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驾驶员和操作人员培训方式的不适应性
目前,对车辆驾驶员的培训还只停留在车辆简单的操作上,对进口车辆来说,更为重要的车上消防专用设施,如水泵及其供水管理系统的结构、原理和维护保养方法却得不到全面的学习。其次,在技术交接培训上,大都依赖于车辆验收时经销商的短暂培训,有些代理商自己也是一知半解,缺乏系统培训和复训,之后便依赖于部队内部的传帮带。很多驾驶员在接手后,对自己驾驶的车辆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不能够深入了解掌握进口车辆的优势和长处,导致进口车辆在使用时不能发挥最大的效能。
(四)进口车辆管理制度的不适应性
第一,消防装备管理法规门类不全、不完善,没有形成层次分明、系统完整的法规体系,还不能够真正实现依法管装。现有的消防装备专业技术管理规章,如1981年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消防部队消防器材装备管理规定》受当时消防装备技术条件的限制,其规定的管理制度、管理对象都不全面,已经不适应当前装备发展形势的需要。第二,进口车辆没有规定统一的采购制度、报废制度,造成各地对进口车辆的采购,废旧装备处理上,做法不统一。对一些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车辆装备,如干粉消防车的干粉罐等,产品使用说明书上分别要求,每使用三、五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测,但消防部门没有与之配套的、强制性的管理规章制度。实践中,大多数中队都没有做到,这些车辆装备在使用方面就存在安全隐患。第三,装备管理的技术手段又相对落后,尤其在基层大中队器材管理往往靠人记、靠笔写,配备了电脑也只是输入有关数据,进行简单统计和存储,管理效益低下,而且缺少上下级和同级单位间纵向的和横向的信息交换,没有建立起一个完善的管理系统。第四,对于进口车辆的管理档案,很多单位管理制度不落实,档案建立不规范,造成人为损坏或短缺时有发生。
三、对策思考
(一)加强消防装备人才队伍建设
完善培训体系,培养合格的技术人才。从驾驶员的基础技术训练抓起,进口车辆的术科及理科培训除驾驶技术外,还应把进口车辆的核心部位如泵浦构造、操作流程、使用原理、维护保养作为主要培训内容,特别是进口的云梯车、登高车、大功率泡沫车、照明车、排烟车、多功能抢险救援车、充气车等,车辆装备价格昂贵,操作程序繁琐,构造复杂,要求驾驶员和操作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专业技术知识。要定期邀请国外的技术专家对他们进行系统培训和复训,熟悉车辆构造和技术性能。培训过程中,要在技术上严格把关,做到操作程序化、规范化。要实行进口车辆操作持证上岗制,在培训结束后,严格组织考核,达不到技术要求的,不能取得上岗合格认证书,不能操作此进口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