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灭火。如何正确把握灭火和救人的关系一直是消防部队研究探讨的问题之一。笔者认为在多产权集贸市场火灾初期扑救行动中灭火应服务于救人,应将有限的水枪、水炮射流用在争取更多时间,创造更好的救援疏散环境方面,抑制火灾向危及人员生命方向发展。具体说就是用在掩护、排烟、开辟通道和防止火势向其它有人区域蔓延上;而当被困人员处于一个相对安全的区域,(如避难层、与燃烧区相隔较远未受烟气直接作用的外走廊、阳台、通风条件良好无可燃物的厅室等)时,为了从根本上消除对人员生命的威胁,可集中力量对火势进行围歼。指挥员必须在对火场形势准确把握的前提下灵活运用。
(三)断电。按照常规,消防部队进行火灾扑救时,应切断火场供电。因为火灾情况下火灾会短路并造成火势蔓延,还可能造成消防人员触电。但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在被困人员脱离险境前,不能断电,特别是那些只有单一用电回路的场所,断电后正常照明中断,固定消防设施无法启动,对被困人员心理造成巨大冲击,引起恐慌和混乱,严重妨碍疏散救援行动的实施。
(四)内攻。内攻是灭火救援行动中最直接有效的战术方法之一。但在火场上经常因火焰、高温烟气将通道封闭,使消防人员难以正常进入内部。呼吸保护装备已在消防部队中普及,所以阻挡消防人员内攻的主要原因是高温。笔者认为只要掌握了一定技巧,很多情况下高温是可以克服的。首先,在室内通道上烟气温度的分布与其距离地面的高度成反比。在地面附近,空气温度在人体正常耐受范围之内,内攻人员用紧贴地面低姿匍匐方式行进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轻高温的影响,同时用开花或雾状射流降低室温可以起到很好的辅助作用。
(五)清理撤离。目前,全国已出现过因消防队不规范撤离火灾现场导致群众上访的案件,如消防队未认真清理火场,导致火灾复燃,使群众财产受到了不必要的损失。如某消防队在扑救一起照相馆火灾后,未按照有关要求清理火灾现场。第二天,群众在照相馆冲印室里发现了一具尸体。再如,某一房屋发生火灾,消防队扑灭火灾后未对火场进行移交,也未在现场贴示任何警示标志的情况下,在当地消防监督机构赶到火灾现场进行火灾调查时,发现有人深入火场时被屋顶烧损的木梁砸伤。这些案例教训深刻,启人深省。多产权集贸市场的环境更为复杂,因此做好火灾扑灭后的清理移交工作尤其重要。
综合上述,多产权集贸市场火灾造成严重伤亡后果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抢救生命的最佳时机是人员中毒死亡之前,灭火救援的关键是最初到场的消防力量,特别是责任区中队最初采取的救援行动。消防部门必须研究其规律特点,平时做好多产权集贸市场火灾灭火救援的准备,在火灾一旦发生时准确判明情况,灵活运用战术,迅速展开行动,最大限度地保护被困人员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