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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通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26  
核心提示: 本标准适用于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过程中,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指挥。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的基本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过程中,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指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AQ/T 9002-2006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1月8日,国务院颁布)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06年1月23日,国务院颁布)

  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06年10月3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危险化学品 hazardous chemicals

  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3.2

  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 hazardous chemical fire and explosion accidents

  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由危险化学品直接或间接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

  3.3

  应急救援 emergency rescue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3.4

  应急响应 emergency response

  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3.5

  应急预案 emergency response plan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3.6

  爆炸下限lower explosion limited(简称LEL)

  可燃蒸气、气体或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遇火源即能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

  3.7

  爆炸上限upper explosion limited(简称UEL)

  可燃蒸气、气体或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遇火源即能发生爆炸的最高浓度。

  4 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指挥基本原则

  4.1 成立指挥部

  4.1.1 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现场救援指挥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

  4.1.2 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并按照相关处置预案,统一协调指挥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

  4.2 警戒隔离

  4.2.1 根据现场火焰辐射热、爆炸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评估确定安全区域。

  4.2.2 在警戒区域边界设警示标志,并设专人负责警戒。

  4.2.3 对通往事故现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严禁无关车辆进入。清理主要交通干道,保证道路畅通。

  4.2.4 合理设置出入口,除应急救援指战员外,严禁外部无关人员进入。

  4.2.5 根据动态监测情况,适当调整警戒区域。

  4.3 人员防护与救护

  4.3.1 应急救援人员防护

  4.3.1.1 调集所需安全防护装备。现场应急救援人员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方可开始作业。

  4.3.1.2 指定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监测。现场安全监测人员发现直接危及应急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当立即报告救援队伍负责人和应急指挥部,救援队伍负责人应当立即作出相应决定;应急总指挥要求救援队伍紧急撤离现场时,救援队伍须立即执行。

  4.3.2 遇险人员救护

  4.3.2.1 组成救生小组,携带救生器材迅速进入现场。

  4.3.2.2 迅速将警戒区内的员工、居民等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人员疏散至安全区。

  4.3.2.3 疏散应向上风向或侧方向转移,明确专人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到安全区,并在疏散路线上设立路标,指明疏散方向。

  4.3.2.4 采取正确的救助方式,将所有遇险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域。

  4.3.2.5 对救出人员进行登记和现场急救。

  4.3.2.6 根据人员伤势及时向有关医疗救护机构求助。

  4.3.3 群众安全防护

  4.3.3.1 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预案要求、应急专家组的建议作出疏散决定,并由应急总指挥发布疏散指令。

  4.3.3.2 根据危险化学品危害特性,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用简易有效的措施保护自己。

  4.3.3.3 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

  4.3.3.4 疏散区域主要居住环境指标达到事故发生前的居住环境条件,经专家组评估合格后,应急指挥部作出疏散解除决定,并由应急总指挥发布疏散解除指令。

  4.4 现场情况了解与应对

  4.4.1 遇险人员伤亡、失踪、被困等情况。

  4.4.2 有关装置、设备、设施等损毁情况。

  4.4.3 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数量、应急处置方法等。

  4.4.4 周边建筑、居民、地形等情况。

  4.4.5 根据现场了解的情况,协调所需救援队伍、装备、物资,保障救援需要。

  4.5 现场动态监测与应对

  4.5.1 对不能确定的危险化学品进行检测确定。

  4.5.2 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进行动态监测。

  4.5.3 测定风向、风速等气象数据。

  4.5.4 确认装置、设施、建(构)筑物已经受到的破坏或潜在的威胁。

  4.5.5 现场及周边污染情况。

  4.5.6 根据现场动态监测信息,适时调整救援行动方案与内容。

  4.6 现场应急处置

  4.6.1 工艺应急处置

  4.6.1.1 责成有关生产部门监控装置工艺变化情况,做好应急状态下生产方案的调整和相关装置的生产平衡。

  4.6.1.2 立即采取措施切断物料来源,进行物料倒空、泄压等措施,可燃性气体应尽可能排入火炬气管网。

  4.6.1.3 根据现场情况果断决定设备、单元、系统或邻近装置紧急停车,避免事故扩大。

  4.6.1.4 协调保障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水、电、汽及消防水等各种动力供应。

  4.6.2 火灾应急处置

  4.6.2.1 根据现场灾情、应急预案及救援力量等情况,研究确定科学、合理的扑救对策。

  4.6.2.2 若形成稳定燃烧,应设法关闭上下游阀门,采取切断进料或紧急放空等措施,然后,再行灭火。

  4.6.2.3 对于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物料,应在物料切断后,进行保护燃烧直至自行燃尽熄灭。若物料难以切断,不能急于灭火,应先冷却保护,待条件成熟再行灭火,防止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遇火源发生爆炸。

  4.6.2.4 对火势较大,不可能立即扑灭的火灾,首先控制火势继续蔓延扩大,具备扑灭火灾条件时,再行灭火。

  4.6.2.5 根据危险化学品特性,选用正确的灭火剂。遇湿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火灾,禁止用水、泡沫等含水灭火剂扑救。对粉末状物品火灾,不得使用直流水冲击灭火。

  4.6.2.6 对于爆炸品火灾,禁用沙土盖压。

  4.6.2.7 腐蚀品火灾应尽量使用低压水流或雾状水,避免腐蚀品溅出。

  4.6.3 次生、衍生灾害防范

  4.6.3.1 启用喷淋、水炮等固定、半固定灭火设施,以及消防车、遥控移动炮等移动消防灭火设备,冷却着火容器、装置及与其相邻的容器、装置,防止因温度升高而引发次生事故。

  4.6.3.2 当贮罐火灾现场出现罐体震颤、啸叫、火焰由黄变白、温度急剧升高等爆炸征兆时,有关指挥员应果断下达紧急撤退避险命令。

  4.6.3.3 宜用涡喷风机吹扫或强力风机吸除等措施,控制现场有毒有害气体扩散,避免人员中毒伤亡事故。

  4.6.3.4 对液态泄漏物进行围堵、收集、转输,避免其流向重要目标或危险源。

  4.7 洗消

  4.7.1 在危险区与安全区交界处设立洗消站。

  4.7.2 使用相应的洗消药剂,对所有染毒人员及工具、装备进行洗消。

  4.8 现场清理

  4.8.1 气体清理

  用喷雾水、蒸汽、惰性气体清扫现场内事故罐、管道、低洼、沟渠等处,确保不留残气。

  4.8.2 液体清理

  4.8.2.1 小量残液,用干砂土、水泥粉、煤灰、干粉等吸附,大量残液,用防爆泵抽吸或使用无火花盛器收集,收集后集中处理。

  4.8.2.2 在污染地面洒上中和或洗涤剂浸洗,然后,用大量直流水清扫现场,特别是低洼、沟渠等处,确保不留残液。

  4.8.3 固体清理

  4.8.3.1 对火场残物进行清扫收集,集中处理。

  4.8.3.2 用适用的中和剂或洗涤剂清洗污染地面,确保不留残物。

  4.9 环境保护与卫生防疫

  4.9.1 由环保、卫生防疫等专业人员对事故现场空气、水源、土壤污染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并将信息及时报告指挥部,为指挥部进行警戒、疏散等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9.2 对事故状态下的清净下水、洗消污水应进行集中收集,净化处理,不得未加处理直接外排,污染环境。

  4.9.3 空气、水源、土壤出现污染应及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4.9.4 必要情况下,由卫生防疫机构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4.10 信息发布

  4.10.1 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10.2 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应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救援进展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故救援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4.10.3 信息发布形式可采取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11 救援结束

  4.11.1 事故现场处置完毕,遇险人员全部救出,大气、水质、土壤监测指标符合有关标准,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得到彻底消除或控制,经指挥部同意,由总指挥发布救援行动结束指令。

  4.11.2 清点人员、车辆及器材。

  4.11.3 撤除警戒,指挥部解散,救援人员安全撤离。

 
关键词: 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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