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消防宣传车采购
二、项目编号:GGECCWZF2015020重
三、中标范围:A分标:简易型消防宣传车7辆;B分标:综合型消防宣传车1辆 ;具体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四、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2月15日
五、定标日期:2016年3月8日
评标地点:梧州市金龙城市酒店13楼会议室(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二路4-1号13楼)
评标委员会小组成员名单:欧红涛(组长)、何健志、黄泽雄、邓金明、易杨(业主评委)
六、中标结果:
A标段:
中标单位重庆迪马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元)肆佰零陆万元整(¥:406.00万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车辆调试及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中标单位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长电路8号
B标段:
中标单位重庆迪马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元)壹佰壹拾玖万元整(¥:119万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车辆调试及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中标单位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长电路8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梧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 址:梧州市西环路24号
联 系 人: 刘助理 电 话:1397748717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梧州市新兴一路胜隆里1号(莲湖居)2号楼202房
联 系 人:陈小姐、张小姐 电 话:0774-3858333 传 真:0774-3858333
八、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人如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2、质疑联系人:陈小姐 质疑电话:0774-3858333
3、质疑书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