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三水分公司受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的委托,于2015年10月29日就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视频侦查设备采购项目(GZCY2015HG10004) 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GZCY2015HG10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视频侦查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54,840.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人名称:佛山市新东方电子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肇禧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新明二路1号B座首层8、9、11号单元
六、中标标的名称:
中标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金额(元) |
视频侦查设备 |
/ |
一批 |
/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698,050.00 |
七、评审日期:2015年11月18日
评审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康乐路11号202
评审委员会:
负责人:柳志林,成员:何红梅、黄建明、罗希、朱剑锋。
八、评审意见
序号 |
中标候选供应商 |
综合得分 |
排序 |
1 |
佛山市新东方电子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96.10 |
1 |
2 |
广东粤高保广告科技有限公司 |
65.39 |
3 |
3 |
广州市明希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
47.95 |
4 |
4 |
佛山市蓝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67.16 |
2 |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谭小姐 联系电话:0757-87734015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谭小姐 联系电话:0757-87734015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7-87722869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0757-87722869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三水分公司)(或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提出质疑(所有质疑均须以加盖公章的文本形式现场提交),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三水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