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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水域消防救援力量发展构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11    来源:中国消防在线

(二)水上消防站建设模式。为了确保水上消防力量建设适应两江航运经济发展和部队建设的需要,经水上支队反复调研论证,应重新启动水上消防站规划建设。建设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比照现有水上消防站的模式建设。但现有的两个水上消防站,官兵驻在趸船上,训练、生活极不方便,供水、供电、通讯经常出现问题,日常维护管理消耗大。官兵常年生活在船上,由于环境潮湿,易患风湿类疾病,健康受到影响。二是采取“船泊江上、兵驻岸上”的模式建设。参照上海水上消防及边防海警模式建设消防站,将营房建于岸上,消防船泊于码头。这样既可减少消防趸船每年200万元常规维护保养及每6年一次大修500万元的高昂费用,降低运行维护成本,节约建设资金,又有利于官兵健康,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水上消防部队成立以来先后有5名战士在趸船上不慎坠江身亡)。三是建设水上消防指挥中心。即在第二种建站模式的基础上,结合《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布局规划》(2007-10-23)和该区域陆上消防站建设布局,建设一个水上消防指挥中心,配套建设水上训练基地和模拟训练设施,配备消防船、消防车、抗洪抢险装备运输车等装备,使之成为既有水上灭火救援救助功能,又能利用滨江路交通便利条件,担负港口和一定陆上区域的灭火救援任务,兼具机动性较强的抗洪抢险突击队功能的多功能消防指挥中心。这样,既有利于水上消防部队训练工作的开展,又有利于整合警力和装备资源。

(三)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鉴于长江水域属中央海事部门管辖的具体情况,经咨询有关方面,交通部投资主要建设航道安全设施,水上消防站属地方事权,但可共同争取国家财政的专项补助。鉴于水上消防站建设投资的复杂情况,建议采取以下方式:一是市政府投资建站,与交通部共同争取国家财政专项资金打造消防船;二是市政府出一部分资金、市国资委协调港口大型企业(如寸滩港)出一部分资金、相关区政府出一部分资金,走政企联建的路子。

建设水上消防站任重而道远,财政支撑是建站的前提和保障。因此,建设水上消防站,不仅要得到市委市政府的支持,还要积极向公安部请示汇报,以得到公安部和交通部的大力支持,一是从经费上给予支持和保证;二是从队伍建设,尤其是人才、骨干力量的培训、使用、保留上给予支持,使水上消防力量保持相对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状态,以确保处置水上灾害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二、装备配备要注重实用性

目前,水上支队现有的两艘消防艇已达十余年,现有装备数量和型号不具备成建制和成体系训练,不能适应船舶火灾及救援形势,更不具备形成水上救援行动有效的救生梯次和防护力量圈。在今后装备配备上要逐渐向实用性转变。

(一)向轻型救援船艇迈进。这类装备基于机动性强,能快速赶赴现场实施灾情侦察,能在第一时间进行控制灾情发展和降低损失,能在第一时间向相关救援力量和指挥机构提供决策依据等优势。如广东珠海市某一船舶研究制造商生产的轻型救援艇,既具备水上救生功能,又有水炮灭火功效,较好地满足了救生与初控火灾的效能,同时又具备快速灵活和初期灾情侦察极强的机动性。

(二)瞄准抗风浪的威胁。交通部海上救捞局配备的“不倒翁”救援船,具有抗击洪峰风浪和急流的强大功能,较之其它救援船艇具有更大的倾斜角度,不易翻沉、碰撞和搁浅,在救援过程中十分灵活机动和稳定,既能增大成功救援的机率,又能保存自身实力不受损失。顶推或排水量较大的船舶以及利用直升飞机实施空中索降救援,也具有抗击风浪的作用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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