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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经验与启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5-05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

截至目前,按照“8+12”的组建模式,市级层面应急救援队伍已达8776人、应急保障队伍2494人;配备各类抢险救援装备(设备)5000余台(套);区县层面共组建综合应急救援支队41支、镇街综合应急救援大队1011支、村社综合应急救援中队10954支。在2011年“7·5”江津区印染厂不明毒气泄漏、“10·17”奉节县富发煤矿瓦斯爆炸、“12·19”巴南区轻轨建设工地脚手架垮塌等灾害事故救援中,各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在上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指挥机构的统筹协调下,按照抢险救援预案快速集结、密切协同、科学处置,圆满完成了抢险救援任务。特别是2012年7至9月份,重庆市迎来长江、嘉陵江30年一遇特大洪峰过境的考验,全市各级综台应急救援队伍在市综合应急救援总队的统一调度下,联勤联动、防控兼备,沿江各区县所属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中队积极应战,按照就近处置的原则,在各辖区开展预警信息发布、被困人员疏散转移等先期处置,市级各专业方向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重点驰援,协同区县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完成了堤坝抢险加固、救灾生活物资运输、受灾群众临时安置、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防控等应急处置工作,实现了转移疏散安置数十万群众零伤亡的战果,获得国家防总的高度评价。

三、重庆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启示

回顾总结重庆市综合应急救援总队的组建历程,“大综合”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模式取得实效的关键是要把握“四条原则”、处好“五对关系”、抓住“六个环节”。

(一)把握“四条原则”。一是以人为本、综合应对、科学发展的原则。这是应急救援工作的核心要义,也是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时,重庆市突出综合救援队伍以抢救人的生命为要务的本质特性,并围绕这一特性来谋划组建方案。二是紧贴实际、立足实战、务求实用的原则。这是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必须牢牢把握的主线。实际是结合点,实用是立足点,实战是目标点。只有结合实际,综合救援队伍建设才有针对性;只有具备实战能力,队伍才能真正管用;只有做到了实用,救援队伍才能发展壮大。在应急救援总队的组建过程中,重庆市坚持透彻分析面临的安全威胁和隐患,统筹辖区内的公安消防、民兵预备役和其他优势专业力量,立足打造一支能用、管用、够用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三是资源整合、体系集成、系统高效的原则。这是综合应急队伍建设必须把握的关键。站在统筹区县所有应急资源、联动军地两个大局的高度,跳出本单位、本系统的小圈圈,合理确定队伍建设的数量规模,有效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提高队伍建设的质量效益。重庆市把驻军与各部门的优势力量都进行了整合,是真正意义上的整合。四是分级组建、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这是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纵向、横向建设都要关注的重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是专业队伍中的佼佼者,也是队伍建设的重点,重庆市坚持优先发展、优先建设、优先保障,但同时也不忽略专业队伍建设。

(二)处好“五对关系”。一是综合与专业的关系。专业队伍是综合队伍的基础,综合是基于专业队伍中优势力量的选择。重庆市维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就是在消防、武警、驻军或民兵预备役等骨干救援力量的基础上,吸纳各有关部门的专业救援力量组合成综合队伍。二是质量与数量的关系。目前各地现有救援力量普遍不足,所以现阶段在综合队伍建设上既要重视建队数量的多少,又要重视队伍质量的高低。三是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能力建设,不仪要满足已知突发事件的规模所需要的救援、处置能力,还要适当超前,以适应更大规模、更重程度突发事件的处置需要。四是重点与一般的关系。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是整个应急队伍的重点,不能把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当作一般的队伍来对待,而要给予政策、经费、保障上的倾斜。五是部队与地方的关系。平时注重与部队互通有无,及时向驻军和武警部队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同时会同重庆警备区司令部、市综合应急救援总队对民兵预备役部队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进行“联考联评”,促进队伍战斗力提升。

(三)抓住“六个环节”。一是“建设”。建哪些队伍,建多少队伍,必须建立在深人调查研究的基础之上。只有切实把需求搞清楚,才能确保队伍建得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二是“装备”。没有装备,就不可能有很强的应急能力。应急救援装备要有一批高精尖的装备,要有自己的“杀手锏”。三是“训练”。抢险救援能力的高低决定于平时的训练。队伍组建后,要开展经常性的训练,尤其是要加强综合训练。四是“管理”。首先是人员管理。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制度,使队伍始终保持良好的应急状态。其次是装备管理。要加强装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使装备保持良好的性能。五是“调用”。就是队伍的指挥、调度、使用。这是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发挥作用的关键因素。一要建立简便易行的队伍调度制度。二要加强指挥调度平台的建设,提高队伍调度效率。三要建立统一的指挥体系,确保抢险救援行动高效有序。六是“保障”。就是财力、物力、政策、法规的保障。既要建立健全长效规范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和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机制,做好财力、物力上的保障,又要抓好《重庆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重庆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落实,做好政策、法规上的保障。

作者简介:

重庆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本文转载自《中国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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