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组织的龙门县公安局刑事技术现场勘验及检验鉴定设备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根据评审小组的确定,并经采购人确认,现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内容
1、采购人名称:龙门县公安局;
2、项目名称:龙门县公安局刑事技术现场勘验及检验鉴定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龙公易采[2015]28号 ;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
1、公告日期:2015年11月4日——2015年11月10日;
2、发布媒体:惠州市政府采购网、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三、定标日期:2015年11月25日定标。
四、评审信息
1、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张娟;
2、评审委员会成员:彭哲方、袁景文、张志祖、陈东华。
3、评审结果:
序号 |
投标人 |
技术、商务部分得分(70%) |
价格部分得分(30%) |
综合得分 |
排名 |
1 |
广州市利羽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
6.33 |
45.00 |
51.33 |
3 |
2 |
广州市皓安仪器有限公司 |
54.67 |
42.08 |
96.75 |
1 |
3 |
广州市孚兰思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
15.67 |
41.21 |
56.88 |
2 |
五、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州市皓安仪器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伍拾贰万叁仟玖佰伍拾元整(¥523,950元)。
六、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龙门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3502221980。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龙门县城东门路11路;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752-7988081。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李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752-7988081。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