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消防工作“十二五”规划
一、“十一五”消防工作回顾和当前形势
“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省消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健全。颁布实施《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下称《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全部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责任网络初步形成,消防联合执法机制初步建立。二是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有效改善。县级以上城市全部编制消防工作规划,新增消防站136个、专职消防队189支、消防车754辆、消防器材18万件(套),建立社区、农村消防管理组织5817个、消防警务室4689个。三是公共消防安全环境持续优化。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挂牌督办,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开展“一畅两会”(社会各单位畅通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单位从业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活动和建筑消防设施、高层地下建筑、“三小”场所(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创新社会消防管理和消防监督执法服务,火灾形势总体平稳。全省共发生火灾30523起,死亡801人,受伤616人,直接财产损失5.65亿元,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与“十五”时期相比分别下降57.1%、36.7%和65.6%,损失数上升2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现火灾“零死亡”。四是消防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忠实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消防队伍”总要求,大力推进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三基”工程及消防铁军、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战勤保障和勤务实战化建设,队伍正规化水平和实战能力有效提升。全省公安消防部队接警出动20多万起,疏散抢救被困人员18万多人,抢救保护财产价值383亿元。
当前,我省消防工作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消防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一些地方和单位对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仍不到位,国民消防安全素质整体不高,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有待提升;二是各种致灾因素多,火灾隐患仍大量存在,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压力大;三是消防安全投入不足,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消防发展不平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整体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四是消防警力不足,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防火、灭火和综合应急救援任务需要;五是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政策保障、联动机制亟待加强,器材装备、训练设施亟待改进。
二、“十二五”消防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
“十二五”期间,消防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加强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综合应急救援工作,着力提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努力建设现代化南粤公安消防铁军,为“加快经济转型,建设幸福广东”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到2015年,实现全省消防法制体系更加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普遍落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消防部队建设经费保障有力,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上升,公共消防环境明显优化。
——火灾形势保持稳定并持续改善。年度十万人口火灾死亡率控制在0.19人以内,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社会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各级政府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设施建设责任、经费保障责任、检查考评责任以及部门依法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四个能力”全面增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城乡消防安全基础扎实。已经完成总体规划的城市、镇编制实施消防规划,城市消防站、城镇消防栓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农村、社区消防组织、制度、队伍、设施、教育“五个基本”建设继续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壮大,消防装备结构优化,地级以上市建成特勤消防站和消防指挥中心,消防战勤保障网络全面建成,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显著提升。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高。消防文化建设稳步推进,社会消防宣传教育有效落实,建立媒体无偿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机制。消防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党政干部培训、岗前培训、职业技能培训范畴,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特殊工种人员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管理人员、易燃易爆危险品保管人员持证上岗。
——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增强。公安消防部队专业化建设全面加强,综合应急救援力量体系覆盖城乡,综合应急救援装备建设达到国家标准,综合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健全、保障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