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着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
1.健全消防法规体系。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制定和完善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消防安全信用体系、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等地方政府消防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明确有关标准,确保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2.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各级政府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负责人,落实其他负责人的消防安全“一岗双责”责任。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政府任期目标、政务督查、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切实加大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和消防安全的投入。县级以上政府制定实施本地区“十二五”消防工作规划,制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考评办法,每年对下级政府及本级政府职能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考评。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推动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建设,定期召开会议,沟通信息,研究对策,解决问题,切实抓好本地消防安全工作。
3.强化部门依法监管。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建立各部门消防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分解机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组织消防专项检查,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农村)警务室依法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辖区内的消防违法行为。教育、民政、建设、规划、房地产管理、交通运输、文化、卫生、工商、安全监管、旅游等负有行政主管职能的部门认真落实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会商、信息互通、联合执法机制,在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时,依法严格审查把关,凡不符合有关规定、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核发相关许可证照。
4.提升单位消防安全能力。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全面负责。确定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完善消防设施和器材装备,加强“四个能力”建设。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应当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其他单位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消防安全自查,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探索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消防安全评估体系和消防信用体系。
(二)全面夯实消防安全基础,着力增强社会抗御火灾整体能力。
1.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镇建设发展,及时制(修)订和落实消防规划,建立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强化检查督导。对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及时增建、改建或进行技术改造,确保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市政、建设、供水、通信等部门负责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按照“小而密、实用、适用”的原则,探索“中心站+小型站”的建设模式,提高城市消防站覆盖率。
2.统筹城乡消防发展。推动乡镇(街道)建立健全专门消防组织,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全面落实农村、社区“五个基本”建设,并与“三旧”改造、村庄整治同步推进。整合治安联防、巡防和保安队伍,推行农村消防安全户户联防和城乡社区消防工作区域联防制度。重点加强农村、社区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建设,建有给水管网的乡镇要按标准安装消火栓;解决不了给水管网的地区,要结合村寨改水工程,在重点地段或重点单位修建消防取水设施。
3.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在按照规定必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乡镇,全面建成专职消防队(已有公安消防队站的,专职消防队可作为补充),并完善保障机制,确保发挥作用。大力发展消防志愿者队伍,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积极组织、发动员工参与消防志愿者活动。支持民间组织建立自筹资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消防志愿者队伍。大力加强合同制消防员、消防文员、消防协管员队伍建设,弥补消防警力不足。
(三)全面实施科技兴消战略,着力提高消防工作科技含量。
1.加强消防科研工作。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研发。加大消防科研投入,重点开展建筑物性能化防火设计、新型防火材料、新型灭火剂、新型消防装备等技术研究,加强石油化工、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地铁等高风险场所火灾预防研究。推进火灾科学实验室建设,以火灾科学技术研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火灾原因物证鉴定为重点,构建产学研一体化的互动创新机制。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消防科研成果和消防安全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建立省级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推进消防信息化建设。在“十一五”消防信息化建设打基础、搭框架、保重点的基础上,突出一体化软件应用和综合集成,形成信息化支撑体系。建立满足火警受理调度、跨区域协同作战等消防业务需要的消防通信网络系统,增强各级消防指挥中心的音视频集成、互联互通功能。加强消防业务信息系统研发与应用,完善消防基础信息数据库,建立火灾预防、应急救援、消防安全评估等信息共享和研判机制,探索运用物联网技术服务消防工作,提升消防信息化水平。
3.发展壮大消防科技人才队伍。加强消防科技骨干队伍建设,完善消防学术研究平台,推行消防学术带头人制度,健全专业技术人才保留机制。发展壮大消防监督、火灾调查、消防装备、灭火应急救援、消防信息化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加强省级消防培训基地师资力量建设,建立地方院校与消防部队联合培养人才的工作机制。
(四)全面做好火灾预防工作,着力优化公共消防安全环境。
1.强化消防安全源头控制。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执业人员、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严禁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标准。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依法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强化联合执法。严格建筑工地和建筑材料消防监管,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外墙保温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建立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并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年度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2.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加强对火灾易发地区、行业、单位以及“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治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和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推行火灾隐患有奖举报。加大消防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隐患,采取改造、搬迁、停产、停业、停用等措施督促整改。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全力清剿火灾隐患,注重积累经验、固化成效,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3.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消防宣传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消防宣传计划,将消防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培训的课程。科技、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科普、普法教育内容;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将消防知识纳入义务教育、素质教育和职业培训体系。在各级各类学校设立消防安全辅导员,开设消防课程,开展消防演练。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等传播媒体应无偿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并确保一定的宣传发布量,其中报刊应每年无偿提供不少于10个1/4版面的消防公益宣传,广播、电视应每年无偿提供不少于3个小时的黄金时段消防公益宣传。推动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培育社会消防培训机构,推行消防安全网络教育。
4.创新社会消防管理。理顺完善消防管理体制,建立统一领导、层级明晰、机构科学、运转协调的运行机制。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提高执法公信力。深化消防政务公开,加强消防监督信息e网公开、消防监督业务e网受理、消防咨询投诉e网办理、消防重点工程e网直通、社会单位e网管理、消防知识技能e网培训“六个e网”建设,推出更多便民利民措施。积极发展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电气防火检测、消防设施维保、消防安全评估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和管理体系,提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水平。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建立消防职业资格等级认定管理制度,实现消防从业人员职业化。加强消防协会建设,充分发挥消防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增强社会消防自治功能。积极开展建(构)筑物消防员、灭火救援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制度。积极探索、完善消防文员工作制度,试行经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培训考试合格的消防文员协助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