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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速公路车祸事故抢险救援的思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21    来源:国家(重庆)陆地搜寻与救护基地
核心提示:本文立足于重庆实际,从高速公路消防抢险救援安全防事故进行简要分析,特别在预防二次事故、救援现场安全管控方面探索性提出一些建议和措施,以期对高速公路抢险救援安全防事故有所裨益。
         重庆自1980年起,逐步开始建设高速公路,目前已经建成通车的高等级公路1912公里,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50834公里,长度在1.5公里以下的隧道230座,总长度为109263延米,长度在3公里以上的特长隧道4座,14989延米,1.5公里—3公里的长隧道22座,38294延米。预计在2012年建成投入使用的高等级公路2212公里,新建的隧道154座,长度在1.5公里以下的隧道共91座,长隧道33座,特长隧道30座。据了解,到2013年底,我市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2312公里,在建630公里。预计到2017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将达到约3000公里。

根据《规划》,到2030年,我市规划建成“三环十二射七联线”高速公路网,通车里程达到4000公里以上,省际通道从现在的19个增加至28个。同时,万州、涪陵和合川也将形成自己的过境环线。届时,城市发展新区相邻区县高速将实现直连30分钟互通,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相邻区县基本实现1小时到达。

高速公路以及各类快速通道的存在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繁荣,方便了人们的出行,但随着车流量的不断增大,各类交通事故也日益增加,由于高速公路存在的出入口少、双向车道隔离、封闭性强、距离城区消防站较远和消防设施、水源匮乏等特点,严重的影响和制约着高速公路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有效开展,消防部队抢险过程中,也容易出现各类二次事故的发生,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如2007年7月,万州支队在抗旱送水的路上,带车干部车涛因下车检查车辆情况被一辆小轿车撞伤,后经抢救无效牺牲。所以,如何在处置高速公路灾害事故中预防二次事故及实施现场安全管控是摆在消防部队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高速公路灾害事故特点和消防救援面临的困境

1、发生灾害事故易造成交通中断。由于高速公路的出入口少、分隔行驶以及全封闭性的特点,一旦有事故发生,其他车辆继续驶入就难以掉头、分流和疏散,从而造成高速公路堵塞,导致交通中断,而消防队接警出动后往往会被堵在几百米甚至几公里之外,救援设备无法迅速到达现场展开救助。

2、火灾燃烧速度快。特别是油箱、电路燃烧后,燃烧速度较快。高速公路行车快,发生火灾时供氧充足,风助火威,烧得更快,往往是消防队到场扑救时,汽车已处于完全燃烧状态,即使扑灭,车辆也基本报废,如有被困人员则更是无可奈何。

3、发生灾害事故后人员伤亡重,损失大。高速公路上发生的灾害事故,如遇夜间、雾天和大雨天气往往造成数十辆甚至上百辆汽车首尾相撞,极易导致汽车内的驾驶员、乘客伤亡,汽车失控坠入路沟、岩下、江河或侧翻等,造成群死群伤的可能性较大。2007年4月13日,成渝高速路22公里至25公里处,因弯道雾大52车追尾相撞,事故导致4人死亡,上百人受伤的惨剧。笔者统计仅重庆市内高速公路事故2013年就亡人196人,受伤2381人,数字触目惊心。

4、易引发次生灾害和“二次事故”。高速公路灾害事故可能直接引发火灾,即使事故后没有发生火灾,但油箱破例燃油四处流淌,起火燃烧的危险性较大。装载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能导致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外泄,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并严重污染生态环境。还有,事故发生后,如警示标志设置不及时、不规范,极易造成后续车辆避让不及,很可能引发二次交通事故。

 
关键词: 消防装备 救援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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