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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颁布实施《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10    来源:应安网
核心提示:应安网讯:近日,记者从水利部获悉,水利行业标准《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导则》颁布实施,其颁布实施对于规范和指导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推动防台风工作有序开展等有着重要意义。

应安网讯:近日,记者从水利部获悉,水利行业标准《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导则》颁布实施,其颁布实施对于规范和指导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推动防台风工作有序开展等有着重要意义。

我国地处亚洲大陆东南部、太平洋西岸,是世界上受台风影响最为严重的少数几个国家之一。每年登陆台风多、影响范围广、造成损失重,防御任务十分艰巨。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世界范围内极端灾害性天气频发,“桑美”、“莫拉克”等超强台风频繁登陆,给我国台风防御工作带来更为严峻的挑战,美国、菲律宾发生的“卡特里娜”、“桑迪”、“宝霞”等飓风灾害造成惨痛损失,教训十分深刻。

台风灾害防御工作涉及部门多、组织协调难度大,制定和完善防台风应急预案,明确各方职责任务,有序组织防御行动,是提高台风防御工作成效的重要措施之一。近年来,在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水利部的大力推动下,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有了长足发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建立,在历次台风灾害防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一些地方预案编制仍存在可操作性不强、体例内容不规范等问题。

为了进一步提高台风防御工作水平,规范和加强对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在总结近年来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于2009年组织开展了水利行业标准《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编制工作。该《导则》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及福建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共同起草完成。有前言和正文两部分组成,正文分范围、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监测预报预警与预防、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善后工作、附则等8章31节21条。主要规定了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审批、备案的部门和程序,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的技术要求和主要内容等。

该《导则》于2012年10月8日由水利部批复发布,体系号为SL611-2012,2013年1月8日开始实施,其颁布实施对于规范和指导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推动防台风工作有序开展等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 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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