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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3  
核心提示:为推进“十三五”时期泰州市消防事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江苏省“十三五”社会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和《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泰州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

  为推进“十三五”时期泰州市消防事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江苏省“十三五”社会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和《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全市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统筹城乡发展,整合社会资源,创新消防管理,夯实基层基础,公共消防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十二五”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消防重视程度不断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逐步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得到加强。以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的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开展,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不断加强,社会消防安全状况逐步好转。对重要场所、重大活动、重点季节的消防安全保卫不断强化,有效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十二五”期间,全市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22次,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121个。全市共发生火灾10余万起,未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

  消防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全社会消防法律意识持续增强。出台《泰州市市区消防水源设施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公共消防安全基层基础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公共消防安全法治保障能力和社会消防治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消防工作社会化格局进一步形成。各级政府全面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制定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基层消防安全组织,推行网格化管理,完善落实政策保障、经费投入和考核奖惩机制,有效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能作用。部门、行业系统强化消防安全监管,推进消防行政审批改革,落实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四个能力”建设和标准化管理不断加强。推行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2000余人通过了消防职业技能鉴定。

  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不断增强。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灭火和应急救援联动机制,优化灭火应急救援网络和战勤保障体系,建设模拟训练设施。强化公安消防队和政府专职消防队正规化、专业化建设,全市共征招266名政府专职消防员,306名政府兼职消防员,建有一、二级政府专职消防队伍12个,队员149人,执勤消防车32辆、手抬机动消防泵18台;建有三级政府专职消防队伍63个,队员306人,消防水罐车23辆,细水雾消防车10辆,其他车辆(三轮摩托车、四轮摩托车)39辆,手抬机动消防泵58台。更新消防车辆40辆、消防装备器材6831件(套)。 “十二五”期间,全市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2.5万次,成功处置2013年“8.15”明浩新能源、2015年“2.23”梅兰化工、“5.27”春兰仓库等有影响的火灾爆炸事故。

  公共消防设施持续改善。推进城镇消防规划制(修)订工作,3个县级市、79个乡镇全部启动专项消防规划或专篇编制工作。出台《泰州市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规定》,新建市政消火栓4000余个。针对城市不同水域、地况特点,固移结合试点建设多种形式的取水设施,制定出台《消防取水设施建设标准》,形成以市政消火栓为主体,以各类车泵取水平台、取水井、取水船舶等为补充的8类城市消防供水保障体系。

  消防宣传教育不断深入。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深化消防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消防知识纳入职业培训、普法教育、义务教育等内容,常态化、多样化、公益化的消防宣传教育格局初步形成。建成国家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省级“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2所,开设消防官方微博、微信7个,消防志愿者超2万人。

  科技信息化支撑作用稳步提升。消防信息化建设加快发展,完成与省消防总队百兆联网和消防基层大(中)队155兆指挥调度网建设,逐步完成执勤中队通信室监控、营区高清监控、高清电视电话会议系统、POC手机、首车智能车载终端、政府专职队接处警终端以及图像语音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开展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建设。

  (二)面临形势

  “十二五”期间,全市消防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消防工作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局面在短期内仍难以彻底改变,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仍然薄弱。一是公共消防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消防设施覆盖率普遍较低,部分地区市政消火栓缺失、损坏、维护保养不到位现象较为突出,特别是化工集中区、工业园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消防水源、消防道路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不到位,难以满足消防安全需要。二是消防灭火用水保障尚显不足。市政给水建设滞后于消防作战需求,管网供水总量有限,消火栓出水流量不能满足城市主战车用水量,天然水源取用受环境影响较大。三是消防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联动机制和监管合力尚未全面形成。消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尚需进一步深化,事中监管、事后追责的新机制还没有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自我管理能力不强的问题较为普遍。四是消防灭火救援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全市消防车辆装备建设地区差异较大,处置石油化工等大型特殊灾害事故的高精尖车辆装备配备不足、质效较低,专业人才缺乏,消防装备维修保养能力有待提升。

  “十三五”时期,是泰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和建设“四个名城”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对消防事业发展不仅是挑战也是机遇。一是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消防工作提出新要求。全市经济发展方式正在加快改变,新的增长动力正在形成,这就要求消防工作必须以更高姿态和更严标准积极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二是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提出新期待。随着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安全保障和公权力透明规范高效运作的心理预期更加强烈,这就要求消防工作必须改革创新,提供更加优质消防服务,创造更加可靠的消防安全环境。三是法制建设对消防工作提出新任务。依法治火是落实依法治国的具体表现,这就要求必须构建系统完备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立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消防行政执法制度,严格消防执法监督行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消防执法工作的满意度。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全市“三大主题工作”,坚持多方参与、合作共享、风险共担,创新管理理念、机制体制、方式手段,完善社会应急联动机制,提升灭火救援能力水平,全方位构筑立体化社会火灾防控体系,保持全市火灾形势平稳,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泰州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现代化公安消防铁军持续打造,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消防力量和车辆器材装备建设不断强化,全市公共消防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2.具体目标

  ——火灾形势保持平稳。不发生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遏制较大亡人火灾,减少一般火灾,全市火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消防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构建以党委、政府、部门、行业、市场主体单位、社会组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公民“八位一体”责任制为主的公共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社会消防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完善地方消防法制体系,深化基层网格化管理,广泛应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全面建成适应形势发展、体现时代特征、富有泰州特色的社会化火灾防控体系。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创建,其中火灾高危单位90%达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80%达标。

  ——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持续增强。应急救援指挥体系不断完善,联动高效,装备满足实际需要。积极争取现役消防编制员额,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员额不少于453人、消防文员员额不少于69人。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所有全国重点乡镇消防规划编批率达100%,其余建制镇全部编制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篇)。新建市政消火栓不少于2000个,城市建成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消火栓建有率不低于95%。制定《消防取水设施建设标准》,针对城市不同水域、地况特点,固移结合建设各类车泵取水平台、取水井、取水船舶、消防供水管道和移动供水泵组等取水设施。

  ——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公众普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基本掌握火灾自防自救知识和技能,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意识明显提升,消防常识知晓率达85%,公众消防安全感达93%。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消防安全社会治理水平

  完善消防法规标准体系。加强地方消防法规制度建设,针对泰州火灾特点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制定出台消防工作政府规章,制订消防专职队伍建设、化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等规范性文件。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明确并细化消防工作责任,制订消防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失责追责标准、程序。发挥各级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完善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健全消防安全信息共享、消防违法行为抄报移送、火灾隐患联合整治、灭火抢险救援应急联动等工作制度,加大消防考核力度。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火灾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明确认定标准和处理尺度,加大“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案件办理力度。

  完善基层消防工作组织。按照“职责清晰、标准明确、人员落实、保障到位”要求,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消防体系建设,将网格化消防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平台,落实消防网格工作人员和工作标准,经济发达地区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统一招聘消防网格工作人员。推进重点区域消防工作联防联治,2016年重点区域联防联治组织建成率达到20%,2017年达到50%,2018年达到80%,2019年达到98%。推进重点单位、街道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2017年,80%的重点单位、60%的街道和社区建成微型消防站,2018年,所有重点单位、街道和社区全部完成建设任务。按照建成一家,投入实体化运作一家的原则,加强区域联防组织和微型消防站建、管、训、养、用,有效提升社会基层末端火灾防控和处置能力。

  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创建,其中火灾高危单位90%达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80%达标。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管理人员执业能力建设,将消防工作纳入单位安全总监岗位职责,推动市(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步配备注册消防工程师,固定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建(构)筑物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率达100%。推进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系统单位等级评定、综合考评等内容。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推行火灾公众责任险,鼓励单位投保其他以防范火灾为主要目的的保险险种。进一步将火灾隐患等消防安全内容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源头管理。推进消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以及审图机构消防安全责任。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完善重大火灾隐患举报、督办、整改和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依法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依托中小学、村(居)委会,建立多户联防、邻里守望等工作机制,完善空巢独居老人、失能失智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消防安全服务体系。跟踪养老、民宿、休闲观光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中的消防安全问题,落实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措施。在居民家庭、小作坊、“三合一”等场所,推广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火灾防范技术。

  强化消防宣传教育。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深化消防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将消防知识纳入职业培训、普法教育、义务教育等内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配齐消防安全教育教材,形成常态化、多样化、公益化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各市(区)配备消防宣传车,以社会单位楼宇视频、站台广告为依托,建成消防安全宣传网络,开设消防官方微博,制作消防访谈,形成线上线下全方位的消防安全宣传态势。

  发展社会消防专业力量。发挥消防行业组织作用,推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遵守执业准则等行业规范,引导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消防托管(咨询)公司、消防培训机构等社会消防组织加强自律管理。

  (二)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加强区域消防安全风险评估。依据《江苏省消防安全指标体系》,加强消防事业发展水平的监测评估。根据区域(场所)消防安全评价导则,推进危险品集中区、区域性火灾隐患、高层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地下空间、轨道交通、综合交通枢纽、文物古建筑等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要场所消防安全评估。贯彻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标准,落实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整治和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风险。

  编制落实城乡专项消防规划。以产城融合为导向,加强城市消防规划管理,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制。按照国家规划发展成为小城市的经济发达镇及时按照城市消防安全要求编制实施消防专项规划。2017年,建制镇全部完成消防专项规划制(修)订工作。根据区划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完成各级消防专项规划的修订。

  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乡市政消火栓等消防水源建设,解决消防给水管道因水量、压力不足达不到管网供水要求的问题,确保市政消火栓完好。各市(区)充分利用天然水体作为消防水源,并结合城市及农村供水、水利建设和改造,因地制宜建设消防取水码头、远程供水泵组取水平台、消防泵取水平台、固定供水管道、取水井、取水船舶、移动供水泵组等多种形式的消防取水设施,树立消防水源标牌,填补消火栓供水范围之外的空白区域,提高全市消防供水能力。

  提升综合应急救援水平。各市(区)政府构建宣传、公安、消防、民政、安监、卫计委、交通、环保、气象等相关职能部门和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等单位参与的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健全灾害事故处置专家库、预警信息共享、应急物资保障、联勤联动等应急救援响应机制,明确灾害响应级别,各市(区)每年组织开展2次以上应急救援联合演练。2016年,建立市、市(区)二级联合指挥部,构建救援物资信息共享机制;2017年,制定完善政府相关联动部门联合指挥预案;2018年,各级政府、部门按照预案落实应急响应机制。

  加强消防队站建设。不断优化站点布局,及时新建、改建消防站。全部年出警数连续2年达到全省平均水平2倍的乡镇(街道),增建政府专职消防队。在现有消防队有效保护范围外的面积超过10平方公里或居住人口10万以上的乡镇,建成一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全国重点镇、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或者居住人口5万以上的乡镇,建成二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到2020年,全市基本完成应建消防站数量,推进总建筑面积大于20万平方米的小区建设微型消防站。

  表1“十三五”时期泰州市消防站建设任务

  消防站名

  消防站级别

  消防站选址

  用地规模

  (m2)

  建设状况

  责任区面积

  (km2)

  海陵工业园区消防站

  一级

  京泰路东侧、迎春东路北侧、泰东路西侧

  15960

  2016年

  8.9

  药城东部

  消防站

  一级

  东风路与人民北路交叉口东侧

  7100

  2017年

  8.0

  城西消防站

  一级

  迎春路江洲路

  交叉口南侧

  16500

  2017年

  6.1

  临港经济园消防站

  一级

  环城东路高永路交叉口北侧

  5600

  2018年

  10.2

  姜堰经济开发区东区

  消防站

  一级

  陈庄东路与G328交叉口东侧

  4800

  2019年

  11.4

  (三)强化消防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发展专业灭火救援力量。适应危险化学品、超高层建筑、城市大型综合体、地下空间、轨道交通、高速公路以及陆地、水上人员搜救等灭火救援任务需要,加强专业消防队伍建设。结合全市消防保卫任务特点,配备相关车辆装备,升级现役消防站为各类事故处置专业队。

  推进政府专职消防力量职业化。制定《泰州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推行政府专职消防员持证上岗和分级管理制度。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完成一、二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公益类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按照职业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专职消防队政策法规体系,全市一、二级政府专职消防队统一纳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理。各市(区)政府建立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由同级财政全额拨款保障,确保经费保障水平与其承担的职业风险相适应。力争2017年底前,全市一、二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完成公益类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化工园区专职消防队升级为化工灾害事故处置专业编队,实行单编执勤。2017年,完成全市专职消防队员配备达到一级政府专职消防队不低于24人,二级政府专职队不低于16人的配备标准。2018年,化工灾害事故处置专业编队按照规模配备不少于40人。2020年全市二、三级政府专职消防队逐步完成升级提档。全市消防文员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文员编配员额不少于现役干部编制数的1/3;公安派出所消防文员编配员额每所不少于1名。到2020年,全市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不少于453名,消防文员不少于69名。

  表2“十三五”期间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编配员额

  年份

  地区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总计

  队员

  文员

  队员

  文员

  队员

  文员

  队员

  文员

  队员

  文员

  队员

  文员

  靖江

  20

  0

  20

  0

  10

  0

  13

  0

  16

  0

  79

  0

  泰兴

  12

  2

  16

  2

  16

  2

  24

  2

  24

  3

  92

  11

  姜堰

  37

  1

  12

  3

  16

  3

  15

  3

  10

  2

  90

  12

  兴化

  20

  3

  24

  7

  24

  7

  24

  7

  28

  7

  120

  31

  海陵

  5

  2

  10

  2

  6

  2

  0

  2

  0

  1

  21

  9

  高港

  0

  2

  15

  1

  10

  1

  0

  1

  0

  1

  25

  6

  医药高新区

  6

  0

  10

  0

  10

  0

  0

  0

  0

  0

  26

  0

  合计

  100

  10

  107

  15

  92

  15

  76

  15

  78

  14

  453

  69

  (四)促进消防科技信息化应用

  推动消防大数据建设及应用。将消防大数据建设及应用纳入泰州“智慧城市”建设内容,依托公安“警务云”,开展消防大数据平台建设,提高消防部队运用先进科学技术的能力,逐步形成“消防大数据研判+警务决策、合成监管、灭火救援、基础建设、社会动员”的消防工作新局面。

  加强消防科技研发应用。开展火灾防范软课题、消防工程、火灾调查、灭火救援装备等方面研究,研发应用消防新产品、新技术,加快推动装备类成果采购配备和实战应用。推进消防技防工程建设,建成消防设施、消防水系统远程联网监测平台,建设应用消防物联网管理系统。

  四、重点工程

  (一)消防大数据平台建设应用工程。按照《关于印发〈消防大数据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公厅〔2015〕663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消防大数据建设应用工作的通知》(武苏消〔2016〕90号),建设消防数据中心,集成应用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公安、社会单位、互联网等各类消防安全相关数据,逐步汇聚至全省消防数据中心。构建消防大数据承载网络,对接市政府“智慧城市”中心和公安“警务云”平台。搭建消防大数据综合业务平台,建立在线可视化指挥功能,加强消防大数据的汇聚挖掘、关联分析和创新应用,提高消防工作效能。

  (二)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推动学校、社区、行政村建设消防防灾教育体验室,建设省级数字化消防教育博物馆,对全市消防队(站)开放设施进行更新升级,完善开放工作机制。到2018年,各市(区)消防宣传车配备率达100%。定期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和参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编发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教育教材、幼儿消防知识读本。

  (三)化工集中区(园区)消防安全水平提升工程。大力整合集中区消防安全监管力量,明确消防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按照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原则,推动集中区(园区)企业联防联勤组织建设,开展区域联防工作。推进集中区(园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确保消防水源、消防道路符合建设要求。依托省级区域性灭火救援应急中心,建设重型化工灾害事故专业处置编队;6个化工集中区有条件的建成化工专业消防队,其余提档升级为化工灾害事故专业处置编队;将邻近化工集中区的公安现役消防队提档升级为化工灾害事故特勤处置编队。2017年,全市化工集中区(园区)消防站完成提档升级并通过验收。

  (四)消防战勤保障体系建设工程。多层次、多布点建设实体化战勤保障基地,构建以省级区域性灭火救援应急分中心、支队战勤保障大队为构架的高水平、高层次、现代化的战勤保障体系。完善省级区域性灭火救援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储备地震、风灾、水灾等应急救援装备物资,研发跨区域灭火救援装备和生活保障模块。

  (五)特种消防装备建设工程。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结合我市灭火救援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配备大流量泡沫消防车、大跨度举高喷射消防车、大型供液消防车、远程大流量供水系统、大流量排烟消防装备或高倍泡沫排烟消防车、大型工程机械等特种装备,重点提升高层、地下、超大型综合体、石油化工、水域处置专业队及地震救援等灾害事故处置能力。推进消防装备达标建设,重点强化新型消防员防护装备配备,逐步完成基本防护装备的统型升级。

  (六)消防员职业健康建设工程。开展消防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防治,组织消防员现场急救、消防部队卫生专业职业技能等培训,保障消防官兵职业健康,提高消防员灭火救援中抢救人员生命的能力和消防部队卫生专业士兵队伍整体素质。

  (七)建筑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建设工程。按照“政府投资建设、单位自主管理、消防监管服务”的模式,统一规划系统建设,系统建设及运行费用列入各地财政预算。2016年,全市全部完成监测中心建设任务,联网接入数量不低于既有消防控制室数量的60%,新建、改建、扩建单位同步接入系统;2017年,联网接入率达到95%以上。搭建市政消火栓和室内消防水系统联网监测平台,在市政消火栓管网、建筑内部末端消火栓和每个喷淋分区安装压力传感器,实时监测消防管网运行情况,为日常消防执法巡查和灭火作战部署提供技术支持。

  (八)多种形式消防取水设施建设工程。制作安装消火栓引导标牌,消除绿化带、垃圾箱、公交站台等物体遮挡对消火栓实战应用的影响,最大限度地提升使用效率。利用景区游船、市政用船及部分企业船舶改造建设取水船舶,为水上船舶和河岸沿线建(构)筑物火灾消防用水提供有力的保障。以沿河单位、社区为主体建设,立足原有河岸进行改造建设消防取水码头、消防泵取水平台、取水井等,提升内部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依靠桥梁安装或与城市河岸沿线的景观、绿化新建消防固定供水管道,为消防站配备移动供水泵组。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规划城市消防安全布局,抓好“十三五”消防规划任务的落实。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及时通报消防规划实施情况,研究解决消防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消防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强化经费保障。建立消防经费逐年增长机制,增强对消防队站、装备器材、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等的保障效能,切实保障消防工作需要。各级政府加大对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经费投入,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强化督办考核。各市(区)政府要将《规划》推进落实情况纳入政务督查重要内容,强化实施进度的动态监管,定期通报情况,制定并落实整改计划。公安消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实的检查督促。在2018年和2020年,市政府将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检查。

  附件:1.名词解释

  2.“十三五”时期泰州支队消防车辆配备计划

  3.“十三五”时期泰州支队专勤器材配备计划

  附件1

  名 词 解 释

  1.注册消防工程师: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是指经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分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2.微型消防站:分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站和社区微型消防站。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指重点单位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社区微型消防站指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和体系,发挥治安联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

  3.“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4.“三合一”场所: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

  附件2

  “十三五”时期泰州支队消防车辆配备计划

  单位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支队

  特勤

  中队

  城市主战车(原装进口)运兵车(机关)

  54米举高

  喷射消防车

  消防通讯指挥车(机关)

  干粉泡沫

  消防车

  (进口底盘)

  防化洗消

  消防车

  (进口底盘)

  应急

  中心

   

  18T水罐或泡沫

  消防车

  A类泡沫车、

  18T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战勤保障大队

  器材运输车、油料车

 

  1辆大型工程

  机械车

   

  水上

  大队

  城市主战消防车(进口底盘)、3T水罐或泡沫车

  8T水罐泡沫车

  抢险救援车

   

  海陵大队

  城市主战车(进口底盘)

  32米举高喷射消防车

  (进口底盘)

  抢险救援车

  (进口底盘)

  18T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进口底盘)

  8T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高新区大队

  6吨干粉泡沫消防车、18T水罐或泡沫车、防化洗消消防车(进口底盘)、远程灭火系统(原装进口)、20T供液车、60米举高喷射车、消防机器人及运输车

  通信指挥车

  城市主战车

  (进口底盘)

  8T水罐或

  泡沫消防车

 

  高港大队

  32米双臂举高喷射消防车(进口底盘)、城市主战消防车(进口底盘)、3T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城市主战消防车(进口底盘)

  18T水罐或泡沫车(进口底盘)

  8T水罐或

  泡沫消防车

  8T水罐或

  泡沫消防车

 

  姜堰大队

  32米高喷车(进口底盘)

  城市主战车

  (进口底盘)

  远程供水泵组

  (进口底盘)

  3T水罐或

  泡沫消防车

 

  泰兴大队

  两辆3T水罐或泡沫消防车、32米云梯消防车(进口底盘)、18T水罐或泡沫消防车(进口底盘)

  抢险救援消防车(进口底盘)、20T供液车、供气车、防化洗消消防车(进口底盘)

  18T水罐或泡沫消防车(进口底盘)、

  照明车(进口底盘)、远程供水泵组(进口底盘)

  18T水罐或泡沫消防车(进口底盘)

  8T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靖江大队

  城市主战车(原装进口)、1KM远程供水泵组及增压泵(进口底盘)、53米云梯车(进口底盘)

  排烟或照明消防车(进口底盘)、20吨泡沫供液消防车(进口底盘)

  抢险救援车(原装进口)、54米举高喷射消防车(进口底盘)

  大功率超级泡沫水罐消防车400L\S)

  4万升消防拖车炮及拖车(原装进口)

  兴化大队

  城市主战车(进口底盘)

  8T水罐

  或泡沫消防车

  (进口底盘)

  18T水罐或泡沫车(进口底盘)

  32米云梯

  消防车

  (进口底盘)

 

  附件3

  “十三五”时期泰州支队专勤器材配备计划

  单位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支队

  特勤

  中队

  破拆工具组

  消防机器人

  暴雪5无人机

  洗消装备

  背负式喷雾水枪

  移动水囊

  浮艇泵

  救生装备

  大型、小型机动折叠携行载具

  应急

  中心

  暴雪2复合灭火设备、大型机动折叠携行载具

  移动供气源

  负压式排烟机

   

  水上

  大队

  按照《城市消防站》配备常规器材

  大功率手抬机动泵

  水域救援装备

  购置基础专勤器材

  购置部分高新专勤器材

  海陵大队

  大型机动折叠携行载具、液压破拆工具组

  大功率排烟机

  侦检器材

  大功率智能

  移动炮

  大功率手抬

  机动泵

  便携式防爆工作灯

  高新区大队

  大型机动折叠携行载具、进口智能移动炮

  消防航拍

  侦察飞行器

  消防灭火机器人

  双输出液压泵

  浮艇泵

  高港大队

  大型机动折叠携行载具、进口液压破拆工具组

  大功率排烟机

  暴雪复合灭火设备

  雷达生命探测仪、水域救援装备

  大功率手抬

  机动泵

  进口智能

  遥控炮

  姜堰大队

  大型机动折叠携行载具、便携式防爆工作灯、暴雪2复合灭火设备

  暴雪40泡沫灭火设备、救生抛投器

  灭火机器人

  智能测距手电筒

  躯体固定气囊

  电动撑顶器

  高压起重气垫

  大流量遥控移动炮

  大功率排烟机

  泰兴大队

  大型机动折叠携行载具、背负式细水雾智能遥控炮

  大功率智能遥控炮、进口红外线热成像仪、灭火机器人

  雷达生命探测仪、液压破拆工具组

  无人机

  暴雪40泡沫灭火设备

  水域救援装备

  靖江大队

  大型机动折叠携行载具、智能移动炮、大功率手抬机动泵

  无人机、灭火机器人、暴雪40泡沫灭火设备

  进口破拆工具组、大功率智能遥控炮、能测距手电筒

  进口破拆工具组、进口红外线热成像仪

  水域救援装备暴雪40泡沫

  灭火设备

  兴化大队

  大型机动折叠携行载具、大功率智能遥控炮

  便携式防爆工作灯水域救援装备

  雷达生命探测仪进口破拆工具组

  大功率手抬机动泵、智能测距手电筒

  灭火机器人

  注:2016年12月前,各单位完成18项个人防护配备,补足缺口及备份。配备完成后,确保做到随缺随配。每年各单位常用器材根据各单位实际缺配情况做到及时补充。

 
关键词: 消防装备 十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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