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应急物资供应商评估的实施方案
应急物资供应商评估工作是开展应急采购工作的基础,评估的结果将影响到应急物资的采购、运输、调配等一系列环节,所以绝不可以一蹴而就。本文认为,为充分了解应急物资供应商的情况,为保证应急物资的品质,为给之后的应急救灾工作争取到更多的时间,应在应急事件或者自然灾害未发生前就做好应急物资供应商评估的绝大部分工作。具体步骤可以分为灾害发生前与灾害发生后两个阶段,如图2所示。
图2 应急物资供应商评估步骤
灾害发生前:
1.建立应急物资供应商名录。对于已经建立了此名录的政府,应对名录中的供应商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对于上未建立应急物资供应商名录的政府应尽快与企业联系,建立信息较完整的企业名录。
2.成立应急物资供应商评估小组。评估小组的人员构成应该包括政府采购部门、财务部门、应急部门等各个相关部门人员,便于考虑到各方面的要求。同时,为防止以权谋私现象的出现,要注意某一部门的人员数不应超过总人数的50%。并且小组中应有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采购经验的供应商评估机构人员,保证评估的准确性。
3.考察供应商的各指标,确定判断矩阵。按照应急物资供应商评估的各项指标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综合评估小组的意见,确定层次分析法中的各层判断矩阵,并且检验。因为应急物资类别之间的差异较大,所以对于不同类别物资供应商各个指标的权重会有所不同,以采用不同的判断矩阵为佳。
灾害发生后:
4.对第三层各供应商自然地理环境(D3)的判断矩阵进行修正,并检验。因为只有在灾害发生后,才能确定灾害发生地点与供应商所在地的相对位置,所以这项指标应在灾后做出及时的修正,使供应商的选择遵循就近原则,节省物资运输时间。
5.利用数学工具计算得出最终结果,选择最优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此外,要注意的是应急供应商的评估工作应以一年为期进行,以便掌握供应商的最新情况。评估工作也应分两个层次,一是对上年度有供货业务关系的供应商进行效绩评价;二是对上年度未发生供货业务关系的供应商进行复核,确定是否保留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已与政府建立合作关系的供应商,一旦有意外的变故,也应该及时告知政府。评估小组在整个评估的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最高的效率产生最大的效益。
五、总结
随着我国应急工作的深入和大众对应急救灾工作关注度的增加,政府相关部门将高度重视应急采购工作,对应急供应商的管理必然会越来越科学、规范,应急采购工作正向着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向发展。本文构建了一个基于层次分析法的应急物资供应商评估指标体系,并且提出了此评估体系的具体实施步骤,以及政府展开评估工作的建议,对我国政府完善应急物资采购方法有着一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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