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开封市公安局委托,就开封市公安局红外光谱仪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开封市公安局红外光谱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汴财招 (2016 ) 26 号
2、 项目简要说明:
红外光谱仪 采购
3、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网站: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6 年 2 月 19 日
采购公告发布网站: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4、 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 2016 年 3 月 10 日
评标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组长:孙春梅
评标委员会成员:宫冬梅、陈兰英、李金环、张帆
监督人员:史文杰、邓皓
见证人员:程堃
5、 中标信息:
中标人:河南顺普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价: 1142000.00 元
6、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开封市公安局
采购人联系人: 郭先生
联系电话: 0371-25323186
代理机构: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 0371-23388510
联系地址:开封市北土街 9 号院 8 号楼 2 楼
邮政编码: 475000
EMAIL : kfzbcg@163.com
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质疑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投诉。
开封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