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秋冬季节,以雾为主要天气形态的天气现象总是光顾中国中东部地区,给出行尤其是高速公路出行带来不便,甚至在部分高速公路路段还因雾引发了追尾等交通事故,既对公众生命财产造成直接威胁,又给政府、交通行业部门管理带来压力。尽管政府和有关的组成部门以及高速公路运营单位也都十分重视,动了不少脑筋,投入不少人力物力财力,做了大量的工作,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高速公路应急救援的根本问题不仅没有得到解决,而且还有力不从心的感觉。针对这种情况,笔者想从以下几方面谈谈对此问题的认识,希望能对解决应急救援问题有所启迪。
高速公路应急救援的特征
高速公路本身与应急有关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两强一高一弱"。首先,高速公路的网络性强。围绕高速公路网规划,经过多年的建设,我们高速公路由一条到数条,由最初覆盖部分市县区域逐步发展到覆盖全省乃至全国,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网络初步形成。其次,高速公路的封闭性强。我们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难发现,我们的高速公路几乎是千篇一律的,诚然有遵守交通标准规范的要求,但我们的高速公路无论是否临崖、无论是否临水、无论有没有高差,即使高速公路在山体间穿过,都是清一色的护栏紧紧封闭,甚至护栏的高度、强度都没有太多的差别,针对性、灵活性不足。再次,路基高填方。受我国人多,自然村落及乡镇分布密集,国、省、县公路纵横交错,高速公路与众多公路相交的影响,高速公路设计大都采用上跨,这样不用对一般公路进行改造和处理,造成我们的高速公路设计普遍是路基高填方。这几个特征都不同程度对我们的应急救援带来诸多影响。第四,干线公路对高速公路支持功能弱。按照常理,干线公路与高速公路均是路网的组成部分,一是封闭式,一是开放式,其功能具有互补性,一旦高速公路发生一些情况,干线公路利用其开放的、机动性强、疏导性强的便利优势,应该迅速地给高速公路以强有力的支持,但跨越式、高填方限制了干线公路对高速公路的支持。
再看看我们的管理。首先,应急救援体制没有形成。缺乏专门的应急救援机构,职能分散在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和消防、交警、路政、卫生等执法部门。
其次,救援定性问题没有解决。按照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将高速公路救援列为有偿服务,需要收费,主要依靠社会解决救援成本的意思比较明显,没有将救援列为公共服务范畴,也就没有将应急救援成本列入公共财政的打算。再次,应急救援装备简陋。应急救援装备层次低、性能差、数量不足,不能满足应急救援的需要。
应急救援三建议
面对上述情况,要想很好地解决好高速公路应急救援问题,必须从以下方面下功夫。
依靠科技过去我们利用科技做了一些工作,比如增加了匝道、收费站、重要枢纽节点的视频,增加了情报发布设施,开发并推广使用了高速公路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对天气进行发布,但由于发布渠道不畅,出行人获取信息的渠道窄,很难及时将信息传达给出行人,往往出行人已经上了高速才知道局部路段的天气情况,而车辆是动态的,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不能终止运行;
同时高速公路网四通八达,人的行为靠自己的意志支配,其车辆行驶方位管理部门无法掌握,驾驶员只要不违法,对其行驶的行为就只能以引导和教育为主。而实际上造成高速公路追尾事故的原因大都是能见度低,无法判断前后车辆的距离造成的,如果解决了雾天车辆行驶高速公路的问题,高速公路的交通事故就会大幅下降。假如有雷达跟踪系统能够判断前后车辆保持的车距,解决雾天行车问题不应该是个难事。
我们还是要从雷达系统和汽车导航仪原理中找到一些启示,在这两种系统基础上研究开发车辆跟踪系统。倒车雷达原理就是能以声音或者更为直观的显示告知驾驶员周围障碍物的情况,解除了驾驶员泊车、倒车和启动车辆时前后左右探视所引起的困扰,并帮助驾驶员扫除了视野死角和视线模糊的缺陷,提高驾驶的安全性。如果能够把车辆的倒车雷达的功能放在前端,用其扫描前方车辆的车距,那么车辆在雾天行驶高速公路问题就不难解决了。汽车导航的系统的任务就是不断地以视觉或语音方式给驾驶员推荐汽车行驶路线。导航系统利用GPS定位卫星的数据、汽车行驶速度和方向,以使用符号或数字地图以及语音输出,直接为驾驶员引导汽车到达目的地。动态导航系统能实时反应当时的交通状况,并自动计算汽车在行驶中受到干扰时以最快的时间到达目的地的行驶路线。因此,建议由政府牵头开发车辆前端雷达跟踪系统研究,开发出产品,在高速公路入口处领取收费卡,作为高速公路服务内容,出口付费时同时归还跟踪系统也许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建设一批应急出口当恶劣天气来临,特别是雾天和重大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发生时,我们经常感到无奈,一方面救援人员、车辆上去的进口主要依靠收费站口,但站口的密集度低,有时为了救人,为了抢险不得不逆向上高速,实际上这又增加了二次事故的风险,另一方面,高速公路跨越了大量的国省干线公路,过度封闭和填方高限制了救援的机动性,弱化了救援功能,苦于没有直接的上下通道,高速公路上的人甚至伤员,上不去下不来,只能望路兴叹。
如果能够在与国省干线公路跨越的地方修建一些应急通道,也许会对应急救援起到节省时间,提高救援效率的效果。因此,建议选择高速公路跨越国省干线公路的地方,适当改造路基,设置可以上下的台阶;适当改造防护网,将此段防护网改造成墙体并安装门,有专门的人负责,平时门关闭;适当改造护栏,将此段的护栏做成可拆卸的活动护栏。这样遇到突发事件,比如车祸,救护车就可以在就近的国省干线公路等候,受伤人员就可以通过应急通道输送到国省干线公路上。
遇到恶劣天气,首先将人疏散到干线公路,甚至可以在高速公路跨越的国省干线公路设置专门的应急场所,比如拥有一块空地,需要使用时,调集一些帐篷,用于临时安置人员。
推进应急救援公共服务建设目前只有消防和海事救援有专门的机构,定性为政府公共服务内容,对经费由国家公共财政作保障。诚然,水上发生事故,事故的危害性大,救援难度大,但其性质和道理与路面事故发生需要救援是一样的,首先,建立专门的救援机构或明确一个部门牵头,将各相关部门职责固定下来。其次,明确应急救援为政府公共服务内容。
除了处理车辆技术故障拖车修理可以列为非政府公共服务,按照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施救费用外,其他包括交通事故的救援施救均应认定为危急状态下政府公共服务,不收取费用,其开支由公共财政予以保障;再次,提升应急救援设备功能。
适当充实像直升机之类的高级设备加入施救。第四,依靠消防。新《消防法》第37条规定"消防部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不仅是其法定职责,而且消防属于部队建制,机构网络密布,军事化管理,队伍训练有素,动员快、反应快、专业性强,尤其是处理危险品、车辆碰撞、火灾不仅有经验,而且有专用设备做支撑,是应急救援中一只不可忽视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