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广东任重道远
对于广东而言,推进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已经没有退路,只能负重前行,加快工作。特别是对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应急灾害异常严重的广东而言,面对的情况更复杂,需要付出的努力更多,必须以超强的工作力度和过硬的工作作风,闯出一条在困难中发展、在拼搏中崛起、在改革中前进、在创新中争先的创业之路,强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集中精力、集中警力、集中智慧,全力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一)必须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动应急救援工作,政府的重视与支持至关重要。组建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被动等待就会丧失机遇,就会陷入困境。虽然困难很大、瓶颈很多,但并不是不可攻破。必须主动抢抓发展机遇,主动当好参谋助手,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和“不达目标不罢休”的狠劲,坚持一步一步做工作,一件一件抓落实,用不厌其烦的请示汇报和扎实有效的工作,去赢得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一方面,要紧紧抓住国务院15号文件、新《消防法》和国办发〔2009〕59号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坚持不懈到政府、各部门汇报、协调工作,积极反映应急救援体制机制、保障供需等突出问题,主动邀请人大、政协等主要领导到基层一线调研应急工作,提请政府将应急经费保障纳入政府工作责任制进行考评,使应急工作真正上升为政府行为,落实为政府责任。另一方面,消防部门要主动把应急救援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承担、忠实履行应急救援法定职责,主动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树立消防部队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良好形象。要通过不懈努力,积极推动政府尽快出台应急工作相关文件,切实将各类灾害事故的预防、各种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以及发生灾害事故后的指挥机制等纳入法制轨道,建立对付突发事件的应急中心、协调机构,明确政府及主管部门在救援工作中的职能、权限、责任和义务,明确界定社会抢险救援的对象和范围,明确界定各种社会抢险救援队伍的关系、参与尺度和隶属关系,明确各类人员的职责分工及有关经费的落实等,逐步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参与、统一指挥、协调配合”的社会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二)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首先,要建立应急经费保障长效机制。要扭转政府公共财政观念,争取把应急救援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将应急救援业务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争取主动解决问题,加大对公共应急抢险救援安全的投入,落实对消防部队重点资金投向。同时要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争取政府每年解决1-2项应急重大建设经费。其次,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应急救援装备是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坚持立足实际、适度超前、好用实用的思路,从精、从优提高消防装备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结合各地应急事故的特点,立足当地经济财力和应急工作需要,按照公安部《县级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装备配备标准》要求,重点在一线部队配备立体化、攻坚型车辆器材装备,增强对处置交通、化工、有毒、有害等特殊灾害事故,特别是生命救助类,如红外生命探测、雷达生命探测、丙烷切割机、等离子切割机等特勤器材装备的投入。再次,要加强战勤保障建设。依托正在推进的消防部队战勤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应急救援必需的一些特殊器材装备、油料、灭火剂的储备。同时,建立与地方通信、卫生、交通、电力、水利、石油等政府职能部门的联勤机制,一旦发生紧紧灾害,可以快速调动、有效保障。为适应抢险救援业务训练的需要,还要重点建设可以开展灭火战斗、水上救援、井下救人、化学危险品事故处置等综合训练的基地,为消防部队有效开展应急救援训练奠定基础。
(三)必须进一步建立符合实际的应急救援工作模式。应急救援工作,既是一项摸索起步的工作,也是一项开创局面的工作,绝不能盲目追求高定位、高标准,必须结合当地财力特别是应急需要的实际,转变思想观念,树立创新意识,找准切入点,抓住关键点,有重点、有步骤的推进。一是要着力打破现行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立以消防部队为主体的专业化救援队伍。在其它专业性救援队伍相对缺乏的情况下,消防部队实际上已经承担了综合应急队伍的职能,已经是一支一专多能的队伍。但是受传统的应急救援体系的影响,消防部队在应急救援体系中的职责不明、体制不顺、地位不突出,影响了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为此,必须打破传统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的束缚,提请政府建立一支党委、政府直接领导下的、以消防部队为主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对现有各种应急救援力量进行“大重组、大整合”,立足常规、常备、综合、攻坚的职能定位,推进主体建设,集中人、财、物资源建好政府应急救援队,形成“以政府应急救援队为主体、以专业救援力量为补充、以其他公共救援力量为基础”的“层次性”构架。二是要着力完善现行消防体制,建立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型消防队伍。完善现行消防体制改革,有赖于国家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但是,在现行消防体制下,仍然有许多可以操作和突破的空间,逐步建立以现役制为主体、多种体制相结合的新型消防队伍。一方面,要积极申请增加消防编制,增加一线执勤力量,同时注重保留灭火救援实战救援丰富,有钻研、有专长的干部、士官,特别是长期战斗在一线的指挥员、战斗班长。另一方面,要建立由政府给予劳动保障和待遇的合同制消防员队伍,弥补一线执勤力量。同时,要将炊事员、卫生员、窗口服务人员等非执勤岗位地方化,采取招聘地方人员,减少非执勤用兵。三是要着力改革现行应急救援指挥响应机制,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由于长期以来的工作缺失特别是经验上的缺乏,应急救援指挥响应机制实际上比较混乱甚至空白,条块分割、各自为战、响应迟缓的问题比较严重。为此,必须推动县级政府成立分管领导为总指挥、政府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相应的日常办事机构和灾时指挥机构,明确在政府统一指挥下,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力军,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同时,应充分利用集成的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技术,建立统一的应急救援联动指挥中心,设立相应特服号码,以快速的信息通讯网络、完整的基础信息数据、先进的指挥系统和经验丰富的专家智囊团为基础,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以及不同警种、救援力量之间的“统一接警,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准确、快捷、有序、高效应对各种特殊、突发事故。四是要着力创新现行应急救援训练机制,提升消防部队处置突发灾害事故能力。针对各种特殊的灾害事故,从心理训练开始,练技能,练战术,练协同,练保障,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创新练兵方法,增强训练效果。要加强专业训练。以作战任务为牵引,立足现有人员、现有装备,着眼灭大火、救大灾,在抓好常规训练的同时,广泛开展各类突发灾害救援专业训练,掌握各种特种装备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要制定完善各类灾害事故救援预案,由政府牵头,各有关部门共同参加,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分析灾害事故可能发生发展的过程和处置的措施对策。要经常组织模拟演练和实战演习,通过实战演习,明确任务、方法、程序和注意事项,明确参战单位和力量,明确组织指挥和各部门的协调关系。对演练中发现的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的方面,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演练取得实效,真正做到“一切从实战出发,一切为实战服务”。
(四)必须进一步发挥消防部队主力军作用《消防法》和国办发59号文已经明确将应急救援职责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责任赋予消防部队,这既是一项神圣使命,也是一个重大挑战。应急救援工作需要付出双倍的努力和艰辛,如果被动等待、消极应付,就无法打开局面,更无法完成预定目标。必须进一步树立“大消防”理念,破除“份外事”的思想,变“被动”为“主动”,坚持在执行上见分晓、比高低、论英雄,坚定不移地拓展和深化应急救援工作,切实承担起政府应急救援主体力量的重任。一是要科学规划,以目标倒逼进度。要严格按照部局和总队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一抓三年的工作每个时期、每个阶段的目标任务进行科学论证、统一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定应急救援工作奋斗目标。同时,要对方案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全面细化,列出重点工作时序表,实行倒计时和“限时办结”办法,坚持每周汇总一次工作动态、每月通报一次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每半年召开一次区域片会,并实行网上排名、跟踪督办等办法,确保工作进度。二是要强推力促,以分工倒逼责任。要采取支队、大队、中队逐级签订《责任状》的形式,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把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明确完成时限和奖惩措施,以有效的责任传递来推动工作落实。特别是要十分注重强化各级班子成员尤其是各级主官纵向责任和支队机关各部门横向责任,把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目标任务作为各级领导班子目标责任状的重要内容,作为广大官兵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作为每年工作部署和工作总结的专题,全面体现在机关业务部门的工作日程中,体现在基层按纲建队的工作内容上,形成人人有压力、级级有责任、事事有人抓的浓厚氛围和良好局面。三是要强责增压,以奖惩倒逼落实。要坚持“以能力定职位,以实绩论奖惩”,明确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奖惩标准,将完成情况与单位主官晋职挂钩,与单位评先评优相连。对工作进展快、建设标准高、完成任务好的大队主官,优先推荐为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抓落实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大队主官,予以通报批评、警示督办。同时,要加强考核,严格兑现奖惩,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对完成建设任务好的领导予以重奖,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领导进行调整、转业,使大家切身感受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发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必须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实践证明,加强宣传报道,是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有效推进工作的有力武器。消防部队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闭门造车就没有出路,必须“敞开门”,主动做好宣传工作,争取营造有利的内外氛围。首先,要加强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宣传,紧紧围绕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重点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引起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进一步增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认识,带动落实相关责任,切实加大经费投入,争取为消防部队有效开展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其次,要加强对社会面的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消防部队开展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动态,及时跟踪报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反映消防部队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光荣事迹和英勇个人,切实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争取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再次,要加强对部队内部的宣传,充分利用简报、墙报、横幅、标语、网络等手段,向广大官兵广泛宣传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经验成效,及时报道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中的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凝聚官兵合力,加强学习交流,营造良好氛围,激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