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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发展和对策研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01    来源:应安网
核心提示:介绍了个体防护装备的概念和作用,论述了个体防护装备标准的范围及发展现状,分析了国内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发展存在的标准体系不完善、技术水平落后、基础性研究不足等问题,阐述了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发展的对策。

1 引言

个体防护装备(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是从业人员为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所穿戴、配备和使用的各种护品的总称。过去称为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保护用品,这是狭义的概念。纵观个体防护装备的历史和发展,其不仅作用于工业生产中,还包括军警、保安、消防的个体防护装备,以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救援工作中所使用的个人装备,也有涉及人类日常生活劳作中。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和使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技术措施尚不能消除生产和生活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且达不到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时,或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时,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就成为防御外来伤害、保证个体安全和健康的唯一手段,也是最后一道防线。在人类生产活动中,其对保证生产、科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和保护劳动者自身的安全、健康有着重要意义,同时又是唯一而不可缺少的个人装备。

个体防护装备标准是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制该类产品的技术基础,是产业发展遵循的技术性法规,是提高产品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是市场准入和参与国际竞争的必备条件,也是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在促进经济发展及保护劳动者、预防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中都起到了十分关键的技术保障作用。

2 个体防护装备标准的发展

2.1 个体防护装备标准的范围

国内个体防护装备标准的技术归口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设的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其行政管理隶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由于国内行业管理特点,该技术委员会归口的标准主要是工业生产领域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涉及生活、军警、保安、消防等领域。生产中使用的个体防护装备门类品种繁多,涉及面广,因而其标准也牵涉多个产品种类。经过多年的标准化工作,除自身的基础综合类标准外,个体防护标准按防护部位划分主要有9个大类。

2.1.1 头部防护装备,是用以保护人体头部,减轻或避免重物冲击或尖锐物穿刺或挤压伤害的护品。主要有各种材质的工业用安全帽等,不含体育运动保护头盔。

2.1.2 听力防护装备,是用以避免和减轻环境噪声(包括自然噪声和人为噪声)对人体耳部伤害的护品。包括基于被动降噪机理的耳罩型、耳塞型护耳器以及基于主动降噪机理的有源降噪护耳器等。

2.1.3 眼面部防护装备,是保护从业人员的眼面部,防止异物、紫外光、电磁辐射、化学溶液伤害的护品。主要产品有焊接护目镜和面具、炉窑护目镜和面具、防冲击眼护具、防微波眼镜、防X射线眼镜、防化学(酸碱)眼罩、防尘眼镜等。

2.1.4 呼吸防护装备,是保护从业人员呼吸系统免受伤害的护品。按照防护用途分为防尘、防毒和供气三类;按作用原理分为净化式、隔绝式两类。主要产品有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面罩、过滤式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自救器、空气呼吸器等。

2.1.5 服装防护装备,是保护作业者躯干部位免受外来物理、化学、生物等有害因素伤害的护品。主要是各类防护服装。

2.1.6 手部防护装备,是保护从业人员手部位免受伤害的护品。主要是各种防护手套。

2.1.7 足部防护装备,是保护从业人员足部位免受伤害的护品。主要是各种防护鞋。

2.1.8 皮肤防护装备,是保护从业人员皮肤免受伤害的护品。主要是各种护肤剂、清洗剂和冲洗装备。

2.1.9 坠落防护装备,是用以保护高处作业人员,防止人员坠落或人员失去平衡后不被接触物伤害的护品。包括人员高处临边保护措施、高处坠落保护装备、滑倒预警与保护装备、低处倾倒或翻倒的保护装备,主要有各类安全带、安全网等。

2.2 个体防护装备标准的发展现状

我国于七十年代末开始个体防护装备标准的研制工作,迄今为止,已经制定和修订了100多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个体防护装备标准是在经历了漫长的发展道路后,直到近十年才有比较大的发展,特别是“十一五”期间,政府加强了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在这一阶段,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正在逐步改变其长期存在的技术水平落后、种类不全、更新不及时、与国内职业防护需求不相适应等诸多问题。

2006年,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牵头实施了国家科技部支撑计划课题——“个体防护装备标准体系及关键技术标准研制”。2007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组织编制了《2008-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主要工业领域)标准化发展规划》,个体防护装备属于其中的安全生产通用标准领域。该《规划》确立的2008-2010年个体防护装备领域重点制修订标准项目有50多项。

2009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了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工作,各行业积极推进,修改完善各自专业领域的标准体系。这些工作都极大促进了个体防护装备标准的发展,一方面,在产业框架内构建了基本适合当前工业发展、比以前较为完整的标准体系;另一方面,修订完善了一大批标龄长、技术落后的老旧标准,补充制定了一批职业防护所需、标准体系缺失的标准,整合淘汰了一些已不适用的老标准。目前,个体防护装备标准体系内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有52项、AQ标准有8项,2011年报批了国家标准9项、AQ标准1项,目前尚在起草的国家标准有15项,还有一些标准计划在筹划中。上述标准包括基础标准、产品质量标准、试验方法标准和管理标准等,基本覆盖头部防护、眼面防护、听力防护、呼吸防护、手足防护、躯干防护和坠落防护等领域。
各种类标准情况详见下表

种类
现行有效的标准
2011年报批的标准
起草中的标准
国家标准
AQ标准
国家标准
AQ标准
国家标准
PPE基础
2
——
1
——
1
头部防护
3
——
——
——
1
听力防护
1
——
——
——
1
眼面防护
3
——
1
——
6
呼吸防护
6
——
——
1
1
防护服装
15
1
2
——
2
手部防护
3
4
1
——
3
足部防护
8
3
3
——
——
皮肤防护
1
——
——
——
——
坠落防护
10
——
1
——
——

3 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来,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工作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及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领导下,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进步和新材料的不断出现,也有诸多问题需要解决。

3.1 标准体系不完善

“十一五”之前,个体防护装备标准缺乏系统研究和统一规划,缺乏对标准体系的总体论证、规划与顶层设计,往往是需要什么标准就制定什么标准,比较混乱,没有系统性和前瞻性,没有体现本专业特色,标准之间不能实行有效的技术衔接,这也制约了各类技术标准自身的发展。“十一五”期间,在政府的重视下,在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实施下,大力推进了本领域标准体系的研究和建设,但由于国内技术条件限制和原有标准的影响,体系内的标准还存在分布不均衡,种类不齐全、不完整,未涵盖当今职业防护所需,交叉重复等问题。如听力防护类的标准太少,至少没有包括市场上现有的听力防护产品。有些标准有重复,如GB 12014-2009《防静电服》和GB/T 23464-2009《防护服装 防静电毛针织服》,这两个标准应整合。另外,与产品标准相关的配套标准需要完善,如一些产品选择使用方面的标准欠缺,等等,这些都需要进一步去加以研究解决。

3.2 产品标准技术水平与国际国外先进标准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我国的个体防护装备与先进国家的同类产品相比,存在技术水平落后、技术含量不高、种类不全、创新不足等问题,国内高端的个体防护装备市场大部分被国外产品所占据。究其原因,除了自身产业制造水平落后外,标准技术水平不高也限制了国内产品的技术进步。经济的迅猛发展使世界各国把技术标准的竞争推向了国际市场竞争的最前沿,技术标准的落后影响了我国的核心竞争力,多数国内工厂只能为国外产品“贴牌”,而且工厂在生产时实行两个标准,对国外出口产品用高标准要求制造,而国内销售的产品采用较低的国内标准,这对国内广大的劳动者而言是不公平的,而且个体防护装备标准技术水平低下还直接影响到安全生产,影响到对劳动者的安全健康的保护。

3.3 基础性研究不足

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国在不断满足内需的同时,更作为世界工厂积极的参与到全球经济活动中。国内工业生产规模在不断扩大,从业人员在不断增长,他们所面临的职业伤害威胁也越来越大,面临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也越来越多,职业防护的难度在增加。而由于受到经费等原因的限制,无法进行个体防护的基础性研究,这就导致我们的标准内容要么跟着国外跑,检测技术受国外装备的制约,要么标准的技术内容不全面,或为适应国内形势而降低标准水平,阻碍了标准的研究进程。

4 发展对策研究

国家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为个体防护装备标准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搞好标准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保证作用。随着国内生产作业领域新工艺、新技术广泛的采用,对劳动者的危害因素增大,同时,国外发达国家不断将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加工方式转移到我国,劳动者面临更加复杂的工作环境,做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发展工作,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是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必然要求。

发展个体防护装备标准,需要扩大标准化活动范围。个体防护装备是安全工程学科的范畴,是一门综合性的技术学科,涉及工程学、生理学、医学等学科有关的综合性应用技术。这就需要标委会吸纳相关行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充实专家和委员队伍,参与标准化工作。还要吸纳个体防护装备使用领域的人员参加,对标准工作建言献策,这样才有助于提高标准的先进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发展个体防护装备标准,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标准体系的研究。标准体系内容应随着经济形势和生活水平的发展定期修订,淘汰其中不合时宜的标准,增加社会需要的标准,逐步建立起以产品标准为核心的、各类标准相互衔接的、适应社会防护需求的、有效的标准体系,使得在标准体系框架内制定的标准不仅能促进技术进步,还能为技术的进步提供保障。

发展个体防护装备标准,需要充分利用政府提供的各类政策支持,进行个体防护的基础性研究,特别是应对技术贸易壁垒的检测标准的研究。需要积极跟踪国外先进技术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掌握标准的话语权。

发展个体防护装备标准,需要加强标准宣贯力度。在制定和修订标准的过程中,必然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冲突,现行标准的修改可能导致部分企业需要工艺改进或者产品转型,新标准的编制可能要淘汰一些原有检测设备和技术,强制性标准的执行,可能需要企业投入大量的经费,改善生产条件和工作环境,这些都需要通过宣贯使标准使用方和执行方尽早适应并积极采取对策,提高自身技术水平,从而提高国内个体防护装备的整体水平。

5 结束语

个体防护装备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其即是社会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又是一个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行业,无论从社会效益还是从经济效益来说,个体防护装备标准的发展都是重要的和必要的。

参考文献

[1]佘启元.个体防护装备技术与检测方法 [M].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6.10

[2]邬燕云.以人为本 科学发展 建立健全PPE标准体系 [J].中国个体防护装备,2008,6:5-8.

 

 
关键词: 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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