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应急预案内容可行性差,缺乏必要的演练
预案编制是基础,预案实施是目的。应急预案实施包括:开展预案宣传、进行预案培训,落实和检查各个有关部门职责、程序和资源准备,组织预案演练,使应急预案有机地融入安全保障工作之中,真正将应急预案内容要求落到实处。如果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将很大程度上制约应急预案所应发挥的作用。目前,政府及相关部门很多无专门机构和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指导、管理,各种应急预案存在诸多问题。
⒈相关法律指导不完备,预案缺乏可行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对政府和部门应对突发事件有哪些权利的规定还不够明确,措施不具体,法律授权仍不充分。虽然已有35件法律、37件行政法规、55件部门规章,但在编制部门预案或专项预案时问题依然存在。有的预案里规定的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大量的制度和措施没有法律依据,导致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在预案制定中规定的措施缺乏法律依据或与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
⒉预案要素不够全面。预案内容、处置程序和方案繁琐难懂,职责、分工不清,企业内部以及企业与政府及相关部门预案的衔接性不够。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多头指挥,各个部门职责不清。事故救援的过程是各个部门协同作战,统一调度,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的过程。指挥在事故应急救援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指挥权的合理确立,直接关系到应急救援行动的效果。虽然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都明确了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指挥职责,但由于多部门救援力量因隶属关系不同、利益差别等原因,往往存在多头指挥,各个救援力量之间基本处于各自为战的状态,不能实行整体联动,缺乏统一的组织和指挥,现场秩序混乱,直接影响救援工作的高效开展。在预案中,对不同级别的预警,各部门应做什么,具体工作人员应做什么不清楚。对不同的事故应由哪些人到场也无规定,以致发生突发事件时,领导怕担责任几乎全部到场,也就是说把政府搬到现场,既影响正常工作,也加重事件发生所在地政府、部门或具体单位的负担,而且政出多门,影响应对工作效率。
⒊预案演练走过场,流于形式。政府及部门出于行政经费的考虑、企业担心影响生产经营或增加经营成本,在编制预案后大多不能结合当地、企业自身可能发生的事故开展应急演练,不组织或不认真组织预案演练,走过场,搞形式,演练成“演戏”,针对性不强,甚至纸上谈兵,达不到演练的目的。即使有演练的,对演练的主要内容、演练过程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不作详细的记录和总结,未对应急预案实行动态管理。
⒋不能及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预案不及时修订,成过期档案。有的单位相关人员已调动,场地也已变动,但预案不修订,造成责任人不明确。因为预案是一个与时俱进的完整的指导性极强的应急布置,所以必须进行实地演练和不断更新,需要有一个具体指导、检查、督促的长效机制,这样才能使其在重大灾难面前发挥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否则,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后果不堪设想。
(三)应急宣传教育、培训缺乏广度和深度
⒈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和培训的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有效的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有的单位有预案(如应对自然灾害),但在本单位也不是人人皆知,也不向相关群体公布,只有少数人知道,而发生突发事件时,相关人员和群众不知所措。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自救、互救安全知识和现场逃生能力。
⒉社会广泛参与的应对机制不健全。公众自救、互救能力不够强,预案也没规定,没说法。有些部门的预案成了过期档案,预案完成之后从没演练过,群众根本不知道,使其失去真正意义。有的演练不具规模,群众参与度低,起不到指导群众、调度大范围人群应急的效果,没有实战作用。
三、我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设的路径
(一)提高完善应急预案建设的意识
⒈提高组织与领导应急预案建设问题的认识。在现有的科技水平下可能还无法规避自然灾害的发生,但是可以依据对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衍生及其影响的自身规律以及对救助主体自身的运作规律制定相应的应急机制加以预防和应对。建立健全专家队伍,组织各方面专家,重点开展灾情会商、灾区的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进行分析评估,各级组织和领导应及时对可能受到灾害威胁的相关地区的人们作出灾情预警。根据灾情预警,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各级政府应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⒉加强民众应具备的素质与教育。应急预案的发布和实施,使人们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时有了总的行动纲要和有效的处置原则。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的机制、体制和法制,把各项应急预案全面落到实处,还需要做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特别是平时的教育与训练必须加强,从而切实提高民众应对灾害的素质,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全社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公民提高自己的应急能力是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如美国的消防志愿者,平时也上班,但是一旦有需要的时候,马上可以投入工作。他们在周末会去参加教育培训,培训一般是八个学时,还要经过考试,也没有报酬,就是应该接受这样的教育和具备这样的素质。联合国在1999年“国际防灾战略”中提出的“在21世纪建设更安全的世界”的三大战略之一,就是倡导中心下移,从强调“政府的作用”转变为重视“建设应对灾害能力强的社区”。随后,安全社区的建设在全世界被推广,并通过教育、沟通、培训等方式,提高社区的自救能力。
⒊加强应急预案和应急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应急救援预案是保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贯彻实施的重要手段。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采取不同方式,开展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使应急预案相关职能部门及其人员提高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应急工作程序,提高应急处置和协调能力。在此基础上,确保所有从业人员具备基本的应急技能、熟悉企业应急预案、掌握本岗位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应急水平;要及时对典型事故和事故救援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积累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改进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灾难来临时“时间就是生命”,谁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有效的自救互救措施,谁生存的机会就大。要把群众自救互救为内容的宣传教育纳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总体规划,加强对从业人员及每个公民的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要拓宽宣教渠道,创新宣教形式,努力推进应急管理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镇。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救互救常识,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使其掌握常见的事故自救互救方法,最大限度的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进一步加强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⒈加强应急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各部门在编制应急预案时要有针对性地结合各部门自身可能出现突发事件的特点、事件影响程度等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并应增加防控事故的具体措施。建议企业或政府部门在编制应急预案过程中,积极与安全技术专家沟通,在他们的协助下编写或委托具备条件的相关中介机构编写,发挥他们在安全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实现应急预案内容的针对性。
⒉加强应急预案内容的可操作性。为保证预案的操作性,避免因人员变动导致预案难以操作的情况,在预案修订过程中,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所制订的各类预案的指挥机构、工作组、应急队伍的负责人建议只明确到职务,不细化到个人;应急队伍组成人员、应急保障资源等需细化到个人内容,可作为预案的附件,以便及时进行更新修改;企业在编制科学规范的应急预案的同时,应组织开展好应急演练工作,根据演练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及时修订预案,使之更加完善,更贴近企业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