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地震局网站消息,地震局近日发布《地震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指出,地震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震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办法》称,地震应急预案包括政府预案、部门预案和单位预案。政府预案分为国家、省、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预案。
《办法》指出,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震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地震应急救援工作职责的部门负责本行业地震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办法》强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地震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地震应急救援工作职责的部门负责本行业地震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办法》要求,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应当遵循前期研究、文本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论证、批准和发布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