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们开展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专项检查,结果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普遍要素不全、操作性不强、体系不完善、与相关应急预案不衔接,缺乏实用性、完整性、针对性、科学性、操作性、可行性、衔接性,与安全生产实际状况严重脱节。
究其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不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但在实际工作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由于对生产安全事故缺乏足够的认识,侥幸心理较强,总认为事故不会发生在自己头上,也就没有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给予足够的重视,没有履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是应急预案编写人员专业知识缺乏。虽然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了职责,组织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但由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写对专业知识要求较高,应急预案编写人员因知识面狭窄、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不足、部门配合不力等原因,导致编制出的应急预案跟安全生产实际脱节。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计划通过两方面的措施来改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质量。
一是强化执法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没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一律限期整改,复查不合格的,一律从重处罚。
二是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写培训班,分期分批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写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重点讲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通过培训,培养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写、管理人才,然后再由他们对本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培训,从而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管理应急预案人员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