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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14    来源:陕西政府网
核心提示:为切实加强全省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提高消防装备实战水平,全面提振消防安全综合保障效能,提升火灾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满足社会公众消防安全需求,促进全省消防事业跨越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陕西省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

  为切实加强全省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提高消防装备实战水平,全面提振消防安全综合保障效能,提升火灾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满足社会公众消防安全需求,促进全省消防事业跨越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通过实施《陕西省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以下简称《提振计划》),到2018年,建设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达到标准化;优化升级各类消防救援装备器材,达到尖端化;科学整合各种社会消防资源,健全完善消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达到高效化。全省抗御火灾能力显著增强,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实现“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位居西部一流”的消防工作总目标,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公共消防基础建设。
1.完成消防规划编制。2016年,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和全国重点镇完成制定或修订《城乡消防规划》。2017年,其他建制镇完成制定或修订《城乡消防规划》,或者在乡镇总体规划中明确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装备建设等要求,确保符合国家标准(见附件1)。
2.推进消防站建设。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应依据《城乡消防规划》,加大公安现役和政府专职消防站建设力度,加快在建城市消防站建设进度,确保城市投勤消防站数量能够满足辖区灾情处置任务(见附件2)。
全面推进建制镇专职消防站建设。2016年,全省101个无专职消防站的全国重点镇和75%的其他符合建站条件的建制镇按照标准建立专职消防站;2017年,所有符合建站条件的建制镇按照标准建成专职消防站。
合理建设卫星消防站。在消防站出警5分钟时间内或7平方公里范围区域内,或者在消防救援处警任务繁重区域内,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处置的,依托公安现役消防站和政府专职消防站,建立规模适度(不小于1个战斗班组的执勤力量)的卫星消防站,担负处置小火灾、控制火灾发展和其他灾害早期处置任务(见附件3)。
全面建设微型消防站。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的消防组织,在城市社区和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印发的《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划定最小灭火单元,建立相应的指挥调度体系,达到“灭早、灭小、灭初期”的目标要求。
3.加快消防训练基地建设。推进公安消防训练基地项目建设,建成省级综合性灾害训练基地,承担火灾及高空、地震、石油天然气、环保、水域、隧道、城市地铁等科目救援训练。依托省公安消防训练基地,建成省搜救犬训练中心。2018年,各地按要求完成市级公安消防训练基地建设。
4.加强战勤保障体系建设。依托公安部消防局在我省建设西安战勤保障中心(含西安消防运输保障队)及西北物资周转库,规划建设西安(关中)、汉中(陕南)、榆林(陕北)3个区域性省级战勤保障基地及咸阳、铜川、渭南、延安、安康、商洛6个战勤保障大队,各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同步建设12个物资储备库,形成覆盖陕南、陕北、关中,功能齐全的三级战勤保障及物资储备体系(见附件4)。
5.加强消防水源管理。2016年,各市、县根据《陕西省消防水源管理规定》,制定具体措施,明确本级公共消防水源、市政消火栓等建设和管理责任主体。按照统筹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的原则,建设与城市扩展相适应的市政消火栓,推行市政消火栓“身份证”式管理。到2017年,全省补齐市政消火栓欠账。到2018年,全省新建市政消火栓9883个(见附件5)。
6.加强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建设信息化灭火救援指挥平台,实现灭火救援指挥控制实时化、通信手段多样化、信息多元化、辅助决策科学化、指挥终端智能化、勤务保障可视化。2016年,完成指挥调度专网扩容改造、4G实时图像传输及公网集群对讲系统建设。2017年,推进应急通信装备轻型化、模块化建设,完成消防和公安地理信息系统对接,建设运维中心、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完成移动接入平台升级改造。2018年,完成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建设火场便携式多媒体指挥调度系统、省级消防灾备中心;建成统一调度、分级指挥的火灾和抢险救援作战现场通讯指挥系统,全面提升重特大灾害事故的指挥效能(见附件6)。
(二)加快消防装备建设。
1.配备新型消防员防护装备。为各级消防员配备快速充气呼吸器、新型防护服等高性能个人防护装备,提升消防员个人安全保障水平。加强个人防护装备保养设施建设,2017年,各市(区)完成呼吸器充气室、维修室和检测站的“两室一站”建设。2018年,建设配套的防护装备清洗、校验、维修、标定等设备设施(见附件7)。
2.配备高精尖消防救援装备器材。各地要加大消防机器人、消防无人机、新型高压高效喷雾消防车等高精尖器材装备配备力度,提升救援装备科技化、智能化水平,增强灭火作战攻坚能力。2016年30%的市(区)完成配备,2017年70%的市(区)完成配备,2018年所有市(区)完成配备(见附件8)。
根据陕南、陕北、关中区域性消防救援特点和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高精尖专业化消防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关中各地侧重配备供水、举高、破拆等高层及大跨度建筑灭火救援装备;陕北各地侧重配备大流量远射程泡沫、远程供水、防化、洗消等石油化工灭火救援装备;陕南各地侧重配备消防艇、机动冲锋舟等水域救援装备及大功率排烟、照明消防车等隧道救援装备;西安市还要重点加强超高层、大型综合体、地下建筑、地铁等灭火救援装备配备。各地市按标准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装备器材配备,提升快速反应能力。
3.强化装备器材精细化管理。加强执勤车辆、个人防护装备、灭火和抢险救援装备器材动态管理,对装备器材使用情况、性能状态建立台账,落实精细化管理。对已满服役期限即将淘汰、使用中损坏需要补充更新以及备份的装备器材,各地要提前一年做好计划,报省公安厅消防总队审核备案。
(三)加快消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四级灭火力量体系。按照“覆盖城乡、专兼结合、防消联勤、管灭并重”的原则,构建“公安现役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站+卫星消防站+微型消防站”四级灭火力量体系,建立健全灭火救援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全域覆盖、处置高效的消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提高消防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
2.加强区域性专业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结合地域、经济、社会需求等特点,健全完善区域性专业消防救援队伍。关中地区重点建立高层建筑消防救援队伍,陕北地区重点建立石油化工事故消防救援队伍,陕南地区重点建立水上搜救、山岳搜救和隧道事故消防救援队伍,西安市还要建立地铁事故消防救援队伍。各地进一步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3.加大补充政府专职消防员力度。各地要加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力度,加强现有城市消防站力量补充,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依法订立劳动合同,逐步淘汰劳务派遣,力争2018年全省政府专职消防员总数达到6000人,消防文员总数达到1200人(见附件9)。按照省编办、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骨干力量建设,将符合条件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逐步纳入事业编制序列进行管理。
 三、经费保障
  (一)消防装备经费投入计划。《提振计划》装备经费投入9.4亿元,省级投入经费3.253亿元,其中,省财政厅安排1.483亿元,省发展改革委安排0.9亿元,省公安厅消防总队安排0.87亿元。各市、县投入消防装备经费6.147亿元。省本级信息化建设经费由省公安厅消防总队承担,省委网信办提供信息化基础资源支持,并按照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给予重点项目支持。
(二)消防装备经费分担原则。按照“省级配套,市、县按比例分级负担”的原则,安全防护类装备经费由市、县两级配套,主战类、战勤保障类、通讯类装备经费由省、市(县)配套完成。
(三)其他消防建设项目经费保障。各地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由本级财政担负;承担国家级、省级消防设施建设项目的,依据中、省有关政策予以经费支持。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省各级政府是《提振计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公安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将消防基础建设、消防装备建设和消防力量体系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安全保障的重要内容,列入本地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和措施,明确工作任务,确定完成时限,定期会商解决消防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二)加快推进,形成合力。公安部门负责做好实施《提振计划》的有关协调工作,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负责落实建设项目经费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落实政府专职消防员编制、待遇等事项。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提振计划》顺利实施。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省政府将组成专门督导检查组对《提振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组织实施不力、不按要求推进工作或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地方和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2016年,省委、省政府已将消防工作纳入全省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各市、县、区要将《提振计划》实施情况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切实抓好落实。

附件:
  1城乡消防规划编制计划表.pdf
2城市消防站建设计划表.pdf
3卫星消防站建设数量计划表.pdf
4战勤保障及训练基地建设计划表.pdf
5市政消火栓建设数量计划表.pdf
6消防通信建设计划表.pdf
7安全防护类及通讯类装备配备计划表.pdf
8消防主战类及保障类装备配备计划表.pdf
9政府专职消防员(文员)发展人数计划表.pdf
10消防装备建设经费概算表.pdf

 
关键词: 消防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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