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潜在突发事故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三级:国家级(重大——可能产生特别严重后果)、省市级(较大——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和县级(一般——可能产生较重后果)。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经有关领导批准可通过有线广播、有线电视、信息网络、警报器;特殊情况下目击者可大声呼叫、敲击能发出较强声音的器物或打电话的方式进行。
4.2 应急处置
4.2.1 信息报告
重大突发事故发生后,各事发源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领导,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同时报告专职人员和专业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2.2 先期处置
突发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重大突发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4.2.3 应急响应
1)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事故,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3)需要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事故,由该类突发事故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统一指挥,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4)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机械伤害应急救援队、消防队等。
4.2.4 应急结束
重大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宣布恢复正常工作。
4.3 评估机制
4.3.1决策方案优选的评价指标
决策优选:以客观情况为基础,以合理的标准为度量,对若干备选方案进行综合评判,选定其中一个最适合采纳方案的过程
评价指标:可行性 时效性 安全性
可行性强的评价标准:主要情况判断准确;基本措施到位;现场条件和力量可以实施。
时效性高的评价标准:方案实施需要的准备时间短;方案所采用的技战术方法简捷有效;
方案实施所需投入人、物和财力较少。
安全性好的评价标准:方案中已考虑可能危害的防范措施;现场具备的安全防护器材充足;
施救人员具有处置同类险情的经验。
4.3.2模糊评价方法的选择
模糊理论是美国伯克利加州大学(UniversityofCaliforniaatBerkely)的自动控制专家L.A.Zadeh教授于1965年提出的。从此,模糊理论在各个研究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模糊综合评价是对具有多种属性的事物,或者说其总体优劣受多种因素影响的事物,作出一个能合理地综合这些属性或因素的总体评判。
4.3.3模糊综合评价的特征
模糊综合评价是应用模糊数学变化原理,考虑与评价对象相关的各种因素,对其所作的综合评价
(1)评价的结果为集合,模糊综合评价的结果是一个集合,而不是一个点值,它较为准确地刻画了事物本身的模糊状况,因此模糊综合评价结果在信息的质和量上都具有优越性。
(2)适用于定性指标的定量评价,应用范围更广,人们对定性指标属于某一等级的判断往往很难用数字表示,只能用 “很好”、“较好”、“一般”、“较差”、 “很差”等模糊概念来表示L48}413。应用模糊综合评价可以较好的解决定性指标的定量化问题。因此,模糊综合评价既可用于主观指标的综合评价,又可以用于客观指标的综合评价
4.3.4模糊评价的步骤
对应急能力评价指标的模糊评价步骤如下: 影响应急能力的因素(也称指标)→确定各个指标的权重→确定各个指标的模糊评价集→确定模糊集的隶属函数→向专家发放打分表→计算应急能力综指数。
5 应急救援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5.1 人力资源
公安、专职救援队、现役消防部队、专职消防员、各机关团体志愿者、安监、驻地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等是应急救援的专(兼)职队伍和骨干力量。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全员有组织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5.2 财力保障
要保证所需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事故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
5.3 物资保障
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5.4 医疗卫生保障
政府部门事先联系好医院,确保医院能在发生事故后能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卫生应急工作。
5.5 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5.6 人员防护
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