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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城市消防规划2014年度实施计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22    来源:应安网
核心提示:【应安网讯】为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要求,针对当前经济发展特点和消防保障需要,有效提升全市火灾防控能力,根据连云港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特制订2014年度城市消防实施计划。
   连云港市城市消防规划2014年度实施计划

  为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要求,针对当前经济发展特点和消防保障需要,有效提升全市火灾防控能力,根据连云港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特制订2014年度城市消防实施计划。

  一、实施内容

  主要包括消防站建设、消防水源建设、消防装备建设、消防通信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农村消防工作等方面内容。

  (一)消防站建设

  1.连云港灭火救援应急中心二期建设。协调落实专项建设资金,推动连云港灭火救援应急中心二期建设和模拟训练设施项目建设。

  2.推进赣榆县、东海县、灌南县第二消防站选址和规划设计,并落实专项资金,力争年内进驻。

  (二)城市消防水源

  1.加快新建城区市政消防用水管网建设,在城市建成区天然水源设置取水设施,结合新建城区建设,完成新海新区花果山大道支路、连云新城新建道路市政消火栓建设。

  2.增建维修老城区消火栓。针对城市市政消火栓缺口较大的实际,根据我市城市建设发展实际,对新建道路、拓宽道路按规范要求增建消火栓。加强对已建成市政消防供水设施的维护保养,进一步提高市区消防供水能力。

  (三)消防装备建设

  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消防特勤队(站)装备配备标准》、《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标准》及全市消防安全保卫实际,2014年度消防装备建设工作主要有:

  1.不断加强综合保障能力建设。对中队个人防护装备进行更换和补充。完成11项个人防护装备。

  2.优先配齐一部分常用器材,即灭火、通信照明、登高、破拆、供水等五类器材装备。

  3.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建设。全部淘汰、更新到期执勤车辆。

  (四)消防通信、设施维修保养建设

  依据信息化建设要求,2014年需完成以下工作:

  为执勤中队首车配备具备定位、导航、语音播报、行车记录、实时状态变更等功能的车载GPS终端、配备2台移动指挥平板电脑及2部POC手机终端;对一体化服务器进行升级,结合信息系统应用数据增量情况,开展容量升级,确保系统数据、备份数据有足够存储空间。

  (五)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加强与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沟通协调,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开展执勤岗位练兵、业务培训、工作研讨和技能对抗赛,着力提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实战实力。

  2.在2013年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全市乡镇建设专职消防队,年内全市完成61个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确保已建的乡镇专职消防队正常运行,逐步推动乡镇保安消防队升级。

  (六)农村消防工作

  1.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组织,扎实推进消防护民队伍建设。

  2.增强农村地区灭火救援处置能力,力争年内所有乡镇、街道和社区、行政村实现“网格化”管理。

  3.开展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年内全部达标。开展以“零亡人火灾乡镇(街道)”“零火灾行政村(社区)”为主要目标的消防安全先进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创建工作。

  (七)消防宣传与培训工作

  1.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实施全民宣传教育专项行动,深化消防宣传“六进”工作,推行“家庭消防安全”“社区平安使者”和“远离火灾、平安校园”计划,继续开展“入户式”宣传教育和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2.推动市级消防技能培训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配备多功能消防宣传车。

  3.对各级政府领导、部门负责人和行政村(社区)负责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对自动消防设施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维修、保养人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管理、检查人员和电气焊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4.依托连云港市消防艺术团开展消防文艺演出,消防艺术团继续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开展演出活动,提高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5.全面对外开放连云港市消防主题公园和消防科普教育馆,充分发挥寓教于乐的宣传阵地优势,定期组织学校师生、企事业单位员工走进消防主题公园和消防科普教育馆参观学习。

  6.加强各级新闻媒体消防宣传报道工作,加大与各级新闻媒体的合作力度,办好消防专版、专栏,在连云港人民广播电台开设专栏,聘请知名主持人为港城消防形象宣传大使,在每天的上班早高峰时段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并在《苍梧晚报》开设消防专版。

  二、规划实施

  消防规划的实施由市政府统筹组织安排,各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市发改委等部门负责在立项、审批时对涉及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项目进行把关,负责将重大消防建设任务列入城市重点建设工程,保证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同步建设;市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在项目规划审批和城市建设过程中将消防规划内容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保证各项消防规划建设任务实施到位;市国土部门负责城市消防建设用地的保障和划拨;市和相关县区财政部门负责消防规划实施的资金安排,合理安排年度预算,做好各项建设任务的资金保障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从建设“平安港城”,维护社会和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城市消防规划年度计划实施工作,应根据年度计划及时调整年内工作安排,制订工作措施,确保工作任务完成。

  (二)各级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掌握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并适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政府。同时要加大消防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定期发布城市消防规划实施成果,努力营造社会广泛关注消防、人人遵守规划的良好氛围,为全面落实城市消防规划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定期召开消防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消防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沟通消防规划实施进度及有关信息,充分发挥消防联席会议议事、办事的平台作用,推进消防重大项目建设任务。

  年底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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