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各种自然灾害、人为灾难事故、恐怖事件等不断发生,对社会影响与危害也越来越大。2003年以来我国SARS、禽流感疫病事件、井喷、矿难、火灾、洪灾、风灾等突发公共事件事频繁发生,各种交通及生产安全事故已进入频发高峰期,因此,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受到中央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注。目前,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已建立,各级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救治的三大体系基础建设已基本完成,因此,医疗救治应急能力建设是医疗救治体系“十二五”期间的重点工作。本文提出我国医疗救治应急能力主要问题,对如何提高医疗救治应急能力建设进行思考和建议。
一、我国医疗应急救治能力的主要问题
1、医疗应急机制、机构建设:医疗应急机制不够健全,医疗救治与卫生应急机构不够协调。急救机构设置不统一(医疗急救中心和紧急救援中心),职能不能完全发挥。
2、医疗应急预案体系:各地尚未建立完整的医疗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当地医疗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总体应急预案、医疗急救机构和救治机构的应急预案、演练方案等。
3、医疗急救服务体系:仍有近半的地级城市尚未建立急救中心,医疗救援机构和救治机构的基础设施落后,经费缺少,装备不足,技术力量不强,队伍人才短缺,专业技术水平不高, 服务体系仍不完整。
4、医疗应急能力: 东西部医疗应急能力建设发展不平衡、标准不统一,城乡不均等,信息系统不够灵敏,指挥决策能力不强,应急反应不迅速,资源配备不足,能力储备较低,培训较简单,培训基地未建立,演练不多,因此医疗应急能力极待提高。
二、医疗救治应急能力建设的思考
1、把握机遇,加快医疗应急能力建设的步伐。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生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要求, 完善医疗卫生应急机制和加快医疗卫生应急能力建设,是卫生主管部门医疗卫生应急机构在今后较长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目前我国医疗应急能力建设工作,从中央到地方有法律法规依据,有预案指导,各级应急机制、应急预案体系逐步完善,可以说,“十一五”期间是应急能力建设的大好时机。因此,我们医疗急救机构应把握机遇,加快医疗急救和救治机构基础建设的步伐,建立院前、院内的专业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治队伍,储备急救资源,提升应急能力。
2、 医疗应急法律、法规建设是医疗应急能力建设的依据。
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立法建设和政策保障,制定地市以上的急救中心机构设置、医疗急救人员编制、统一我国医疗急救标识、急救车辆、装备、物资和应急能力评价等标准,落实基本建设和医疗救治应急能力建设的各项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