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应安网

免费注册 | 会员登录 | 忘记密码 | | 会员服务 | 网站导航

您当前位置:首页 行业资讯 技术百科 正文

围标、串标、陪标的50种情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装订了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比如: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等

  投标人代表不知道公司老总的电话号码

  投标人代表签字时手发抖,签的名字与名片名字不一致

  不同投标人在开标前乘坐同一辆车前往,有说有笑,开标现场却假装不认识

  三、评审专家的套路

  1、无为法

  评审专家发现投标文件中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不指出

  评审专家发现投标报价中存在明显不合理报价,不指出

  评审专家发现技术部分中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或内容缺漏,不指出

  2、特殊对待法

  评审专家明知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不主动提出回避

  投标文件的暗标部分,投标人做了特殊记号的(很有可能是故意标给某个专家看的)

  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分值时,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有意给某一投标人高分值而压低其他投标人分值,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打分

  最终

  以上50种围标、串标、陪标的表现形式,违规违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章以及地方文件,都对这种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和如何处罚作了规定。

  有的人明知故犯,有的人违规了却浑然不知。且行且珍惜!

 
关键词:

  • 下一篇: 财政部出台第87号令 最低限价和同品牌围标成历史
  • 上一篇: 《上海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颁布实施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Copyright Reserved 2009-2018 版权所属:北京启翰科技有限公司© 应安网 客服中心010-88795992 应安网提供技术支持

  • 商务专员
  • 客服1
  • 商务专员
  • 客服2
  • 业务合作
  • 业务合作
  • 消防救援QQ群
  • 消防救援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