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近年来,我国城市突发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2005年l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大量苯类污染物进入松花江水体,引发我国和俄罗斯部分地区重大水环境的污染事件,哈尔滨全城停水4天。2005年12月中旬广东省韶关冶炼厂将超过1000m3的含镉废水排人北江,严重污染了珠江水系,韶关市全城停水1天,危及广州供水。越来越多的水污染事件的发生,严重威胁到城市供水系统的安全。随着消防部队职能的扩展,在处置城市突发水污染事件中,消防部队承担的任务也越来越重,作用日益彰显。一旦城市自来水取水地点遭受污染,势必造成城市供水中断,消防部队作为城市综合应急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面临采取紧急措施控制泄漏源、保证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和火灾扑救的多重压力,如何做到既要快速处置,又要防止扩大污染;既保证居民用水安全,又保证灭火用水需求,是消防部队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2012年1月中旬,广西龙江河发生严重镉污染事件,水体中镉浓度一度超过国家饮用水标准80倍,严重威胁下游柳江、珠江水域安全,一度造成柳州市部分地区停水。柳州、河池两地消防官兵,在市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连续奋战20多天,投放聚合氯化铝、氢氧化钠、生石灰等中和物料14430吨,有效降低了水体中的镉浓度,为确保柳州市及柳江下游用水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本文作者作为处置龙江河突发镉污染事件参与者,从城市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特点、消防部队承担的主要任务角度展开分析研究,对消防部队处置城市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具体措施和方法进行了论述。
2 城市突发水污染事件特点
2.1 突发性强。
引发城市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原因主要有生产事故、人为非法排放污染物、火灾、交通事故等引发的次生灾害、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中化学、生物武器造成的污染等。据国家环保总局调查,全国总投资近1.02 万亿元的7555个化工石化建设项目中,81%布设在江河水域、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45%为重大风险源。此外,由于化学品运输中的车辆超限超载现象严重,运输事故时有发生,致使化学品泄漏,污染下游水源。因此,城市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发生往往是难以预料和预测的,甚至从根本上讲是难以避免的,是一种必须学会与之共存的环境风险事件。
2.2 影响范围广,后果严重。
由于大多城市的自来水水源地为天然江河,一旦江河受到污染,就有可能在短时间内造成城市水源地生态环境和供水系统重大损失,并可能进一步触发更严重的城市供水安全问题。2004 年四川某化肥厂氨氮严重超标的污染物排放污染沱江,导致内江80万人20 余日不能饮用自来水。 2005年因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引发的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不但造成吉林省松原市等下游城市停水7天,哈尔滨市停水4天,还对下游流经俄罗斯的黑龙江造成污染,经济损失严重,国际影响恶劣,引发严重环境生态事故。
2.3处理难度大、成本高。
处理受污染的水体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吸附、化学沉淀、化学氧化、强化消毒等方法,因受污染大多为江、河等水体,水量大且具有流动性,且重金属等污染物难以中和或自然降解,一旦污染事故发生,无法在短期内消除,还可能对环境造成长期影响,在处理中操作具体工艺难度大,处理成本高。据不完全统计,柳州、河池两地在抗击2012年1月中旬发生的镉污染事件中,处理时间累计25天,高峰时期每天投放的中和物料价值上百万元,其中还不包括人工、伙食等费用。
3 消防部队任务分析
3.1 消防部队担负的主要任务。
2005年1月,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召开了全国应急管理会议,明确提出:在我国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中,要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部队等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在国家制定的106个应急预案中,近2 /3将消防部队作为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在处置城市突发水污染事件中,各级人民政府都会把急难险重的任务交给消防部队。消防部队主要承担以下任务,一是抢救和疏散受污染的人员物资,采取灭火、堵漏、稀释、中和、输转等方法,控制消除污染源;二是作为城市应急供水保障的主要力量,利用消防车为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提供保障;三是日常的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3.2消防部队面临的主要困难。
消防部队在处置城市突发水污染事件中面临的主要困难有:一是人员少,任务重。因此类事件受灾面积大、处置难度大、时间长,在处置中需要大量的人力和装备,消防部队虽然配备有专业应急救援装备,但由于受编制影响,单凭消防部队的力量远远不能满足事件处置的需要;二是专业知识匮乏。近年来,随着向大专院校招收毕业生入伍和直招士官等政策的执行,消防部队官兵学历越来越高,知识结构日益多元化,但造成水污染事件的原因具有多样性和不确定性,消防官兵缺乏处置水污染经验,我国开展此类型应急救援研究不多,单凭消防官兵自身能力,一旦处置不当,不但会造成污染的扩大,还会造成消防官兵人员伤亡;三是面临“无水”灭火的压力。在水污染事件中,一旦城市供水管网受到污染,势必会造成自来水供水管网停止供水,而室外消火栓等消防水源大多与自来水供水管网联通,且由自来水管网供水,在城市自来水供水管网停水的情况下,如果发生火灾,消防部队将无法利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取水,只能利用河流、湖泊等天然水源,消防部队的作战能力将大打折扣。
4 消防部队处置对策分析
4.1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意外的其他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在城市突发水污染事件处置中,涉及到多个政府部门、多个行业,需要公安、消防、环境、水利、供水、卫生、住建、民政、环卫等部门通力合作。2009年以来,大多数城市都依托公安消防部队成立了城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其职能就是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处置各类城市突发事件,因此,在处置水污染事件中,消防部队不能单打独斗,要提请地方政府成立指挥部,启动《城市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在水利、环境、卫生、供水等部门的配合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2在专家及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实施救援作业。
在处置因化工火灾、化学危险品泄漏、交通事故等引发的突发水污染中,需要消防部队通过灭火、堵漏、稀释等方法控制泄漏源,但灭火和稀释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使用过的泡沫会加重水体的污染,因此,消防部队必须在指挥部专家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利用灭火、堵漏、稀释、中和、输转等手段控制事态的发展,不能一味追求快速灭火和大流量稀释,可采取控制燃烧、筑堤导流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对饮用水及环境的影响。在城市自来水管网停止供水情况下,需要消防部队利用水罐消防车应急保障供水时,要提请指挥部调集卫生部门对消防车罐内存水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应急保障供水车辆给居民送水,防止给居民提供不合格饮用水。
4.3加强责任区“六熟悉”,掌握辖区水源情况。
消防部队在日常开展辖区情况“六熟悉”训练时,要加强对辖区江、河、湖泊、地下水井、池塘等天然水源的熟悉,掌握以上天然水源的储量、流量、取水方式等,并定期开展消防车利用天然水源取水演练。一旦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发生后,要及时掌握辖区内与受污染水域连通的可供饮用水源情况,划定洁净水源和受污染水源,防止将受二次污染的水源作为饮用水保障给居民。
4.4整合资源,合理战斗编成。
在城市突发水污染事件导致自来水管网停止供水后,消防部队要提请突发城市水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将企业专职消防队、园林、环卫等单位部门的供水车辆作为应急供水车辆统一调度。制定详细的饮用水应急保障方案,明确车辆取水的位置,供水的地点,最大限度发挥车辆的供水能力。同时要做好应急送水消防车辆的清洗、消毒,要求卫生部门加大对应急供水消防车辆的检测,确保参与送水车辆提供的居民生活用水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消防部队还要根据城市的火灾特点,对辖区执勤力量进行统一战斗编成,合理调配执勤车辆,既要保证城市应急供水的需要,也要保证一旦城市自来水管网停水,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无法供水情况下的灭火救援的需要。
5 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快速发展,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不断增多,城市突发水污染事件直接危害居民用水安全,受关注程度高,消防部队应该充分发挥自身装备和人员素质优势,在处置此类灾害事故中提前谋划,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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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唐安军(1978-),男,广西兴安人,工程师,现任广西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参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