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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29    来源:开封市民人政府网站

(七)提升消防装备建设水平。结合城市火灾风险特点和灭火救援需要,按照“种类齐全,结构合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不断加强消防装备建设,优化消防部队执勤车辆装备功能结构。2011年,市区配备2台AT多功能水/泡沫消防车、1台多功能强臂式消防车,消防战勤保障队后援车辆配备50%,每个县配备1台16吨水罐车和1台举高类消防车;2012年,顺河回族区、禹王台区配备1台A类泡沫车,金明区配备1台多功能强臂式消防车,新区特勤消防站配备1台涡喷消防车,消防战勤保障队后援车辆全部配齐;2013年,所有市区消防站配备1台A类泡沫车,禹王台区、开封县根据需要逐步配备化学事故抢险救援车、防化洗消车、重型泡沫车和泡沫干粉联用车,每个县配备1台具有前牵后吊功能的中型抢险救援车;2014年,开封新区、金明区及高层建筑相对集中的县配备50米以上云梯消防车、涡喷消防车和排烟照明车,每个县配备1台多功能强臂式消防车;2015年,全市所有消防站灭火、专勤、举高类消防执勤车辆全部配齐,市区普通消防站、县消防站消防车辆达到8台,特勤消防站达到11台,消防战勤保障队达到14台。“十二五”期间,所有现役、合同制队站特勤装备、灭火救援攻坚组装备、综合应急救援队装备备份全部达标,个人防护装备按每年更新20%的速度,配备新型个人防护装备,并配备3套进口多功能紧急救援支撑系统。进一步推动新技术装备广泛应用,加快配备现代通信技术装备。

三、强化消防安全基础防控,提升基层消防管理水平

(八)规范乡镇、街道消防管理。健全基层消防组织,乡镇、街道办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消防工作机构,村(居)民委员会明确1-2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基层管理责任,乡镇、街道办要定期组织开展检查考评,严格奖惩。

(九)加强农村、城乡社区消防工作。进一步加大农村、城乡社区消防投入,加强农村、城乡社区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设立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备必要消防器材装备。大力开展“零火灾村镇”、“零火灾社区”创建活动,实行农村消防安全户户联防和城乡社区消防工作区域联防制度,督促所有农村、城乡社区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制定村(居)民防火公约,每周进行防火检查,每月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实施消防警务室战略,赋予农村、城乡社区警务室消防工作职能,积极开展“消防工作示范警务室”创建活动。

(十)拓展巡防、保安队伍消防职能。进一步深化“巡防、消防一体化”工作,明确治安巡防队消防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标准,逐步配备消防电动巡逻车、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和常用灭火器材,提升其排查火灾隐患、消防宣传教育、处置初起火灾和初期应急救援救助能力。推进“保安、消防一体化”工作,将消防知识纳入其培训、资格考试内容;实行消防专业保安派驻制度,向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消防控制室派驻消防专业保安。

四、严格社会单位消防管理,控牢火灾防范重点

(十一)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公安消防、住房城乡建设、质监等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分行业、分类别制定消防管理标准,形成覆盖全行业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各社会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三会三化”建设规范》(DB41/T627—2010),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提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四个能力”。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全部达标,2015年所有社会单位全部达标。

(十二)创新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完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动态评价体系,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等级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与单位安全评估、星级评定、信用等级评定等直接挂钩。将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纳入财产保险、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评定内容。探索成立行业消防安全自律组织,将消防工作纳入行业管理、服务、培训、评比内容,积极参与当地组织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大型消防宣传活动。连锁经营的商场、酒店、餐饮等大型企业要实行集约式消防管理,统一管理组织形式和制度,将消防安全理念融入企业文化,全面提升管理层次。

(十三)从严管控火灾高危单位。按照“从高从严管理、超常措施防范”的原则,督促全市所有超大型商场市场、大型公共娱乐场所、大型易燃易爆单位建立“防消联勤”专职消防队、设立消防应急执勤点。强化人员密集、易燃易爆、高层地下建筑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从严审批,从严管理,督促落实火灾防范措施。推行火灾高危单位消防管理“四员”制度,对每一家火灾高危单位,消防部门明确首席监督员、首席灭火指挥员;单位自身明确应急疏散首位引导员、末位巡查员,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和灭火疏散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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