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
近年来,公安消防部队参与各类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任务越来越多,在各类应急救援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在目前公安消防部队参与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中,也发现存在应急救援主体不明确、应急救援指挥不统一、应急救援联动不完善、法律法规建设不健全、相关机制不完善等不足的问题,缺乏统一、系统的体系框架,来理顺宏观层面的各种关系,整合各方面资源,保证应急救援活动的高效。为此,本文试图运用系统论的相关思想与方法,构建一个适用于重特大灾害事故消防应急救援的体系框架。
2 重特大灾害事故消防应急救援体系框架构建
重特大灾害事故消防应急救援体系框架构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纵向看,它可能涉及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各级政府;横向看,包括针对各种类型、不同程度事故的应急救援;从事故的周期看,它包括事前、事中、事后不同的阶段。切实有效的应急救援体系的构建应当遵循全面性、集成性、层次性、可靠性等原则。尽管针对每一类事故、灾难的具体应对措施可能千差万别,但根据上述原则建立的基本应急模式是一致的,一个综合、完整的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应该由一个基本组织体系、四大保障体系和完善的绩效检验体系构成,其框架结构如图所示。
2.1 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应急组织设计为动态联动组织,以政府消防应急救援法律法规为基础,应急指挥中心为核心,通过紧密的纵向和横向联系形成强大的应急组织网络。网络式组织结构的物质基础是计算机网络化,以事故的类型和级别作为任务的结合点,常态下各联动单位根据自己本单位职责对突发事件进行预测预控,非常态下快速响应。
根据我国的机构设置情况,并借鉴发达国家的应急救援管理经验,消防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的构建除了应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外,更应该注重从内部组织体系的完备性,内、外组织的协调性两方面考虑。从而形成“纵向一条线,横向一个面”的组织格局,即从纵横两个角度分别构建消防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的等级协调机制和无等级协调机制运作模式。前者主要是指以明确的上下级关系为核心,以行政机构为特点的命令式解决方式;后者主要是指以信息沟通为核心的解决办法,部门间平等相待,无明确的上下级关系。
2.2 应急救援法律法规体系
法制建设是消防应急救援体系的基础和保障,也是开展各项应急救援活动的依据。发达国家在消防应急救援立法方面做得比较好,其中美国模式是世界公认的法律制度健全而完备的典型,它在事故应急方面,已经形成了以联邦法、联邦条例、行政命令、规程和标准为主体的法律体系。
应急预案
技术支撑
绩效检验
组织体系
高层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法规
企业规章
人力资源保障
物质资源保障
应急资源保障
图 重特大灾害事故消防应急救援体系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