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消防经费保障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虽然丽水市消防装备建设经费投入不断加大,消防站和装备建设状况明显改观。但消防装备建设经费总量还不够大,历史欠账较多。十一五期间,规划应完成63辆消防车配备任务,实际只购置37辆消防车,欠账26辆;2011-2012年按规划应配置车辆13辆,实际完成8辆,欠账5辆;十一五期间,规划器材装备购置经费2420万元,实际完成1751万元,欠账669万元。消防装备建设难以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相适应。
三、改进和加强丽水市消防装备建设的思考
通过对丽水市消防安全形势和消防装备建设现状的分析,根据一致性、持续性、前瞻性的消防装备建设原则,笔者认为应从下面五方面着手加强丽水市消防装备建设。
(一)进一步优化消防车辆装备配备结构。一是加强灭火救援基本作战单元车辆配备。每个特勤消防站和一级普通消防站应按照《公安消防部队2012-2015年灭火救援装备建设规划》的规定,开展“1辆大功率多功能城市主战消防车、1辆中(重)型水罐或泡沫消防车、1辆举高救援消防车和1辆专业综合抢险救援消防车”的灭火救援基本作战单元装备配备,提高消防站独立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二是加强高空救援消防车配备,每个县市必须配备带有举高救援功能的登高平台消防车或云梯消防车。三是应根据辖区特点和灭火救援实际,优化消防车辆结构。如莲都区、青田县、缙云县等辖区内高层、地下建筑和人密场所较多,应考虑增配工作压力大于3.5MPa、流量大于25L/s的高层供水消防车(工作压力4.05MPa的消防水带和高压供水附件,以及随车高层供水器材的运送设备)、排烟车、照明车、高倍泡沫消防车等车辆,如云和县、庆元县、景宁县等辖区内竹木制品加工企业较多,可考虑增配大吨位、大流量供水消防车等。
(二)进一步加强特种攻坚装备针对性配备。应着眼于“灭大火、打恶仗、救大灾”的实战需要,继续增配部分特种攻坚装备,提高攻坚克难、应对特种灾害事故的能力。一是针对大跨度大空间建筑、易燃易爆危险品重大危险源的特点,适时加强高性能攻坚车辆装备。二是针对地下建筑和公路隧道火灾事故处置,尽快配备排烟量大于50万立方米/小时的正负压排烟消防装备、高倍数泡沫消防车、高性能呼吸保护装备及可在地下临时组网的通信装备等特种装备器材。三是针对各类大跨度大空间建筑火灾易垮塌特点,优先配备高层拆楼工程机械及其运载车辆。
(三)着重加强消防员防护装备配备。一是在配齐个人基本防护装备的基础上,根据丽水地区夏季高温特点,增配夏季灭火防护服。二是按规定更新消防员防护装备,按照消防员服役年限和消防员防护装备使用寿命,定期更新装备,确保防护性能。三是要在全面达标的基础上,加大高性能防护装备的配备力度,不断提升防护等级,提高综合性能,减轻装备重量。如配备二类以上消防手套,购置带有高压应急充气装置、可视余气指示的新型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等高性能装备。四是根据各县(市、区)主要灾害事故特点,有针对性地增加特种防护装备的配备品种、数量。
(四)进一步加强抢险救援器材配备。一是要配齐抢险救援器材,定期更新损耗严重的器材。根据执勤任务特点强化救生、排烟、侦检设备的配备等;二是加强适用于山岳、水域、洪涝等灾害事故处置的特种救援装备,如配备消防艇、机动冲锋舟、120米以上距离抛投器及水域救援专用的消防员防护装备、照明灯具、探测设备、轻潜设备等,逐步提升各类应急救援能力;三是针对交通事故抢险救援出警多、救援难、危险性大的实际,配齐、配强各类功能齐全的破拆工具、救生器材,如性能较高的破拆工具组、多型号起重气垫、大顶升高度的顶杆、液压混凝土破拆工具以及各种支撑套件等,提高破拆、起重、支撑装备的性能;四是针对建筑物倒塌、地下建筑等救援需要,增配雷达生命探测仪等。
(五)进一步提升消防战勤保障能力建设。一是加强灭火药剂、个人防护、生活保障等专业储备库建设,实现应急救援装备平时集中模块式存放、定期保养,战时统一调运、遂行保障。二是强化装备技术保障能力,购置必要的维修检测设备,建立为消防队伍服务的车辆装备修理所,与装备生产企业签订维修保障协议,设立特约维修站,选拔招聘维修专业人员,初步具备维修、保养本市消防车辆装备的能力。三是在市政府的主导下,加强社会联勤保障体系建设,为灭火救援行动提供有力支撑。四是协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整合社会资源,努力将政府储备、企业储备和社会储备物资纳入消防战勤储备管理系统,提高紧急情况下的物资转运效率。
(六)进一步强化消防装备建设经费长效保障机制。一是按照《消防法》和《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财防[2011]330号)的规定,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消防装备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制定年度经费保障计划,确保消防装备建设经费与地方财政收入同步增长,当年经费未落实的应纳入下一年预算。二是应当参照经济发展程度相近城市的消防装备建设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使全市消防装备建设经费占财政收入的比例保持在适当的范围,为推动消防装备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三是应建立新建消防站配套消防装备建设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新建消防站建成后营房、装备同步投入使用。四是应当建立淘汰报废装备更新经费保障机制,按照消防装备服役年限分年度安排装备更新经费,确保淘汰报废装备能够及时补充。
总之,强化消防装备建设,既是提高社会服务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公共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科学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保证。因此,丽水市消防装备建设发展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切实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以提升消防装备作战效能和正规化管理水平为目标,以装备人才队伍建设为根本,按照适度超前原则,重点加强装备配备实战化、装备储备模块化、装备管理规范化、装备技术保障体系化建设,逐步实现消防装备建设发展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