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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1-17    来源:中国黑龙江政府网站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贯彻预防为主、防治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科技、市场等手段,加强减灾体制机制建设,大力推进各项减灾任务和重大项目的落实,全面提高综合减灾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全面推动“平安和谐幸福龙江”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减灾的原则;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坚持部门协作,分级管理的原则。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全面提升我省防灾减灾能力,努力降低经济社会的灾害脆弱性,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明显下降。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的能力明显提高,城乡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全面提升,全民防灾减灾知识、技能和意识明显增强,自然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明显降低。

  具体目标:
1.防灾减灾综合实力显著增强。防灾减灾综合体系逐步完善,预警预报水平进一步提高,年均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控制在1%以内。
2.综合防灾减灾机制不断健全。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减灾综合协调机构,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灾害应急管理机制。
3.防灾减灾信息网络系统得到完善。进一步完善包括自然灾害综合信息、应急网络通信、无线应急网络管理、应急决策支持、应急指挥等平台建设。整合各相关部门和有关专业机构已有资源,提高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警报发布、应急响应、灾害评估等能力。
4.防灾救灾物资储备工作进一步加强。加强防灾救灾物资的实物储备和市场储备,确保防灾物资能够及时进行调运,确保灾害发生24小时内,受灾群众能够得到食物、饮用水、衣物、医疗、临时住所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救助。
5.防灾减灾基础工程建设实现较大突破。抓好防洪抗旱骨干工程建设,努力做到涝能排、旱能灌。抓好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畅通防火道路,更新扑救装备,提高灭火能力。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建设,大力开发利用空中云雨资源,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加快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城乡社区普遍建立应急避难场所,并设置应急救助设施。普遍提高减灾工程设施标准,建成一批具有较强综合防范能力的减灾工程。
6.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大幅提升。全省创建450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7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立志愿者队伍,100%城乡社区设有1名灾害信息员。加大减灾宣传和培训力度,全民减灾意识显著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灾害风险隐患调查。对全省重点区域和各类自然灾害风险进行评估,摸清各地可能成灾的规律,进一步明晰各地可能成灾的重点灾种,突出防灾减灾工作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结合全省各类自然灾害特点,制定相应工作规程,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减灾能力评估与区域划分,建立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数据库,编制全省高风险地区和重点区域灾害风险分布图。开展中小河流洪涝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估。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估。开展风能、太阳能、核能等大型工程气候开发利用的详查与可行性论证工作。开展对自然灾害频发、易发地区新建和改扩建重点项目的评价试点和推广工作。推进全省重点城市群抗震性能普查、地震活断层探测、地震小区划、震害预测等地震灾害防御基础工作,逐步提高我省城乡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大力实施重大建设工程、易发次生灾害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积极开展油田、煤矿和其他各类矿山的灾害普查,全面、细致掌握全省各类矿山的安全现状,有针对性地制定防灾减灾预案。
(二)加强防灾减灾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省减灾委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参与的灾害信息沟通、会商、通报制度,确定对外信息权威发布机制,指定专门的发言人,统一发布各类防灾减灾信息。利用有关部门的基础地理信息、经济社会专题信息和灾害信息,建设应急管理灾害信息共享及发布平台,加强对灾情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处理和应用,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决策服务,提高综合减灾能力。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灾害信息员队伍,有效发挥信息员在传递信息、组织群众等方面的作用。
(三)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健全灾害监测体系,提高预警信息的覆盖面和时效性,做到早预报、早准备、早应对。依托政府、各相关部门和有关专业机构已有的资源和系统,逐步完善各类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网络系统。适当增加气象、水文、水土保持、地震、植保、地质和环境等监测网站的监测密度,提高监测预报水平。大力推进监测预警基础设施的综合运用与集成开发,加强预警预报模型、模式和高新技术运用,完善灾害预警预报决策支持系统。全面开展农村山洪、地质灾害监测,建立健全预警预报发布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方式,提高预警信息的覆盖面和时效性,准确、及时发布灾害预警预报。同时,要把油田、各类矿山和林区的自然灾害,以及自然灾害可能引发次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纳入重要日程,建立政府和企业联动的监测和预警机制。
(四)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防范能力建设。强化设防标准,全面推进防灾抗灾减灾救灾专项规划的实施,着力抓好防洪工程、抗旱工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程、人工影响天气工程、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震安全社会服务工程、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工程建设。以提高大江、大河防洪标准为重点,强化中小河流、中小水库等多灾易灾地区的综合治理。大力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加强洪涝、干旱、地震、农业病虫害等自然灾害多发地区防灾避灾设施建设,积极推进重点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综合治理。抓好综合防治工作为重点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原则,统筹搞好农业和农村减灾、工业和城市减灾,以及重点地区的防灾减灾专项规划编制与减灾工程建设,全面提高我省自然灾害综合防范能力。
(五)加强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健全灾害综合信息平台、应急网络通信平台、灾情快速获取平台、应急决策支持平台和应急指挥平台,实现平台间相互衔接、相互支撑、协同运转。建立救灾应急资金快速下拨机制,确保应急资金在最短时间内下拨到灾区。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机制,根据不同区域灾害发生规律,加强救灾物资的实物储备和市场储备。健全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更新的财政补贴制度,加强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建设和救灾装备建设。加强与驻军部队的协作,完善驻军部队参加抗灾救灾协调机制,组建应急救助专业队伍,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和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发挥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民间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和公民在灾害防御、紧急救援、救灾捐赠、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灾后心理疏导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减灾志愿者服务工作机制,提高减灾志愿者的减灾知识和技能,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多功能防灾减灾培训基地,提高灾害紧急管理、紧急搜救、医疗救助等专业训(演)练和志愿者培训能力。
(六)加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基层减灾工作,修订完善街道(乡镇)、社区(村)灾害应急预案,完善城乡社区减灾基础设施,开展区域避难场所示范工程建设,重点在灾害高风险区和城市建立避难场所,在多灾、易灾地区开展减灾安居工程建设。组织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减灾活动,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家庭防灾减灾准备,建立应急状态下社区弱势群体的保护机制,强化城乡社区的灾害综合防御能力。综合利用广场、绿地、公园等露天公共场所和学校、体育场馆等设防标准较高的坚固公共建筑物,配备餐饮、照明、医疗等减灾避灾设施设备,必须设置取暖、给排水等基本生活设施,建立起室外与室内相结合的避难场所,确保一旦遇灾,避难场所能够给避险群众提供食品、饮用水、临时住所和医疗服务,有足够的人员排泄场所,污水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冬季能够取暖。在多灾、易灾农村地区推动减灾安居工程建设,根据不同的地震断裂带设定建筑物的设防标准,提高农村民房及各类建筑的抗灾能力。
(七)加强减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加大政府对综合减灾的科技资金投入力度,搞好灾害科学的应用和基础性研究工作。加大灾害预测预报的科研工作力度,努力攻克突发性灾害的预报难关。加强减灾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和实用技术的研究开发。鼓励各主管部门开展合作和学科交流,共同开展灾害的综合研究、综合预测和综合防治,不断提高综合防灾减灾的科技水平。
(八)加强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建设。加大全民防灾知识普及力度,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提高公民防灾减灾意识和技能。强化政府部门的防灾减灾责任意识,建立政府部门、新闻媒体、教育机构和社会团体协作开展减灾宣传教育机制,担负起义务开展减灾宣传教育的责任。依托国家和我省减灾科普教育支撑网络平台,鼓励群众参加减灾专业技术交互式远程教育。充分整合各部门的科普教育资源,在全省各县(市、区)建立减灾宣传教育基地,推广先进减灾经验,宣传成功减灾案例,面向公众宣传减灾知识。将减灾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内容,开展减灾的普及教育和专业教育,做到预防和应对“水灾、火灾、震灾”知识进课本、进课堂。新闻媒体公益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宣传的长效机制。结合每年“国际减灾日”和国家“防灾减灾日”宣传,推动减灾防灾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
 
关键词: 防灾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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