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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前基层消防部队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思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18    来源:云南玉溪消防支队
核心提示:【应安网讯】近年来,各级公安消防部队所需承担的应急救援任务越来越重,涉及的救援范围越来越广,需要协调配合的方面越来越多,灾害事故处置难度越来越大,完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对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提出:各县级人民政府要以公安消防队伍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或确定一专多能的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在相关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开展救援处置工作。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近年来,各级公安消防部队所需承担的应急救援任务越来越重,涉及的救援范围越来越广,需要协调配合的方面越来越多,灾害事故处置难度越来越大,完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对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在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优势

(一)应急救援是法律赋予消防部队的责任

2009年5月1日 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第三章第三十八条:“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应当充分发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 ”。第四章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以外的其他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消防法》还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在灭火救援时,可以根据需要调动有关单位,包括各种形式消防队伍参战的权力。这就为整合社会资源,有机协同配合,有效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公安消防部队在应急救援建设中的职责和地位,为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切实履行职责,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坚强后盾。

(二)公安消防部队具有丰富的实战救援经验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公安消防部队的职能也迅速拓展,从过去主要承担防火和灭火两大任务,扩展到抢险救援、社会救助等更大的范围,在参与灾害事故救援的过程中,公安消防部队的战斗能力和救援能力得到了极大提升,积累丰富的实战救援经验。尤其是在汶川“5.12”、玉树“11.4”、鲁甸“8.3”地震中,公安消防部队在地震救援中发挥核心作用,受到党和人民高度赞誉。多年的实践证明,公安消防部队已成为一支反应迅速、训练有素、敢打硬战、善打硬战的抢险救援尖兵。

(三)公安消防部队能够迅速形成救援战力

公安消防部队在灭火及抢险救援中一直严格落实“五个第一”原则。在日常训练当中坚持练为战思想,严格执勤岗位练兵,部队战斗力,特别是快速反应能力得到有效的提升,正是快速反应、迅速集结,为应急救援工作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在应急救援事故中,消防部队总是第一个到达灾害现场,通常能以较少的参展力量获取巨大战果,战斗力形成之迅速,战斗力志强,赢得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评价。

(四)消防作为地震应急救援突击队是国际通行做法

世界许多国家都依托消防队伍建立统一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美国建有一套比较先进、完善的国家紧急事务处置机制,主要处置自然灾害、技术灾害及人为因素造成的灾害等。紧急事务处置实行地方、州、联邦政府三级反应机制。各地方政府均设有紧急服务部门,主要包括消防、交通、医疗、公用部门等。美国各级政府都建有紧急事件处置指挥中心,一旦发生紧急事件,由政府紧急服务部门共同处置,但消防部门是其中最重要的应急救援力量。欧洲的德国、法国、芬兰、瑞典、俄罗斯等国家也都是将消防队伍作为主要应急救援力量,担负着消防、救护和民防三位一体的地震应急救援任务。据统计,在这些国家的消防接警出动中,灭火仅占三分之一左右,其余均是紧急救护和其它灾害事故的救援和处置。在亚洲,韩国的消防部门担负医疗救护、抢险救援、灭火和国内、外重大灾害事故救助等四个方面的任务。日本消防部门的职能范围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逐步扩大的。

二、当前我国消防部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现状

新《消防法》实施几年来,消防部队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依法履行职责,踊跃加入到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中,并在地震应急救援过程中发挥着专业、核心、主干力量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消防部队涉及到应急救援的范围会逐步加大,数据显示,在过去几年里,消防部队每年参与由自然灾害、交通事故、危险化学材料泄露等事故应急救援行动数量达几万次,每年数量呈递增态势。在繁重的事故应急救援任务面前,消防部队应急救援功能暴露出一些问题:

(一)消防基础建设能力不均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对消防基础建设也有新的要求,但是消防站、消防水源建设与社会经济的发展难以保持同步,差距逐渐有拉大的趋势。《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明确指出,普通消防站辖区的面积一般不应该超过七公里并确保五分钟能到达事故现场,然而现实状况却是大部分的消防辖区都不能满足规定的要求,在乡镇偏远地区,甚至没有专业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面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令人堪忧。

(二)救援装备器材配备不足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面对各种各样的突发灾害事故,我国消防部队现有的装备、器材还不能完全承担起应急救援的任务。各地区目前配备的救援装备普遍存在技术含量低,使用条件苛刻,携带不便而且效能较低的问题;在遇到高层扑救、化学事故、山体滑坡等大型灾害事故时,靠上述的消防器材无法处理,必须要技术含量高的起重设备或者依靠空中救援装备的协助才能进一步救援。由于各地财政能力水平参差不齐,在很多基层队站,基本没有大型机械救援器材,面对湖泊、高空、地下建筑等这些救援难度高,需要专业救援设备的事故救援显得力不从心。

(三)消防部队警力不足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大量的突发事件,消防人员面临的工作量和不确定性因素增多,缺乏必要的休整和训练,长年累月处于疲惫不堪的运转状态,影响了消防官兵的综合素质和战斗力的提升。自从四川总队率先喊出“有险必救、有警必出”的口号后,全国各级消防部队均纷纷学习,消防部队的接出警次数剧增,而消防部队人员编制并未随之扩大,消防警力出现了严重的不足,有限的消防兵力难以全面顾及到一些地方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工作,特别是遇上规模大、难度高的应急救援情况,警力不足的问题更加突出。

(四)消防应急救援运行机制的不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减灾规划(1998-2010)》明确指出消防部队作为国家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的快速反应力量,在抢险救灾中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应急救援是由多个部门组成的,由于没有一个规范、统一的解决突发事件的运行机制,各个部门基本上只是对发生在自己领域的应急事件做出处理,不清楚哪一个是应急救援的主体;因为我国还没有建立统一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有时候在处理大型复杂的灾害事故的情况下,参与救援力量涉及到不同的领导作战方式、上下关系、职责分工等因素,现场统一指挥的难度会加大,同时也影响到灾害信息和处理方案的准确传达,耽误救援的黄金时间,不利于人力、物力的最大化利用。

三、加强应急救援建设的对策

公安消防部队在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当中尽管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认可,但在队伍建设及装备方面还面临着问题,那么如何破解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健全综合应急救援工作配套性政策法规。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新修订的《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加快省消防条例和应急救援实施办法的制定修订, 规范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装备建设、应急机制, 保证综合应急救援工作的长效有序发展。

(二)加大经费投入,实现应急救援设备现代化

改革开放以来,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综合实力大大增强。加大对消防部队经费的投入,建立稳定的应急救援经费保障机制,是符合国情的政策。我们可以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不同地方的实际情况投入相应的经费,让钱用在刀刃上,避免造成经费分拨的不合理。与此同时,要为消防部队配备科技含量高的精良应急救援设备,逐步实现从消防特勤队伍到合同制消防队伍都能装配功能齐全的器材装备,并定期为他们演示如何熟练运用这些设备,以适应应急救援的需要。

(三)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专业训练

各级消防部队要立足本区域内的危险源和可调用的救援资源,制定和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明确灾情等级、组织指挥、处置程序、力量编成、通信联络和应急保障等内容。加强对各类常见灾害事故处置技术、战术研究和训练,强化对新技术装备的操作应用,提高决策指挥和科学施救水平。同时要强化应急救援联动演练,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当地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大小,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综合应急救援实战拉动演练,不断提高应对各类突发灾害事故的处置能力。

(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区市两级跨区域应急救援机动力量  

各级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专题调研工作,切实摸清本辖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数量、人员、装备等和地震灾害事故发生的客观情况,建立应急救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发改委、财政、公安、安监、卫生、交通、民政、地震、市政等部门参与,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沟通协调,定期通报情况,分析形势,会商解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对策。

(五)构建高度统一的应急救援指挥调度中心并确立消防部队社会的主体地位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突发灾害越来越频繁,并错综复杂,只有建立高度统一的应急救援指挥调度中心才能面对突如其来灾害。这是一种“同分结合”的方法。平日里各部门各司其职,遇到救援事件时由指挥调度中心统一指挥安排作战,做出最优的配置。比如有的城市利用网络化和数字化的集成技术把110、120、119、122等资源连为一体,成立“应急联动中心”就是比较好的尝试,值得借鉴。但是,在地震应急救援的力量中,要明确消防部队的主体地位。毫无疑问,由于消防部队对作战人员严格的管理和全面的培养,他们良好的专业质素、齐备精良的装备、应对突发事件处理的经验和技巧以及心理综合素质等方面都是最突出的。

总之,公安消防部队作为灾害救援中的核心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和地位,在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工作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反思一下我们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协作机制、完善灾害预案、提高救援能力,有效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能力,以适应新时期做好应急救援和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迫切需要。(山洪贵)

 
关键词: 消防装备 救援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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