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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华悦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消防救援装备、消防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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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消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灭火救援装备建设的意见(二)
发布时间:2016-07-31        浏览次数:1640        返回列表
   (十二)加强保障能力建设。继续加大6个进口消防车辆装备区域性维修中心及9个国家级装备物质储备库建设。总队、支队两级全面建立装备应急保障响应机制,实行灭火救援灾害事故现场装备保障车辆器材和人员的等级调派。根据区域灾害事故特点,结合灭火救援实战需求,针对性地加强灭火(洗消)药剂、特种(专用)器材等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建立重特大灭火救援现场装备技术保障社会联动机制,督促装备生产企业提供技术支持、零配件供应、现场抢修等应急技术服务。

  2016至2017年,为6个进口消防车辆装备区域性维修中心配备系列举高消防车操作与故障排除模拟系统;建立完善各总队区域性装备物资保障库和装备维修中心,提高跨区域装备增援和保障能力。

  (十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灭火救援任务和装备建设实际,建立装备专业队伍人才梯队。加强总队、支队两级装备管理干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任用,保留装备业务骨干,形成装备管理干部、专业技术干部与装备技师相促进、相结合的基层装备骨干力量。利用多种方式建立装备人才培养渠道,广泛传播消防装备新信息、新知识,拓展基层装备管理人员的视野。

  2016年,建立总队、支队两级装备专家人才库,为规划制定、装备评审、装备采购、装备维修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完善装备助理员、装备技师、装备维修人员定期培训机制;结合《公安消防部队士官编制标准》修改,增加无人飞行器操作员等装备专业士官岗位和编制员额;强化和完善《消防装备》杂志、《消防装备信息参考》和装备技术网站,拓宽基层了解熟悉新型装备渠道。

  (十四)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对现行装备技术标准进行清理,加大制(修)订步伐,尽快建立符合灭火救援实际需求的装备标准体系,并完善相应的检测实验室,推动装备制造业加大投入,提升装备研发、设计和制造能力,提高装备的安全性、可靠性、耐候性、持久性和攻坚能力。

  2016至2017年,继续清理现行标准,制定工作计划;全面完成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标准制(修)订;加快《消防车》(GB7956)国家标准系列分标准制(修)订。

  (十五)制定装备建设规划。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和新形势下各类灾害事故处置对装备建设提出的新要求,重点针对改革试验区、自由贸易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层和地下建筑密集区、大型综合体商业建筑密集区、灭火救援作战协同区及石油与化工生产储存基地、危险化学品仓储物流基地、城市轨道交通枢纽等特殊重点区域开展装备建设评估论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快制定“十三五”时期装备建设发展规划。

  2016至2017年,结合“一带一路”、“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国家级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国家发展战略,重点指导不少于40个特殊重点区域开展装备建设评估论证。

  (十六)加强装备体系建设。对《公安消防部队2012-2015年灭火救援装备建设规划》完成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结合国内外先进装备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建立和完善装备产品构成体系、管理制度体系、保障应急体系、技术标准体系、研发推广体系、学习培训体系、人才队伍体系及技术信息平台、集中采购平台。结合《公安消防部队2016-2020年灭火救援装备建设规划》制定、《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和2016年装备工作计划部署实施,出台有关文件、建立相关机制、完善相应制度。

  三、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十七)认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改进和加强装备建设评估论证工作。树立装备建设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思想,对经济发展战略、区域功能定位、城市建设规划、产业发展现状、灾害事故特点、消防设施建设等进行全面、客观、准确分析,把握灾害事故特征、明确灭火救援任务、找准装备建设问题,创新机制、改进方法、充实内容,结合灾害事故处置战斗编成开展装备评估论证,提高实用性和针对性,并建立装备建设评估论证档案。

  (十八)大力推进车辆装备统型工作,提高装备的系列化、通用化水平。落实集中采购制度,对技术要求较高或有特殊要求的装备,逐步实行先期设计招标确定投标商或先提供样品后再确定投标商的制度。对配备数量大、使用频次高的装备,对其关键系统部件的技术要求进行固定。通过推进装备统型,改变装备品种繁多、型号繁杂、互不通用、维护维修难、售后服务无保障的局面,提高装备的系列化、通用化水平。在全面落实集中采购制度基础上,继续积极争取财政部将防护装备采购经费纳入中央保证范围。积极协调利用网络化平台推进装备采购规范化管理工作。

  (十九)加强主要装备的示范性配备力度,提高装备配备标准化水平。对配备数量多、使用频率高、发挥作用大、安全要求严的装备,分类集中采购,充分发挥技术信息、数量规模、质量监督等优势,提高性价比,节约采购经费,提高装备标准化配备水平。对新研发装备,组织专家进行质量性能和制造成本等方面的调研,然后进行谈判和统一采购、推广。继续开展主战消防车、消防员防护装备等主要装备的示范性配备,指导基层完善装备采购技术文本的编制工作。

  (二十)加强新型装备推广应用力度,促进部队核心战斗力有效提升。通过模拟测试验证、部队实战试用、总结改进完善、制定技术标准、召开会议推广等方式,加大新型防护装备、高性能攻坚车辆、消防飞行器等新型先进实用装备推广应用力度,促进部队战斗力提升。建立相关机制,引导跟踪国内外高新装备发展趋势,学习消化新技术,强化实用特种消防车辆装备的配备。

  (二十一)建立装备实战应用总结制度,提高科学合理运用装备能力水平。建立装备实战应用总结制度,切实掌握装备、尤其是高技术装备科学应用于实战的本领,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自觉养成科学合理应用先进装备的好习惯,以充分发挥装备应有作用、在第一时间形成最强大的战斗力。建立部消防局、总队重特大灾害事故处置装备应用效能调研响应等相关机制,及时掌握装备实战效能和质量性能情况,为装备科研提供第一手资料,为改进和加强装备实战应用提供科学依据。

  (二十二)建立装备学习培训考核制度,大力提高涉装人员装备业务素质。建立分岗位装备业务学习培训和模拟实战培训制度,科学制定培训方案,合理设置辅助设施,“真刀真枪”进行培训,提高感性认识,了解结构原理,熟悉操作规程,掌握与自身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装备知识。建立相关机制,依托院校、培训基地和职业技能鉴定站等,继续开展装备处长、装备助理员、装备技师培训等专业技术培训。加强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具有救援功能的举高消防车、化学事故抢险救援消防车、核生化侦检消防车、多功能无人飞行器等高精尖装备的学习和在实战中的应用,充分发挥在灭火救援中的攻坚作用,减少资源浪费,提升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