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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2016-2019)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6    来源:应安网
核心提示:商洛市采购通信指挥车1辆、54米登高平台消防车1辆、防化消防车1辆、风暴排烟消防车1辆、强臂破拆消防车1辆、供气消防车1辆、通信器材运输车1辆、25吨供水消防车2辆、炊事车1辆、宿营车2辆、消防侦检机器人1个、排烟机器人4个、灭火机器人6个
   商洛市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2016-2019)

  按照《陕西省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陕西“追赶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标《陕西省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部署要求,遵循“筑牢社会基础、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实战能力”发展思路,围绕建设“全省先进,陕南一流”的消防能力的总目标,以夯实各级各部门消防工作责任为核心,加快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不断增强落实追赶超越要求的使命感和责任担当,努力改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灭火应急救援装备相对滞后现状,扎实解决制约消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切实加强全市公共消防基础建设,适应新形势下社会消防安全需求,全面提振消防安全综合保障效能,提升火灾防控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推动全市消防事业实现追赶超越发展,为建设幸福商洛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通过实施《商洛市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以下简称《提振计划》),全市消防工作实现“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位居全省前列”的总体目标。一是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达到标准化。完成全市城乡消防规划编制;新建239个市政消防栓;建成市消防战勤保障大队和消防物资储备库;建成商州区和商丹园区2个消防站,全市20个卫星消防站,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30%街道社区的微型消防站;完成市县区消防灭火救援指挥平台、音视频综合集成建设、数字无线通信网、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二是优化升级,各类消防救援器材装备达到现代化。全市采购通信指挥车1辆、54米登高平台消防车1辆、防化消防车1辆、风暴排烟消防车1辆、强臂破拆消防车1辆、供气消防车1辆、通信器材运输车1辆、25吨供水消防车2辆、炊事车1辆、宿营车2辆、消防侦检机器人1个、排烟机器人4个、灭火机器人6个,采购一批消防员新型安全防护类和通讯类装备,消防救援手段进一步增强,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三是整合各种社会消防资源,消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达到高效化。全市构建“公安现役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站+卫星消防站+微型消防站”四级灭火力量体系。通过“三化”建设,不断增强全市抗御火灾和应急救援能力,继续保持社会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有效防止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公共消防基础建设

  1.编制消防规划。2017年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其中,6月底前,市规划局会同商州区负责完成《市区消防规划》修订,各县政府完成城区消防规划的制定或修订,完成巡检镇、商镇、棣花镇、赵川镇、金丝峡镇、高坝店镇、漫川关镇、云盖寺镇、永乐镇、下梁镇、凤凰镇等全国重点镇消防规划制定任务;年底前,各县区政府完成其他建制镇(办)《城乡消防规划》的制定工作,或按照国家标准在镇(办)总体规划中专项明确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装备建设等基本要求。

  2.推进消防站建设。(1)加快公安现役消防站建设。2017年完成商州区、商丹园区消防站主体工程,2018年6月前正式投勤。2019年8月底前,丹凤、山阳、柞水县落实专职消防队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2)全面推进建制镇专职消防站建设。2017年8月底前,丹凤县棣花镇、商南县金丝峡镇、山阳县漫川关镇、镇安县云盖寺镇和柞水县凤凰镇等5个全国重点镇按标准建成专职消防站。2018年8月底前,全市城镇建成区面积4-5平方公里的镇完成政府专职消防站建设任务。2019年8月底前,全市城镇建成区面积3-4平方公里的镇完成政府专职消防站建设任务。(3)合理建设卫星消防站。在消防救援处警任务繁重区域内,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处置的,依托公安现役消防站和政府专职消防站,建立规模适度(不小于1个战斗班组的执勤力量)的卫星消防站,担负处置小火灾、控制火灾发展和其他灾害事故早期处置任务。2017-2018年,全市建成卫星消防站20个。其中,2017年建成11个卫星消防站(商州、洛南、商南、山阳各2个,丹凤、镇安、柞水各1个);2018年建成9个卫星消防站(丹凤、镇安各2个,商州、洛南、商南、山阳、柞水各1个)。(4)全面建设微型消防站。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的消防组织,在城市社区和具有一定规模或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照公安部消防局《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划定最小灭火单元,建立相应的指挥调度体系,达到“灭早、灭小、灭初期”的目标要求。2017年8月底前,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建立微型消防站,30%街道社区建立微型消防站。

  3.完善战勤保障体系。2017年,建成市级战勤保障大队;2018年,建成市级消防物资储备库。

  4.加强消防水源管理。2017年底前,市、县区根据《陕西省消防水源管理规定》,市本级市政消防栓的新建、改建和维护保养等工作由市城管局负责,商州区政府配合;各县区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根据各自实际,按照相关标准明确本级公共消防水源、市政消火栓建设和管理责任主体;单位自建、居民住宅区配建的消防水源,由管理单位负责按照相关标准建设和维护。遵循统筹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的原则,建设与城市扩展相适应的市政消火栓,基本达到有图片、有地址、有编号的“身份证”式管理要求。2017-2019年,全市新建市政消火栓239个。其中,2017年完成139个(洛南、商南各32个,商州、丹凤、山阳、镇安、柞水各15个);2018年完成50个(洛南、商南、山阳县各10个,商州、丹凤、镇安、柞水县各5个);2019年完成50个(商州、丹凤、镇安各10个,洛南、商南、山阳、柞水县各5个)。

  5.加强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建设信息化灭火救援指挥平台,实现灭火救援指挥控制实时化、通信手段多样化、信息多元化、辅助决策科学化、指挥终端智能化、勤务保障可视化,全面提升应急救援指挥效能(附件1)。

  (二)加快消防装备建设

  1.配备新型安全防护类、通信类和消防员防护装备。为各级消防员配备快速充气呼吸器、新型防护服等高性能个人防护装备,提升消防员个人安全保障水平,2017年8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及合同签订工作。加强个人防护装备保养设施建设,2017年完成市级通信车辆和装备、呼吸器充气室、维修室和检测站“两室一站”建设。2018年建成配套的防护装备清洗、校验、维修、标定等设备设施(附件2)。

  2.配备高精尖消防救援装备器材。按照《提振计划》要求,结合我市境内高层建筑、城市综合体、隧道山岳救援特点,重点配备消防机器人等高精尖器材装备、25吨供水消防车和满足较长时间户外救援的战勤保障类消防车,提升救援装备科技化、智能化水平,增强整体灭火作战攻坚能力。2017年至2019年,我市新建的20个卫星消防站各配备2辆高效高压喷雾消防车。2017年,市级配备1个消防排烟机器人、2个消防灭火机器人、4个暴风雪泡沫炮;2018年,市级配备1辆54米登高平台消防车、1辆风暴排烟消防车、1个消防侦检机器人、1个消防排烟机器人,商州区和商丹园区各配备1辆25吨水罐消防车,山阳县和镇安县分别配备1个消防排烟机器人,洛南县、商南县和柞水县分别配备1个消防灭火机器人;2019年市级配备1辆防化洗消消防车、1辆强臂破拆消防车、1个消防无人机、1辆供气消防车、2辆宿营车和1辆炊事车,山阳县配备1个消防灭火机器人。上述装备配备分别于当年8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及采购合同签订工作。

  3.强化装备器材精细化管理。加强执勤车辆、个人防护装备、灭火和抢险救援装备器材动态管理,对装备器材使用情况、安全性能进行实时监测并建立台账。对超期服役的车辆器材装备和损坏且无法维修的器材装备立即做报废处理,对即将到达服役年限的车辆器材装备和需要备份的器材装备要提前一年做好计划,由市公安消防支队报省公安消防总队审核备案。

  (三)加快消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四级灭火力量体系。遵循“覆盖城乡、专兼结合、防消联勤、管灭并重”的原则,严格落实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四级消防力量联勤联训工作指导意见》,构建“公安现役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站+卫星消防站+微型消防站”四级灭火力量体系,建立健全灭火救援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全域覆盖、处置高效的消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提高消防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

  2.加强区域性专业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结合我市特点,以市公安消防支队为依托组建轻型地震应急救援队伍;以市公安消防支队直属特勤中队为依托,组建高层建筑火灾、公路隧道火灾、山岳救援和水上搜救等四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以各县区现役消防站为依托,组建各类灾害事故处置专业应急救援分队。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装备物资保障。

  3.加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力度。市、县区两级要加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力度,补充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力量,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依法订立劳动合同,逐步淘汰劳务派遣。实现2018年全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总数达到419人,消防文员达到60人(附件3)。同时,按照省编办、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骨干力量建设,将符合条件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逐步纳入事业编制序列进行管理。专职消防员队员上岗前必须经过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培训,参加中国消防协会主办的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相关证书,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持证上岗率逐年应不低于20%、50%和80%。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政府是《提振计划》实施的责任主体,建立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公安消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将消防基础建设、消防装备建设和消防力量体系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安全保障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定期会商解决消防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二)加快推进,形成合力。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做好实施《提振计划》的有关协调工作,发改、财政、城管等部门负责落实建设项目经费保障,民政、人社、编办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落实政府专职消防员编制、待遇等事项。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提振计划》顺利实施,按期完成。

  (三)落实资金,强化保障。各级消防装备经费按照“省级配套、市县按比例分担”的原则,按照《提振计划》要求,全市装备经费三年总投入6826万元,其中省级投入3226万元,市本级按照配额投入1000万元,县区按照配额共投入2600万元,其中商州区投入500万元,其余六县和商丹园区各投入300万元。市本级、各区县2017年至2019年按年度投入经费分别不少于总额的45%、35%和20%。市公安消防支队统筹制定详细的年度建设计划,市财政局按照市公安消防支队年度计划实施进度拨付建设资金(附件4)。

  (四)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市政府将《提振计划》落实情况列入专项督查,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组织实施不力、不按要求推进或未按时限要求完成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责令整改落实。2016年,市委、市政府已将消防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各县区也要将《提振计划》实施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以考核促工作,确保消防能力提振建设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关键词: 消防装备 十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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