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山西省洪洞县财政局采购管理股对洪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专用设备购置(执法摄录仪及后台运行系统)项目政府采购计划审批的要求,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洪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于2015年11月24日组织了该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0632-1541HW8L1927,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经过客观公正的评定,形成了集体评定意见,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1. 采购单位名称:洪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 代理机构名称: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单位及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执法摄录仪 |
部 |
150 |
|
2 |
后台运行系统 |
套 |
1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4.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11月3日
5. 定标时间:2015年11月24日
6. 中标结果: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山西晶安警用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
53.37 万元 |
太原市高新区长治路266号 |
马坤 |
0351-7027689 |
7.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陈红喜、安秋生、张建华、李建军、安立峰
8 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立峰
联系电话:0357-625021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