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有警必接,有险必救,处警及时,严格执法”是我们公安消防部门警务公开的一项主要内容,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是我们的强军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消防部队的神圣职责,对待群众的求助,消防部队有义务、有责任为群众排忧解难。特别是全国各地依托公安消防部队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后,消防部队承担的抢险救援任务越来越艰巨而繁重。尤其是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我是谁 为了谁 依靠谁”及“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活动以来,全国公安消防部队都致力于“打造服务型消防”,积极推进“三制”改革和打造现代化公安消防铁军工作,努力提高部队服务社会群众和攻艰克难的综合能力。但是我们在推出众多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的同时,在参与各类火灾的扑救和其他抢险救援行动中却付出了无比惨痛的代价,必须尽最大可能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做到慎之又慎已成为当前公安消防部队一大亟待解决的课题。笔者提出这个说法,是为了让参与各种灾害事故处置的消防部队能够吸取教训,尽量减少参战人员自身的伤亡,保证更多的战斗力。
一、伤亡沉重的现实
请看笔者罗列的一些较为典型的伤亡事例和数据:
1、1998年5月15日和2000年8月3日,浙江舟山支队陈建军、宁波支队黄东华在扑救渔轮火灾中英勇献身。2002年8月26日涌现出杭州支队富阳大队英雄群体;2003年宁波支队再传曹国华牺牲噩耗。
2、1998年3月5日,陕西西安支队在处置煤气公司液化气泄漏时发生大爆炸,造成7名官兵壮烈牺牲,数名官兵受伤。
3、2000年9月20日,四川绵阳支队战士高中民,在为群众摘取马蜂窝时,不幸被马蜂蛰伤中毒,经抢救无效英勇献身,年仅18岁。与此同时,另外还有被蛰伤的两名消防队员也是伤情严重,在医院治疗后才脱险。随后不久四川再次发生一名战士捅马蜂窝牺牲事件。
4、2003年5月24日,甘肃省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七里河中队战士介哲在执行帮助居民开启住宅楼房门的社会救助行动中,因身上所系绳索发生断裂,从居民楼六层坠下,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
5、2003年衡阳“11•3”特大火灾坍塌事故中因房屋突然倒塌,20名消防队员壮烈牺牲,11名消防队员光荣负伤,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消防官兵扑救火灾伤亡最惨重的一次,在新中国消防史上留下了抹不去的一页。
6、2007年3月4日,山东省威海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代理副中队长李传辉、上等兵钱桂仁,在抢救3名因风暴潮遇险的群众时被卷入海中牺牲。
7、2007年3月19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公安消防支队苏尼特左旗消防中队士官李磊,在公路上训练时不慎被车撞牺牲。
8、2007年4月25日,广东省梅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大埔中队特勤班班长杜续伟,在灭火战斗现场因两辆消防车碰撞挤压牺牲。
9、2007年4月26日,辽宁省大连市公安消防支队庄河中队班长祖强,在扑救居民楼火灾时,因高温火焰将保护绳烧断坠地牺牲。
10、2013年1月1日,杭州消防支队萧山大队官兵尹建良、尹智慧、陈伟在扑救火灾中牺牲。
11、今年尤其是5月,上海、四川、重庆、湖北和湖南总队连续发生多名官兵在灭火抢险救援和训练现场牺牲。
……
公安部有关调查统计资料表明,2013年,全国公安民警因公伤亡4675人,其中因公牺牲449人,比2012年上升4.4%。近5年间全国公安机关(包括消防部队)在打击犯罪、灭火抢险等各类行动中,有2167名民警英勇牺牲,有17988名民警光荣负伤,平均每年400余名民警因公牺牲、3000余名民警因公负伤。1983年至2013年全国公安消防部队被评为烈士的官兵共有258人,而仅仅从05年到2013年全国消防部队因公牺牲官兵203人。
而摘除马蜂窝、为居民开房门,在当今对消防部队来说,参加这些特殊战斗已是家常便饭,但还是出现了问题,高中民、介哲牺牲是公安消防部队在众多的社会救助行动中比较典型的部队官兵自身伤害事件。当然如衡阳“11•3”事故的发生是偶然而不可预见性的。因此,我们在高度评价英雄的壮举的同时,确实也值得好好地反思。试想,如果在群众需要我们挺身而出时,我们却连自己的安全也无法保证,那么又怎能更好地保护群众,怎么来喊响“首战用我,用我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