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9日讯 (记者 岳威)今日,省政府法制办公布《山西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管理实施办法》,我省将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保证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及时到位。
我省将依托大型企业和生产、销售救援设备、器材、物资的单位,采取企业提供储备场所、管理人员、物资设备和政府每年下拨管理维护、装备购置专项经费相结合的办法,与企业签订代储协议,建立政府应急物资储备库。同时,矿山、建筑施工、冶金机械、电力、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也将依据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中明确的储备标准、数量,建立本单位应急物资库。
今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急储备物资将由各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调配。我省明确,应急储备物资实行有偿使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在救援行动中发生的储备物资运输及使用中损耗、损坏等费用,由发生事故的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