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新安县公安局的委托,就新安县公安局刑事技术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新安县公安局刑事技术装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5】133号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刑事技术装备购置。
四、评标日期:2015年12月30日
评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五、评委成员名单:符克信、聂宇涛、刘昌林、赵瑞丽、郭枫
六、中标信息:
中标候选人:河南苏佑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59号21世纪广场5号楼8层0815号)
中标价为:298000.00元。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供货完毕。
七、公告媒体:《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八、公告日期:2015年12月31月—2016年1月11日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新安县公安局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7008193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洛龙区西苑桥南天汇中心写字楼1406室)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938804567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