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危化救援体系的建设思路
(一)建设方案。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依托国有大型危化企业现有救援队伍组建的原则,省级危化救援骨干队伍一期先行建设东西南北中五支队伍,按照投资主体,分别冠名河南省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地域)支队,同时挂牌××(所在市)危化应急救援支队。考虑到豫东开封是全国精细化工基地,豫西义马是省规划煤化工生产基地,豫南驻马店中小型化肥厂及天然气化工厂密集,豫北濮阳是著名石油化工城市,郑州则氯碱、农药、化肥生产经营企业多且危化品物流量大,可以结合豫东、豫西、豫南、豫北和豫中的实际情况,针对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依托区域龙头企业组建职能各有侧重又具有优势互补的区域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
(二)建设标准。省级危化行业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实行资质管理,满足全省重特大事故跨地区实施救援的需要。
省危化救援总队应具有移动通信车、救援指挥车、物质保障车;建立应急信息指挥平台及视频系统;建设指挥及新闻大厅、专家会商及办公场所;具有室内外培训场地,定期组织科目训练;建设物质储备仓库,配备救援物质和防护器材;具有先进的危化救援装备和洗消药剂;统一配发防护用品;健全组织机构和领导班子,人员编制2个中队和1个气体防护站;24小时值班制度;服务半径小于200公里。
五、危化救援队伍的管理体制
建议省危化救援总队级别处级,事业编制,人员20人,实行企业化管理,外聘专业技术(操作)人员30人,归属省安监局领导,由省应急指挥中心管理。依托大型危化企业现有救援队伍组建的省级骨干队伍,其隶属关系、单位性质、资产关系均保持不变,行政和业务由所在企业负责管理,受省应急指挥中心及省危化救援总队业务指导、检查和调用,同时亦受当地安全生产应急机构的指导、检查和调用。
也可直接组建省危化应急救援股份公司,下设五个分公司,将省财政投入作为资本金,由省安监局履行政府出资人职责,委托省应急指挥中心具体管理,地市财政投入和骨干队伍所在企业现金投入及现有资产作为股份,以公益服务、社会效益为主,以收支平衡、经济效益为辅,达到国有资产不流失、应急救援有保障的目的。
六、危化救援队伍的投入机制
应急救援是政府重要的管理职能和公益事业,各级政府在财政预算时应列支一定数量资金作为救援装备投入或救灾备用金。企业是应急管理的责任主体。因此应急救援费用按事权划分应由企业、政府和社会共同承担,按照“企业投入为主,省市政府补助”的原则,省级危化救援队伍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三个部分:
(一)所在企业投资。主要是承担救援车辆及装备的购置、维护、损耗以及新增救援人员的培训、演练等费用,以确保能够承担本企业的专业救援任务。费用来源主要是两方面:一次性固定资产投入和经常性安全生产费用。
(二)所在市财政补助。主要是补助征地、购置装备等方面的费用,以保证承担本地区的应急救援任务。
(三)省财政补助。主要是补充救援装备、储备物资及药品,以满足跨区域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
同时充分利用国家政策,争取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对省级骨干救援队伍给予装备支持和资金注入。
加强交流与合作,争取国际社会援助。
七、危化救援队伍的运行机制
(一)运行目标。省危化应急救援总队及下属骨干队伍,实行公司化运作,制订统一的工作标准、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统一服务内容、费用标准和响应程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
(二)职责功能。主要六个方面:事故应急救援、安全预防检查、应急能力评估、预案编制指导、应急知识培训、应急救援演练。
(三)信息管理。建立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通信网络,统一信息标准和数据要求,应急救援信息如队伍、人员、装备、物资、预案、专家、技术、危险源监控情况以及地理信息等要及时上报和备案,实时更新,规范信息传递的格式、内容、时限、渠道,保证信息畅通,实现资源共享。利用应急救援平台和视频指挥系统,实现现场监控、专家会商、领导决策、远程指挥等功能。
(四)指挥调度。应急救援骨干队伍除承担本单位应急救援任务外,必须接受省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省危化救援总队、当地安全生产指挥机构的检查、指导和调度,承担省内跨区域重特大事故救援任务。健全各项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响应程序,规范救援行为。参照事故分类标准和响应分级要求,对I级特别重大事故和Ⅱ级重大事故,通过省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省危化救援总队,调动省骨干救援队伍进行跨区域救援。对于Ⅲ级较大事故,是队伍所在地发生,所在地安监及应急管理机构可以直接调用;是外地市发生,则应通过省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省危化救援总队下达救援命令。对Ⅳ级一般事故,则省级骨干队伍原则上不出动(确保重特大事故发生肘的备用状态),但要做好增援准备。
(五)运行维护。日常维护费用主要来源于六个方面:
1.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和风险抵押金。因救援队伍的隶属关系、单位性质、资产关系均保持不变,所以救援人员工资、福利、劳保等费用仍按照原有渠道发放。
2.服务费用收入。对没有建立救援队伍的企业实行有偿服务。
3.救援费用补偿。救援消耗由被救援单位补偿,使救援物品得到补充,保持备用。
4.保险理赔费用。保险机构应及时对施救费用进行理赔。救援人员出现伤残按规定给予救助或抚恤。
5.设备租赁收入。对于急需使用特种设备器材的请求,可利用备用装备短时间给予支持。
6.政府补贴和社会捐赠。各级政府应对抢险救灾给予较多关注、支持和奖励。同时接受国内外社会各界的捐赠和资助,促进公益事业发展。
(六)培训教育。对救援指挥人员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增强能力;对装备操作人员加强教育,丰富经验,提高技能;对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指导,持证上岗,规范要求;对骨干队伍领导强化考核,严格管理,审计监督,使河南省危化救援队伍培养成为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一流、技术过硬、能打善战的准军事化队伍。
(作者:李昆瑜,河南省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