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消防局王治安近日在“2012年应急管理国际研讨会”上汇报了应急救援指挥协调机制建设的现状、当前应急救援指挥协调机制建设亟待加强的方面,并对加强应急救援协调机制提出四点建议。
第一,修订法律法规,科学界定应急救援指挥全县。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和配套的地方性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应急救援指挥的组织架构和具体要求。各部门要根据职责权限和角色定位进一步修改完善部门规章制度,使得上下衔接、相互支撑,使应急工作真正高效运转起来。
第二,依托现有优势力量,建立完善应急救援实战指挥机构。依托公安机关或消防部队建立政府综合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及实战指挥协调机构,既可以实现日常应急管理与灾时应急救援的合二为一,也可以实现指挥机构与专业队伍的无缝对接,快速整合各方资源,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效能,更有利于降低政府应急管理成本,避免重复投入,大大地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立足快速反应,规范应急指挥协调程序。从国家的层面制定应急指挥协调的指南和规范,来规范我们应急指挥的各个程序和方法。同时,部门也修订自己的应急预案,形成相互衔接、上下贯通、步调一致的一种指挥体制,形成有效的处置合力。
第四,坚持平战结合,强化多部门应急救援指挥的协调演练。一方面,需要各部门、各系统加强自身的应急指挥训练,另一方面需要在政府及常设应急指挥协调机构领导下,通过实战演练、桌面推演、会商模拟、应急拉动等形式,定期开展针对不同灾害事故的综合应急救援指挥演练,检验各部门、各救援力量的协调配合能力和应急指挥协调运行机制,发现薄弱环节,加以改进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