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部队在四川汶川5.12和青海玉树4.14地震救援行动中的作用体现
四川汶川5.12和青海玉树4.14地震发生后,公安消防部队凭借其在抢险救援中所具备的快速反应、先进救援设备、科学的救援技术的突出优势,第一时间就投入了抢救生命财产的战斗。汶川大地震的抢险救援中,参战的消防部队从坍塌建筑废墟中搜救出8100人,其中生还1701人,转移解救被困群众51730人,医疗救助13109人。消防部队参战人数不到军警投入救援力量总数的10%,但搜救出26%的生还者。青海玉树大地震中公安部调集了青海、宁夏、甘肃、西藏、四川、广东、重庆、河南、陕西、山东10个公安消防总队特勤官兵1775人和48条搜救犬奔赴青海玉树地震现场,消防官兵共抢救群众569人,其中在废墟中救出被埋压群众417人(生还49人、遇难368人),解救被困群众153人;疏散受灾群众4100余人;扑救火灾41起。
在两次抗震救灾的斗争中充分说明:公安消防部队成为救援生还率最高的专业队伍,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为此,加强消防力量的呼声日益强烈,特别是在汶川和玉树地震救灾中发挥的突出作用,我们可以预见,一个崭新的消防时代已经来临。
二、公安消防部队具备参加抗震救灾的优势
中国是世界上灾害事故种类最多、发生频率最高、遭受破坏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因此,我国迫切需要加快抢险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步伐。在震惊世界的汶川和玉树地震救援中,消防部队作为众多救援力量中的一部分,所发挥的主力军作用充分显现出来:
2.1 消防部队抗震救灾应急机制逐步完善
消防部队具有武警和公安的双重身份,日常管理严格,训练有素,24小时执勤,快速出警,能够有效处置各种灾害事故。《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明确的消防部队应急救援任务范围,公安部消防局先后制定实施了《抢险救援勤务规程》、《作战训练安全要则》等执勤训练规章制度,规范了7大类、40种常见灾害事故的处置程序,严格了战斗行动和业务训练的安全要求;开展了“打造消防铁军”的大练兵热潮;建立了指挥统一、平战结合、联勤保障、反应快速、协调有序的战勤保障体系,公安部消防局在31个重点城市组建战勤保障大队,合理配置人力、物资和装备,制定战勤保障预案;强化官兵业务理论、体能和辖区情况“六熟悉”、车辆操作应用等基本功训练,强化侦检、防护、内攻、救人、破拆、排烟、堵漏、洗消、现场急救等技术、战术训练,建立了政府领导下的以公安消防部队为骨干,天津、河北、山西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部门依托公安消防部门组建了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承担了本地区的地震灾害紧急救援任务。
2.2 消防部队是抗震救灾的一支特种部队,具有先进的救援专业装备与技术
消防部队除配备灭火车辆装备外,还配备化学救援、化学洗消、抢险救援、多功能侦检、通信指挥等特种车辆和侦检、救生、破拆、堵漏、洗消、起重等抢险救援器材,特别是先后实施了三期消防特勤队伍建设,有效推进了装备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在地震救援过程中,消防救援人员采用液压顶杆、抬升器、高压起重气垫进行顶撑、抬升,采用钢筋切断器、水泥切割机、无齿锯、双轮异向锯破拆各种障碍物,采用扩张钳、开缝器、凿岩机、钻孔机打通生命救援通道。针对被困在断桥、建(构)筑物顶部、深井坑道人员,消防救援人员合理利用救生抛投器、救生绳索、救生软梯、救援三角架、救生照明线,安全有效地引导、解救被困人员。消防部队配备的特种装备器材是夺取地震救援战斗胜利的重要保障。
在这两次地震救援中,公安消防部队因地制宜,因情施救,创造性地运用了许多先进有效的技术、战法。针对被困于倒塌建筑物废墟或地下建筑中的遇险人员,重点是确定并建立施救通道,必要时开凿纵向、横向两个通道,纵向供氧送水,横向实施救人;针对被困在较高建筑物中的遇险人员,重点是利用消防拉梯、举高消防车等装备,建立遇险人员与地面的输送通道;针对被建筑构件、滚石砸压的车辆,重点在排除车辆油料、电路等安全隐患后,对车体采用扩张、剪切等方法破拆,救出被困人员,科学的救援技术,提高了被救人员的生还率
2.3 消防部队人员分散,在地震灾害救援体现出较佳的布局优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建有总队,各市、地、州、盟都建有支队,各县、市、区、旗基本都建有大队、中队,形成了覆盖全国的消防应急救援力量网络。正是这种点多、面广的布局,保证了灾区消防部队在震后不到5分钟就能投入战斗,并成功救出遇险群众,为最大限度地抢救生命赢得极其宝贵的时间。
2.4 消防部队具有丰富的抗震救援实战经验
消防部队每年参加数十万起危险化学品泄漏、建筑物倒塌、交通事故、地震及次生灾害、群众遇险紧急求助等抢险救援战斗,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具有较强的实战能力。在日常的训练中,将“练为战”的指导思想同消防装备充分结合,从提高官兵练兵思想意识入手,从实战需要出发,深入扎实开展练兵活动,不断提高部队战斗力。
三、消防部队在地震救援中面临的制约因素
3.1 消防部队在地震救援领域处于初级阶段
虽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消防救援理念在不断革新,国内消防救援与国际接轨,逐步缩小了在消防救援领域上的差距。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推进地震等灾害紧急救援队的组建工作。2002年4月,我国正式成立了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国家地震救援队在国际上参加了多次跨领域救援(包括土耳其、泰国、印尼的地震救援),但是相对于发达国家的救援力量,它的发展还处于初期阶段,在很多救援领域上都还不够成熟、不够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