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具备综合业务支持能力,可同时支持包括话音、数据、会议电视和视频图像在内的多种不同业务,满足同时处置多起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
采用星形连接的方式建立与各级安全生产应急平台、现场应急平台之间多通道的双向语音、数据、图像、视频会议等业务的互联互通,确保应急处置时通信联络的安全、可靠、通畅。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通信联络系统由有线电话调度系统、IP电话调度系统、数字录音系统、多路传真系统、无线调度系统、卫星通信系统、短信平台等。
为保证救援指挥的有效性,业务功能设置优先级,话音最高,视频传输/视频会议第二,数据最低。即当有较高优先级业务出现时,较低优先级业务应让出带宽;而当较高优先级业务结束时,其占用带宽可释放给其它较低优先级业务使用。
5.1有线电话调度系统
5.1.1功能要求
有线电话调度系统实现对省级、地市级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及各级救援队的电话调度功能,包括组呼和广播呼叫、电话会议、优先呼叫、连选等,设置专用调度台。调度台具有优先呼叫功能,并可对其它有关电话进行强插强拆,能够实现与国家安监应急平台有线电话调度系统互联;应具有同时组织至少两组独立电话会议的能力,电话会议总容量应满足不小于30方同时通话的需要;调度电话应做到呼入、呼出一次拨号。
5.1.2性能要求
支持电话调度功能,并与有线电话网互联互通,可组织包括专网有线电话、公网电话、移动电话、卫星电话及无线集群电话等的电话会议;
每个调度台应具有同时接入4路电话、同时接听4路电话,同时呼出两路电话的能力,可显示被叫号码,被叫号码能自动关联用户名及相关信息系统;
电话调度系统的系统可靠性不小于99.9999%。
5.2 IP电话调度系统
5.2.1功能要求
IP电话调度系统作为普通电话调度系统的补充和备份,应具备热线电话、组呼和广播呼叫、电话会议、数字录音、优先呼叫、连选、强插强拆等功能;
应具有同时组织至少两组独立电话会议的能力,电话会议总容量应满足不小于30方同时通话的需要。
5.2.2性能要求
每套调度系统应具有同时接入4路电话、同时接听2路电话,同时呼出2路电话的能力,可显示被叫号码,被叫号码能自动关联用户名及相关信息系统;
呼叫建立时间应在5s以内;端到端延时应小400ms,其中网络时延小于250ms,两侧终端处理时延小于150ms。系统网络时延抖动应小于80ms,丢包率小于3%;
语音编码应支持G.711、G.729、G.723.1,可选支持G.726,语音质量应达到MOS3.5级以上;
应具有传真功能,支持T.30协议和T.38协议;
系统可靠性应不小于99.9999%;
设置VPN时,IP电话全网统一分配IP地址;不设置VPN时,IP电话可采用私网IP地址,系统应支持私网穿越。
IP电话调度台应具备同时接入四路电话、同时接听两路电话,同时呼出两路电话的能力,可显示被叫号码,被叫号码能自动关联用户名及相关信息系统。
5.3数字录音系统
5.3.1功能要求
数字录音系统应实现对有线电话调度系统和IP电话调度系统的录音;
系统应具有对调度台录音、存储、备份、查询、放音和录音监听、管理等功能。
5.3.2性能要求
数字录音系统应支持高精度的DTMF检测,可准确检测混合在话音里的信号;
数字录音系统应支持话音能量检测和声控录音,支持自动录音增益控制,支持自动校时,支持录音声音自动增益平衡,支持多路同时录音的要求;
数字录音系统的文件存储格式能依据标准可调,语音支持可调压缩比可为2,4,8等;
数字录音设备的容量应满足在线存储3个月数据,离线存储6个月数据需要。
5.4无线调度系统
5.4.1功能要求
具备在集群网络覆盖范围内无线调度、用户管理的能力,手持式终端具有双向通话功能。应至少配置1个无线调度台及不少于20个手持式终端,优先考虑数字集群系统终端。
支持单呼、组呼、广播呼叫、紧急呼叫等基本集群业务,支持用户优先级定义、用户强插、调度台强插等集群补充型业务;
并应具有支持短信、低速数据等多种业务能力;
支持呼叫处理、移动性管理、鉴权认证,虚拟专网、加密、故障弱化及直通工作等主要功能。
5.4.2性能要求
系统工作频段优先考虑150M及800M频段;
系统应具备初始呼叫建立时间小于1秒,话权抢占时间小于500毫秒的能力;
系统应能与公用电话网、公用移动网实现互通;
系统应能实现与有线电话调度系统的互通。
5.5多路传真系统
5.5.1功能要求
系统应具有支持不小于8路传真同时收发的能力,应支持接收传真自动识别分发、传真到达自动提示,人工接收确认等功能;
应支持发送传真优先级设置、紧急传真优先发送、传真线路自动负载均衡的功能,当大量传真或群发传真时,应能自动排队,自动寻找空闲的线路发送,并均衡每条传真线的传真负载量;
系统应支持可定制的群发功能、定时发送功能、详细的日志功能、查询功能、统计功能和存储功能;
系统应支持与部门、各级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已建的多路传真系统互联,满足应急值守的需要。
5.5.2性能要求
传输速率应支持4800bit/s、9600bit/s、14400bit/s,可选支持更高速率;
纵向分辨率为3.85线/mm时,通信建立率和报文成功率应达到100%,文字可读度达100%;
A4幅面的传真接收副本上发生差错的扫描线数不大于6线;
传真接收副本的主观评价应在3.5分以上,文字可读度应达到100%;
多路传真系统设备的容量应满足在线存储3个月数据,离线存储6个月数据的需要。
5.6 卫星通信系统
5.6.1宽带卫星通信系统
宽带卫星通信系统主要用于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保证省级、地市级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各级救援大队及现场应急平台之间双向话音、数据和视频图像信号的传送;
利用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宽带卫星通信系统实现,在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设置1个卫星主控站。
5.6.1.1功能要求
宽带卫星通信系统应能支持话音、数据、视频图像的双向传送。应能实现全国统一组网,应能支持动中通、静中通移动平台接入,应能实现卫星通信网络和地面网络的有效互通和备份;
宽带卫星通信系统应能以VoIP的形式实现话音功能,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与现场应急平台、各级安全生产应急平台间能进行单跳的话音传输,系统应具有内置回音抵消功能;
应能实现各级应急平台之间的IP数据传输和数据广播功能,数据的传输速率可变。应能在各级应急平台之间实现基于H.264编码的IP视频会议业务、图像传输业务和图像多播业务;
宽带卫星通信系统应配置相应网管系统,实现应急应用时卫星系统、资源的配置和管理,网管系统应采用标准和通用的网络管理协议,便于系统的维护升级以及与其它相关网管系统的接口和通信;
卫星通信设备应具有: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产品许可证书、卫星通信发射设备应具有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