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应急管理合作项目启动暨中欧应急管理学院揭牌仪式”近日在国家行政学院举行,这意味着中国和欧盟从2010年开始协力推进的中欧应急管理合作项目正式启动。
“现在世界面临的发展机遇增多,风险和挑战也在增加,应对和管理各种风险危机,已成为国际社会和世界各国政府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国家行政学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建华说。
据李建华介绍,中欧应急管理合作项目包括能力建设、应急管理机制建设、政策开发与对话等三方面内容。“欧盟国家在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管理制度、硬件建设和技能培训等方面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值得中国学习借鉴。”
在国外,应急管理也被称为“危机管理”,是指在事件发生以后如何在第一时间进行应急处置、紧急救援,如何用最小的成本、以最快的速度把它的损失减到最小而进行的一种管理。
“从2003年‘非典’爆发,中国自上而下开始十分重视应急管理。”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李成言对《瞭望》新闻周刊说,“中国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虽起步较晚,但却在磨砺中得到快速成长。”
“一案三制”的特色体系
20世纪80年代以前,“应急管理”在全球范围内,还是一个较为陌生的词汇。自从1982年美国强生公司发生“泰勒诺胶囊”投毒事件,才使应急管理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话题。
2003年抗击“非典”一役,使这年成为中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起步之年。同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应急预案工作小组正式成立,以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和建立健全应急体制、机制、法制(简称“一案三制”)为核心的中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全面起步。
目前“一案三制”已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应急管理体系。应急预案建设方面,已建立了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
应急体制建设方面,中国以各级政府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并强化其“综合协调职能”为标志,已基本形成了“统一领导、综合协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架构。
应急机制建设方面,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
同时,应急法制建设方面逐步走向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别是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发布,更是中国“一案三制”建设的飞跃。
尽管近年中国应急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但仍有诸多可完善之处。
国务院参事、经济学家任玉岭直言:“我国的应急管理似乎过分注重了对应急事件的严管,而忽略了如何减少应急事件。这二者之间,应该是后者为本。”
事实上,当前民众普遍缺乏自救、救护的防灾意识和能力,也是中国应急管理中存在的重要问题,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
转型期的严峻考验
“作为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中国灾害分布地域广、种类多、发生频率高。尤其近年来,极端气候事件频现,中强地震呈活跃趋势,自然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的危害性进一步加大。”汕头大学法学院公共管理系副教授鄢圣华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认为。
“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一些重特大疫情时有发生,因人口流动量的加大和流动速度的加快,更使疾病的防控难度加大。”鄢圣华说。
“由于腐败现象还没得到有效遏制、管制机构缺乏相对的独立性,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就业、职业场所安全及环境保护等社会管制领域,公共事件时有发生。”鄢圣华指出,“近来发生的药物食品安全事件,如毒胶囊事件,还与媒体不能及时有效地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有关。”
“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致使资源、能源、运输供给长期偏紧,再加上一些地方和企业责任风险意识淡薄,安全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也使生产安全事故存在较高的发生几率。”李成言说。
在李成言看来,中国正处在急剧的社会转型期,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社会深层次矛盾累积,群发性事件时常发生,应对各种危机和挑战的艰巨性、复杂性不可低估,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艰巨。
“当前,公共事件仍处于高发态势,能有效预防和化解危机,是各级官员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李成言举例说,“比如石首事件、瓮安事件、三鹿奶粉事件,地方政府处理得不尽如人意,因此主要官员都被问责。”
在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鲁照旺看来,公共事件不仅在发生时对民众的行为及心理产生巨大冲击,而且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均会持续影响政府后继的风险决策,从而对社会、经济产生更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