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2012年8月26日凌晨2时许,陕西省延安市境内的包茂高速公路安塞服务区南出口处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双层卧铺客车和一辆甲醇运输罐车追尾,并致两车起火,经确认,事故共造成36人死亡。该起特大交通事故让人痛心疾首,据报道,近18个月来全国至少发生7起双层卧铺客车事故,多达140人遇难。交通部门统计中国目前的运营类卧铺客车保有量约3万辆(客位100万个),运营路线5000多条,运营里程大多在400-800公里以上,主要承担国内长途客运和部分国际道路运输,服务范围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回顾往年的报道,笔者发现卧铺客车事故接连不断,卧铺客车车祸时间多数是凌晨,地点多是高速公路。下表为短短两年内影响较大交通事故。
近年来我国卧铺客车交通事故时间 事故地点 原因 伤亡情况 2011年3月16日凌晨 山西临汾高速公路 两车相撞 12人死亡 2011年7月2日凌晨 山西晋中高速公路 坠沟 9人死亡、21人受伤 2011年7月4日凌晨 山西太原高速公路 客车发生事故 2人死亡 2011年7月22日凌晨 河南信阳高速公路 起火 41人死亡 2012年6月20日凌晨 福建宁德高速公路 坠入山谷 17人死亡、28人受伤 2012年8月26日凌晨 陕西延安高速公路 卧铺客车与大型油罐车追尾 36伤亡,3人重伤 2012年8月30日凌晨 云南境内高速公路 车辆撞断大桥护栏 9人遇难,36人受伤
卧铺客车事故的发生,导致大量人员伤亡,不仅影响公路正常运输,而且也引起社会的严重不安,造成的经济损失也是巨大的。因此,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及时采取积极措施。迅速组织抢救复旧,尽量减少损失和不良后果。《消防法》已明确规定了公安消防部队参加应急救援的职责和地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要求:公安消防部队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要积极参加或参与包括扑救火灾在内的19项社会应急救援任务。《执勤战斗条令》也明确规定了消防部队承担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的职责。因此,消防部队参与卧铺客车事故的救援已义不容辞。在新的形势下,探讨卧铺客车事故救援问题,对于完善消防部队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处置此类事故的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2 、卧铺客车交通事故灭火救援面临的问题
2.1卧铺客车事故发生的原因
1、 人员的原因
思想麻痹、违章操作、疲劳驾驶是客车事故的主要原因。根据交通部门反映,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强,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带故障驾驶等现象时有发生,是客车交通事故的头号杀手。
2、 车辆的原因
卧铺客车车型重心高、过道窄、易燃物多,易发事故,一旦出事,损失往往非常惨重。实际上,适用长距离旅行的卧铺客车是我国特有的车型,在国外没有这种车型。
此外,还有气候原因、性能不良、带障行驶、居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车厢内失火及车体内有毒化学物质泄漏等原因造成的车祸。
2.2卧铺客车事故的特点
(1)、接警后消防队到场所需时间长。
由于卧铺客车一般都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消防队接警后必须通过收费站才能进入高速公路,收费站大部份都在城郊,这样导致消防队从接警到达现场的时间较长,很有可能导致灾害事故的进一步恶化,消防队到场后失去救援的最佳时机。
(2)、人员伤亡重,损失大。
由于卧铺客车一般乘坐人员过多,加之车速快,一旦发生事故,很多车内人员根本无法自行逃生,会直接导致卧铺客车内的司机和乘客伤亡,同时烧毁车辆和物品,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