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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救援队伍发展的制约因素和对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4-30    来源:现代职业安全
核心提示:应安网讯:随着近年来安全形势的不断好转,救护队伍在人员调整、救护队管理、制度、装备等方面却不能适应安全生产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是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队伍的战斗能力的强弱决定着灾害事故救援行动的成败。近年来,徐州地区煤炭开采难度不断加大,为保证国家财产和矿工生命安全,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矿集团)高度重视应急救援工作,救援队伍建设明显加强,战斗力显著提高。救护队伍在矿山灾害事故预防和救援战斗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随着近年来安全形势的不断好转,救护队伍在人员调整、救护队管理、制度、装备等方面却不能适应安全生产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救护现状

徐矿集团现有1个救护大队,3个驻矿救护中队、5个矿救护小队。其救援服务范围除徐矿集团本部矿井外,还有周边地区签定救灾服务协议的小型煤矿。多年来,徐矿救援队伍建设取得长足进展,2007年徐矿集团的救护大队和3个驻矿救护中队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评定为国家二级救援资质;矿救护小队被评为四级救援资质。2007〜2010年连续4年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评为特级救护大队,2010年,在全国第八届全国矿山救援技术竞赛中,救护大队获得团体第6名,连续20多年被华东区救护协作网评为特级质量标准化救护大队。各级救护队伍曾先后多次参与徐矿集团以及对外单位重大抢险救灾任务,为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和集团安全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救护队在取得这些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了救援队伍的健康发展。

制约因素

队伍管理体制不顺

目前由生产矿井管理救护中队,人员调动、工资待遇以及日常工作由各煤矿自行安排,存在着管理不顺的问题。部分煤矿并没有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随意安排非煤炭专业人员到救护队工作,这些人既无井下现场工作经验,也不了解煤矿事故如何处理,更不懂如何带兵训练,指挥救援。除此之外,个别煤矿对救护队指战员调整随意,对调入没几年刚熟悉救援工作的指战员,又被调至其他部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力资源浪费。

救护员工待遇低

《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明确规定,矿山救护指战员享受井下一线待遇。现实状况却是部分煤矿救护队员未全部享受到这种待遇,甚至有些煤矿还安排救护队员下井从事与救护无关的工作(如清井下水沟、水仓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救护队日常学习和专业训练,制约着救护队伍战斗力的提升。

救护队员选拔困难

救护队的工作性质决定了矿山救护实行每天24h工作制,每周休班2天或48h,救护队的主要工作就是从事井下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冲击地压等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时间长、危险性大、待遇低,致使煤矿部分职工不愿意从事救护工作,个别矿井出现了招聘救护队员困难的现象以至于救护人员从思想上就不愿从事救护工作,也不愿意刻苦训练,造成了救护队在更新和补充人员上的困难,新老交替出现断层。

装备设施落后

《矿山救护规程》中已明确规定矿山救护大、中、小队最低装备的配备标准,但是集团在资金的投入上有限,装备欠账较多,如缺少人员搜救仪器等,给救援带来了困难。国内呼吸器生产没有统一标准,配件不统一,质量不稳定,备品配件紧缺。

解决对策

1.应提高对救护工作性质的认识,尤其要提高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救护工作领导的思想认识。同时,要形成干部职工普遍关心救护工作的浓厚氛围,增强矿山救护指战员的光荣感和使命感。

2.完善救援体制,理顺关系。改革现行的应急救援管理体制,理顺隶属关系。建立直属中队,救护大队实行垂直管理,包括救护队人员进出、装备配备、工资待遇以及日常训练等,统一管理、统一指挥。

3.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救护管理工作的规定》的精神,严格按照要求,加强救援队伍的建设,严把救护队员进出关。救护指挥员必须熟悉矿山救护业务,具备现场管理经验,能够正确配备氧气呼吸器,且从事矿山救援工作不少于3年,并由取得资格证的人员担任。

新招收救护队员要具有高中(中技)以上文化程度,身体符合矿山救护队员标准,从事井下工作在1年以上,年龄20〜25周岁(身体素质好、井下工作经验丰富的可适当延长至30岁),并经过培训、考核、试用,取得合格证,编队实习3个月后,方可从事矿山救护工作。 中、小队指挥员和作战队员(含矿小队)的聘(录)用和退役应报救护大队审查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队员调整按照先进后出的原则,新队员必须经培训合格,编队实习3个月,考核通过,签订《服役合同》后,老队员方可退役。 要对退役队员进行转岗安置,解决其后顾之忧。《矿山救护规程》规定救护队员服役到期或超龄的,必须妥善安置,根据救护队工作业务和本人意愿选择通风、安全监察等技术工种进行转岗前再培训,使之退役前掌握专业技能,为顺利转岗提供保障,从而为维护救护队队伍的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4.做好救援装备的选型定型工作,配齐必要的救护装备。针对各矿救护队现用的装备,依据轻重缓急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将所缺装备,按照“技术先进、装备精良”的原则分期分批列入计划,有关部门尽快进行补充。逐步统一采用不超过两种型号的呼吸器,呼吸器的采购不仅要比较价格,而且要进行质量比较,要有长远眼光,避免采购便宜但使用昂贵的呼吸器,造成变相浪费。

5.改进训练模式,加强科学化、实战化训练。各救护队要保证训练时间,杜绝从事与救护无关的工作,在进一步深入开展全员练兵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改进训练模式,要本着以练为战的要求,贴近实战,从严、从难锤炼队伍,提高战斗力。一是面向实战,改善训练环境,转换训练手段。建立各类仿真训练设施和场地,组织开展高温、浓烟演习训练,提高救护指战员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同时,要结合各服务矿井的灾害情况,有针对性的地开展实战演练,提高救护指战员在高温浓烟、有毒有害气体、缺氧等复杂情况下的实战能力。二是分层次进行训练。入队1〜2年的新队员要基本掌握各项救护技能,入队3〜5年要完全掌握救护技能并能进行熟练操作,工作5年以上的经验队员要精通救护技能。

矿山应急救援应追求专业性、技术性、军事化,必须达到“闻警即到、速战能胜”,加强矿山救援队伍建设尤为重要,应不断改进完善救护工作,打造一支战斗力强的应急救援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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