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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导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4-29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
核心提示: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制订本导则。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导则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制订本导则。

1.2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到实处。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能最速、有序、有效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1.3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负其责,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科学分析、措施果断,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1.4 适用范围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救援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活动过程中,由于自然、人为、技术或设备等因素引发的火灾、爆炸、毒物泄漏导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

发生上述事故或政府认为性质特别严重、对社会和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必须根据事故发生等级立即启动相应预案。

1.5政府的职责

(1)根据本辖区生产、使用、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危险特性及可能引起事故的后果,确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的危险目标。

(2)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工作, 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3)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

(4)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应急救援、演练、装备设施等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5)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中,对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临阵脱逃等行为,依法追究责任,严肃惩处。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2.1应急救援指挥部

各级政府应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1.1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总 指 挥:政府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分管领导

副总指挥: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负责同志

成员单位:政府办公厅(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交通部门、卫生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气象部门以及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贸委、监察、宣传、电信、城市供水、总工会、财政等部门。

2.1.2指挥部的职责

在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部门及下一级政府应急演练。

2.1.3成员单位职责:

(1)政府办公室作为指挥部常设机构,负责承接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和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县(市、区)政府以及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摸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

(3)公安部门负责建立接警中心,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消防支队负责制定泄漏和灭火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

(5)公安交巡警支队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6)卫生部门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建立救护中心,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7)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及时测定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调查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

(8)交通部门负责制定运输抢险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9)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制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提出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

(10)气象部门负责制定应急气象服务预案。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

(11)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预案。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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