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 长兴县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 : 执法记录仪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 : CXCG2015110039
四.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
五.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2015 年11月19日
七.定标日期: 2015 年12月22日
八.中标结果:
经采购人确认,中标人为杭州嘉安安全器材有限公司,中标价为333900元。
九.其它事项: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联系方式
采购理机构名称:长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长兴县锦绣路8号 4楼
联系人:陈平平、姚国强
联系电话: 0572-6 265653
传真: 0572- 6265653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 0572-603 1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