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CDS-ZFCG-10
二、项目名称:广元市消防救援支队个人防护装备职业健康维护中心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两室一站”搬迁升级项目服务(第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市伊耐净洗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鹤龙东路6号
被投诉人1:广元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三段220号
被投诉人2:四川东石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郑州路西侧两江嘉苑办公楼第6层605、607、608、609、610号
相关供应商1:洛森鸿业压缩机(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称洛森公司)
地 址: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成都现代工业港北片区长生桥路1111号
相关供应商2:普瑞格斯压缩机(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称普瑞格斯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闵申路666号4、11幢
相关供应商3:陕西盛世致远安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盛世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缨北路18号长兴园4幢1104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本项目应作废标处理;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将相关证书作为评审因素指向特定供应商;投诉事项3,盛世公司涉嫌提供虚假社保及纳税的承诺和证明等材料;投诉事项4,洛森公司和普瑞格斯公司涉嫌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投诉事项5,洛森公司、普瑞格斯公司与盛世公司涉嫌串通投标;投诉事项6-7,洛森公司构成无效响应,中标无效。投诉事项8-11,洛森公司在多个部分被评为高分,投诉人被评为低分,评审不公;投诉事项12-13,评标委员会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错误,洛森公司、普瑞格斯公司与盛世公司未提供相关证书,投标应为无效。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4、12成立,投诉事项1、3、5-11、1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为无效投诉事项。
财 政 部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