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从2003年的SARS开始到如今的甲型H1N1,政府的应急救灾能力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在应急救灾工作中,政府必然要采购众多的应急物资以保障救灾工作。政府的应急采购活动产生于这种非常状态下,资金流、信息流及物流都存在一定的风险性,供应商作为物流、的始发点,又是资金流和信息流的端点,对其进行正确的评估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1]。目前国内外学者在供应商选择方面提出了众多的指标评价体系,但是一些体系存在实际操作性不强;评价方法复杂,实际应用较少;研究较为笼统,考虑行业特点较少;供应商分类不明,研究缺乏针对性的问题[2],所以,不能直接运用到应急工作中。因此必须建立有效的应急供应商评估体系,才能使应急采购活动提高效益、规避风险。
二、现应急物资供应商选择方式的不足——以“汶川”地震救灾帐篷采购为例
“汶川”地震发生后,国务院民政部立即启动了应急物资采购工作,针对帐篷厂商确定问题,民政部也制定了具体的方法:首先,优先选择在民政部政府招标采购中曾经中标的企业。其次,为保证帐篷采购的数量,再增加一些当地政府推荐的质量、信誉都比较可靠的生产厂商。接着,发通知询问其要不要参与这次采购,同意则马上核定其生产能力。最后,根据各个供应商给出的价格,选择最终的帐篷供应商[3]。不能否认,我国政府在此次的应急采购中通过这种特殊方式选择应急物资供应商,比一般招标采购的方式手续简单、时间短暂,效果较好。但是,此方法还存在着一些不足。
一是对于供应商的最新情况把握不够。政府采购中曾经中标的企业在当时有着良好的综合实力,但是现在的情况又如何,如企业是否进行了转型等,政府就不得而知了,对其进行优先考虑缺少科学性。
二是对于供应商的整体能力考虑不够。政府对供应商的评估发生在灾后,因时间短促主要考虑了供应商的生产能力、产品质量,而对于其交货准时性、售后服务等其他方面的内容没有考虑周全。因此,政府选择的供应商很可能不是最优的,这就会给今后带来一定的隐患。
三是决策主观性较强。由当地民政部门推荐供应商的方式,使得相关人员依靠主观印象评判供应商,不够公平公正,而且容易滋生贪污腐败的作风。
三、应急物资供应商的评估指标
从广义上概括,凡是在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的过程中所用的物资都可以称为应急物资。按照《应急保障物资分类及产品目录》,应急物资可分为十三类,即防护用品类、生命救助类、生命支持类、救援运载类、临时食宿类、污染清理类、动力燃料类、工程设备类、器材工具类、照明设备类、通讯广播类、交通运输类、工程材料类。应急物资具有弱经济性、非常规性、滞后性、不可替代性、时效性、突发性和随机性、不确定性的特点[4]。因此,应急物资的供应商相比于普通物资的供应商,其评估指标也有较大的不同。
针对现存的应急物资供应商选择方式的不足,依据供应商应遵循的“5R原则”(适价(Right Price)、适质(Right Quality)、适时(Right Time)、适量(Right Quantity)、适地(Right Place),其中适价、适质是应急采购的基本要求,适时、适量、适地是应急采购的核心要求),本文建立了一个应急物资供应商评估指标体系,帮助政府用于客观、科学、全面地选择供应商。此评估体系基于层次分析法,具体评估指标如图1所示,下面对各个指标进行详细的说明。
1.产品评估。此项指标主要用于评估产品的质量及价格,由于应急采购自身目的的特殊性,它对采购对象的质量等指标要求很高。如在抗击甲型H1N1的采购活动中,大到呼吸机,小到卫生口罩,国家卫生及质检部门都制订了较为严格的标准,因此对供应商生产的产品也提出了较高要求。
图1 应急物资供应商评估指标图
(1)产品的合格率。主要是指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各类物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5]。应特别注重食品类产品的各项安全指标。
(2)产品的退货率。主要是指企业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退回率。这是体现产品质量的必要补充指标。
(3)价格的稳定性。是指产品价格在一定时间内的波动性。即使应急工作是弱经济性的,但由于政府采购有着采购部门单一供应部门多元的特点,因此在选择较多的情况下应考虑经济因素。
(4)技术工艺。主要是指产品采用先进技术工艺的情况。一般来说,技术工艺好的产品耐用性较好,对于器材工具类、工程设备类的应急物资就能进行回收,多次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