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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小企业个人防护的问题与几点对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10    来源:应安网

工作现场一片狼藉

中小企业个体防护对策

对策1

加强部门合作 积极引导中小企业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出台一系列文件,要求各部门从资金、创业、政策、创造服务环境等各方面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但在中小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缺乏具体的扶持政策;有专门的项目经费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但职业病防治工作却没有纳入议事日程。基于此,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和中小企业职业危害的特点、亟待解决的问题,依据我国现有的职业病防治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标准,尽快制定专门用于调整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非正规企业职业病防治的相关政策、法规、标准。

2007年3月16日公布的《企业所得税法》第34条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2007年12月11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发布,该《条例》第100条明确:企业购置规定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抵免企业所得税。2008年1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公布《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此项工作对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其成功经验应予以推广,建议应用到中小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中。财政、税务、工商、安监、卫生等部门应尽快研究制定中小企业个体防护设备购置优惠政策,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将个体防护用品的费用真实地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加强劳动者个体防护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中小企业可持续性发展。

另外,工伤保险基金不能仅停留在单纯理赔上,应重点用在职业病和工伤的预防上。人力与社会保障、安全监管、卫生等部门应研究制定有效使用工伤保险金预防、控制职业病策略,对于那些参加工伤保险的中小企业尤其是职业危害严重的小企业、非正规企业,他们的个体防护装备的购置费用应部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拨付。

对策2

健全监督体制 加大执法力度

职业病是完全可以预防和控制的。发达国家的工业化进程以及职业卫生发展史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发达国家对发生职业病的企业的处罚是极为严厉的,由于企业的不作为而导致了劳动者职业健康损害事故的发生是不可原谅的。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之所以敢于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不重视劳动者个体防护工作,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监督执法不严,违法成本远远低于守法成本。

目前,我国部分地区的地方政府为促进经济快速发展,为高危害、高污染的技术落后和淘汰的中小企业进行保护,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及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应将职业病和工伤事故纳入政府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各级政府应加大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监督人员整体执法素质和专业技能,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于无视劳动者职业健康安全的雇主予以严惩。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三定方案”的规定,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主体主要为安全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我国中小企业较多且较分散,仅靠现有人员进行运动式、惩罚性的监督执法是远远不够的,应调动其他政府监督执法部门及社会团体、组织积极开展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工作,并动员全社会人员参与,开展群众性监督工作,积极引导、督促中小企业雇主改善劳动者工作环境,为劳动者提供有效预防职业病的个体防护装备。

对策3

加强法律宣贯 强化企业责任

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社会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职业卫生与安全、劳动者合法权益、节约资源,实现“人力—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国的普法工作还有待进一步的加强,我国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在制定、修订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意见,发布后应自上而下地进行宣传和解释,以利于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贯彻和落实。行政监督机构的政策法规部门应有专项培训经费,对企业进行法律法规方面的宣贯工作,进而使企业雇主明确认识到,在任何国家、经济发展的任何阶段,企业都是职业病防治的主体。劳动者为企业创造财富,企业雇主就应该对劳动者的健康负责。

对策4

加强培训 提高防护意识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核心是劳动者,只有劳动者对工作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可能对自身健康造成的损害有了清楚的认识,明确了自身的权利、义务才能真正推动职业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我国中小企业的劳动者普遍存在整体文化素质不高、职业卫生意识差的问题,目前最紧迫的是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解决这一问题。

针对我国流动工人的特点,应加强我国农民工输入地、输出地的管理,强化对农民工的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和职业健康管理。个体防护用品生产、经营企业应积极与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级工会组织加强培训项目合作,在职业病防治及职工技能培训班上增加劳动者个体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及维护方面的培训。利用照片和插图进行简单实用的交流探讨,开展和推广职业安全健康促进活动,使劳动者对防护用品的适用性、使用限制、佩戴方法、更换方法有充分的了解,进而转变劳动者的观念和思维方式,使个体防护由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要求。

对策5

转变观念 探索服务模式

职业病防治工作应为更广大劳动者健康服务,如果资源配置得当,只需较少的投入,就会给劳动者的健康提供极大的保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和服务的相关部门应建立部门间的合作与沟通机制,在职责范围内切实履行各自的责任,充分利用基层卫生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职业卫生服务工作。

纵观世界经济发展历程,各个国家在工业化进程的不同阶段,对不同规模企业所使用的预防、控制手段也不尽相同。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工业化程度差别较大,不可能有统一的职业卫生管理和服务模式。在目前形势下,各级政府管理部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充分考虑职业病防治过程中的成本效益问题,将有限的费用和卫生资源用于最有效的方面,应结合企业的实际,引导中小企业尽可能地采取低成本、高效率的防护措施。如果中小企业难以通过工程控制措施(或工程控制投入成本过大)改善劳动者工作环境,应主动寻求卫生监督及技术服务部门的帮助,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暴露风险进行综合评估,选择适宜的个体防护手段加以预防和控制,并对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进行监督,并做记录。

总之,我国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非正规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已经成为我国职业病防治的重点和难点。中小企业的个体防护工作存在监管不力、企业雇主缺乏社会责任、劳动者个体防护意识淡薄、职业卫生服务不到位等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职业人群的生命质量与国家富强、民族兴旺紧密相关,中小企业的劳动者的个体防护应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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